第一章 欢迎来到迷你小镇|鬼话连篇网,一个分享鬼故事的网站
第一部 艾布拉
第一章 欢迎来到迷你小镇

1

离开威明顿之后,每天都喝的习惯停止了。

他会一星期,甚至两星期滴酒不沾,健怡可乐就算最烈的饮料了。他醒来时不会有宿醉,挺好的。他醒来时会很渴,感觉很悲惨——其实是想喝,这倒不太好。但是,之后肯定会有那么一晚。或是周末。有时,一支百威啤酒的电视广告就会让他爆发,广告里的年轻人面目清新又有活力,谁也没有啤酒肚,在一场痛快的排球赛后来几瓶冰爽佳酿。有时,诱因会是看到三两作伴的美女在下班后相约可爱的小咖啡店里喝点东西,那些店名通常都用法文单词,店里通常都有大量藤蔓绿植,饮品通常都插着小纸伞。有时候,仅仅是电台里播放的一首歌。有一次是冥河乐队的《机器人先生》。他不喝,就是滴酒不沾。他喝,就喝到不省人事。如果醒来时身边有女人,他就会想起蒂尼和穿勇士队T恤的小孩。他想起那七十块钱。他甚至会想起那条偷来的毯子,他把它留在下水道口了。大概还在那儿吧,如果是,现在肯定长霉了。

喝醉了,就常会误工。他们会宽容他一阵子——他干起活儿来是把好手——但宽容总会到头的。等那一天到来,他就会说非常感谢你们,然后跳上巴士。从威明顿到阿尔巴尼。从阿尔巴尼到尤蒂卡。从尤蒂卡到新帕尔茨。从新帕尔茨到斯特布里奇,他在那儿的露天音乐会上喝醉了,第二天在牢房里醒来时,发现一只手的腕关节断了。下一站是韦斯顿,之后到了玛莎葡萄园的养老院。哦老天呀,那次可没维持很久。第三天,护士长就闻出他嘴里的酒气,没戏咯,拜拜吧。有一次,他横穿过真结族的地盘,但没觉得有异样。没有很明确的意识,不过,在意识的最深处——闪灵所在的那个层次——他确实有些许感受。一种气味,淡淡的,不讨人喜欢,有如收费高速公路的某一段飘散着橡胶烧焦的味道,不久前的惨烈车祸留下的踪迹。

离开玛莎葡萄园之后,他搭乘大众长途班车去了纽伯里波特。他在那儿的“老兵之家”里找到活儿干,那个鬼地方有够离谱,老人家常被遗留在空无一人的诊疗室外面的轮椅里,直到尿袋满了、尿液溢流到地板上才会被发现。对病人来说,那地方太糟糕了;但对他这种三不五时闯点祸的家伙来说,反倒挺好。当然,丹和少数几个护工对老兵是很用心的,尽其可能地照料好他们。他甚至帮过两三个老人渡过弥留之际。那份工作坚持了蛮久,久到吹萨克斯风的总统把白宫的钥匙转交给牛仔总统。

丹在纽伯里波特只放纵了几个晚上,而且第二天都是假日,所以也不碍事。有一次纵酒后醒来时他想到,至少我把食品券留下了。就这么一个念头,又召唤来了神经病人似的那对综艺节目主持人。

抱歉,蒂尼,你输了,但没有人会空手离去。乔尼,我们为她准备了什么?

鲍勃,蒂尼没有赢到钱,但她得到了我们独家奉送的家庭新游戏:一小包可卡因,还有一大坨食品券!

丹也有奖品:一整个月滴酒不沾。他猜想,自己能做到这一点是出于一种古怪的赎罪意图。他不止一次想过,假如他有蒂尼的地址,他早就把那团皱巴巴的七十美元给她寄回去了。如果寄回双倍的现钞就能终止穿着勇士队T恤的小孩伸出海星似的小手去够白粉的记忆,他也非常愿意。但他没有地址,无计可施,所以他保持清醒。就以禁酒为鞭挞,惩戒自己。

一天晚上,他路过一家名叫“渔夫码头”的酒馆,透过玻璃窗,发现有个面容姣好的金发女郎独坐在酒吧里。她穿了一条苏格兰短裙,裙摆在大腿的中部,看起来很孤寂。他就走进去,结果发现她刚刚离婚。哇哦,太可惜了,也许她想有人陪陪。于是,三天后,他醒来时又坠入了回忆中的那个黑洞,老样子。他回到老兵之家,也就是他一直拖地板、换灯泡的工作场所,满心希望人家能网开一面,但不行了。离谱和没谱还是有差别的;很接近,但不一样。带上衣物箱里的几样东西,他走了,想起鲍勃·高思维特[11]的台词:“我的活儿还在,但别人在干了。”他又踏上巴士,这一辆是开往新罕布什尔的。上车前,他买了玻璃瓶装的醉人玉液。

整整一路,他都坐在后面的醉汉专座上,也就是厕所门边的位子。经验告诉他,如果你打算在巴士上一路喝到嗨,这就是最佳专座。他把手伸进棕色纸袋,拧开醉人玉液的瓶盖,闻了闻那褐色的香味。那香味会说话,哪怕只有一句话要说:你好啊,老朋友。

他想着糖糖。

他想着妈妈。

他想到汤米现在都该上学了。大前提是兰迪舅舅还没把他弄死。

他想着,能刹住车的人只有你自己。

这念头,他以前就想过很多次了,但现在又引申出一个新想法:你不想这么过日子的话,就不用非得这么过。你可以,当然……但你不用非得这么活。

那个声音很陌生,不像任何在脑子里和他对话的声音。一开始,他以为那肯定是不小心从别人那里捡来的——他可以听到别人的想法——但这种不请自来的声音早就被他屏蔽在外了。他学会了如何关闭那种通道。不管怎样,他抬起头,往走道里看,他想,十有八九会看到有人盯着他。但没有。乘客们在睡觉、交谈或凝视车窗外新英格兰灰扑扑的天气。

你不用非得这么活,如果你不想。

话是没错。不管别的了,他把瓶盖拧紧,把纸袋搁在旁边的空座上。一共拿起来两次。第一次他又把它放下去了。第二次他伸进纸袋,拧开瓶盖,就在这时候,巴士开过州界,停靠进了新罕布什尔州的迎宾区。丹和别的乘客一起排着队走进了汉堡王,但他没有久留,只够把纸袋扔进垃圾桶。高高的绿漆铁桶上有钢印字样:不再需要的物品,请留在这里。

岂不是很美妙,丹听着纸袋里的玻璃瓶着地的声响,心想,老天啊,岂不是很美妙。

2

一个半小时后,巴士驶过了一块指示牌:欢迎来到弗雷泽,一年四季都有得玩!底下还有一行字:迷你小镇的故乡!

巴士停靠在弗雷泽社区中心门口等待乘客上车。就在丹旁边的空座、前半程用来放酒瓶的位置上,东尼开口了。那是丹熟悉的声音,尽管东尼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清楚地说话了。

(就是这地方)

和别的地儿一样好,丹在心里说。

他从行李架上拽下自己的帆布大包,跳下车去。他站在人行道上看着巴士远去。往西边看,怀特山在地平线上延展出高低起伏的山脊线。漂泊至今,他一直避开山区,尤其是纵贯美国、怪兽般的嶙峋群山。但现在他想到,我终于还是回到了高山里。内心里,我可能一直都知道自己会回来的。不过,与至今仍会让他噩梦连连的那片高山相比,这片山更为平缓,他觉得自己尚可容忍,至少短期内没问题。但愿他可以不再想起穿勇士队T恤的小孩。但愿他可以不再依赖酒精。到了某个时点,你就会明白:不停的漂泊是没有意义的。不管你走到哪里,你都要带上你自己。

空中飘着雪,急急切切,细美得像是婚纱上的蕾丝。他看得出来,沿着宽阔大街的各色店铺主要服务于十二月来滑雪、六月来度暑假的游客。九月和十月间或许也有人来赏枫,但在新英格兰北部,这是堪比春季的时段,整整八星期又冷又湿,到处都像镀了铬似的灰蒙蒙的,很不好过。很显然,弗雷泽尚未发掘出适宜本季的游玩项目,因为主干道——克莱默大道——简直没什么人气。

帆布大包搭在肩头,丹慢悠悠地往北走。在一扇锻铁栅栏外,他停下来,望着里面那栋格局凌乱的维多利亚式屋宅,两侧都有新建的砖墙屋,带天顶的走道将它们和维多利亚式的主楼连接起来。主楼的左上方有一个角楼,右上方却没有,给这栋老屋平添了几分古怪的失衡感,丹倒是挺喜欢的。仿佛一个老姑娘在说:好呀,我有一半儿不见了。该死的。这种事早晚也会落在你头上。他笑起来,但笑容转瞬即逝。

东尼出现在角楼的玻璃窗里,目光向下,看着他。他看到丹仰起头,还挥了挥手。丹记得,和小时候一样,那挥手的姿态很郑重;那时候,东尼时常出现。丹闭起眼睛,再睁开。东尼不见了。他本来就不在那儿,怎么会突然冒出来呢?那扇窗已经用木板封死了。

草坪上竖着标牌,金字刻在和老宅立面一样的绿色背景上:海伦·利文顿安养院。

他们家有只猫,他心想,名叫奥黛丽的灰猫。

后来他才知道,自己的随想半对半错。是有只猫,也是灰色的,但是只阉了的公猫,不叫奥黛丽。

丹在标牌前凝视许久,久到云散日见,投下一束神圣的光,这时他才起步离去。虽然现在阳光明朗,足以让斜停在奥林匹克运动俱乐部和清新水疗馆外的几辆灰蒙蒙的车子微微泛光,但雪花还在飞旋。这让丹想起母亲很久前讲过的话,那时候他们还住在佛蒙特,虽是春天,却也是这样的下雪天。她说:魔鬼在打老婆。

3

安养院前头的一两个街口,丹又停下来了。弗雷泽镇政厅的对面有一块占地一两英亩的草坪,草地刚有绿意。草坪上有带天蓬的露天舞台,垒球场,铺有耐磨地坪的篮球场只有正规场地的一半大小,还有野餐桌,甚至还有个迷你果岭。一切都好,但让他有兴趣的却是一块牌子,上面写着

参观迷你小镇

弗雷泽给你“小惊喜”

坐坐迷你小镇的小火车!

不是天才也看得出来:迷你小镇就是克莱默大道区域的微缩版本。可以看到他刚刚走过的卫理公会教堂,尖塔高耸足有七英尺。还有音乐盒影院、金币冰激凌店、群山书店、衬衫服饰店、弗雷泽画廊和专业图文店。也有独角楼的海伦·利文顿安养院,精致的袖珍版有半人高,不过,两翼延伸出去的砖墙房被省略了。丹想,也许是因为它们造得太丑陋了,尤其是在主楼的反衬下。

迷你火车就在迷你小镇的后面,车厢上写着迷你镇小火车,座位也很迷你,简直是给刚会走路的小娃娃坐的。鲜红色的火车头喷出白色烟雾,火车头本身只有本田金翼摩托车那么大。他能听到柴油发动机在转响。小火车的招牌旁边,还印着一排复古字体、贴金箔的字样:海伦·利文顿号。丹心想,她肯定是资助小镇发展的女富翁。弗雷泽镇的某个地方肯定也会有一条街道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

他在街对面站了一会儿,虽然太阳又被云遮住了,天色又阴冷下来,他都能看到自己呼出的白汽了。小时候,他特别想要一套电动小火车玩具,但没人给他。而在迷你小镇的那头,却有这么一辆男女老少都会喜欢的迷你火车。

他把帆布大包挪到另一个肩膀,横穿大街。听到东尼的话语——并且看到他——让他很不安,但眼下的他是快活的,很高兴自己决定在此停留。也许这真的是他一直在寻觅的地方,走过千山万水而来,这里可以把他岌岌可危的生活扭向正轨。

不管你走到哪里,你都要带上你自己。

他把这个念头塞进脑海中的密室里,这是他的拿手绝活。在那个意识的密室里,藏着各式各样的宝贝。

4

引擎罩罩住了火车头的两边,遮住了视线,但他发现了一只脚凳搁在迷你小镇火车站低矮的屋檐下,便把它拎过来,踩上去。驾驶室里有两个包着羊皮的斗式座椅。在丹眼里,它们很像是从某辆底特律产的大功率高速中型老车里挖出来的。驾驶室和操作系统也像是底特律产的部件再加工而成的,唯独那地板上凸起的老式Z型转换杆不像是汽车厂的存货。没有变速挡位;原本在变速杆顶端的圆球被换成了一只骷髅头,还扎着印花头巾,因为经年累月地被人攥在手里,原本的鲜红色已褪成了淡粉色。方向盘的上半部被切除了,这样一来,余下的部分看起来就有点像是轻型飞机的转向杆。写在仪表盘上的字迹原本是黑色的,现在也褪色了,但还分明可见:最高时速40切勿超速。

“喜欢?”这声音是从他背后传来的。

丹一扭身,差点儿从脚凳上掉下来。一只饱经风霜的大手抓住了他的前臂,稳住了他。那是个貌似五十多岁、顶多六十出头的男人,穿着棉衬牛仔夹克,戴着红格子猎人帽,护耳的部分也拉下来了。另一只手里提着工具箱,箱子顶端封着弗雷泽行政部门财产字样的胶带。

“嘿,抱歉。”丹说着,跳下脚凳,“我没打算——”

“没关系。总有人停下来瞧个究竟,通常都是火车模型爱好者。对他们来说,这就像是美梦成真啦。只有在夏天我们才不让他们靠近,因为旺季嘛,这地儿人多事杂。可这个时节,没有我们,只有我。我可不在乎。”他爽快地伸出手,“比利·弗里曼。本镇维修所的工作人员。小利是我的宝贝。”

丹接住伸向自己的手:“丹·托伦斯。”

比利·弗里曼瞅了一眼帆布大包:“刚下巴士?还是一路搭车来的?”

“巴士。”丹回答,“这里面是什么发动机?”

“哎呀呀,那说起来就有意思啦。大概,你从没听说过雪佛兰的维拉尼奥吧?”

他没有听说过,但他还是知道了。因为弗里曼知道。丹觉得这些年来,他不曾有过如此清晰的闪灵。这近乎喜悦但久违的感觉把他一下子带回到懵懂的童年,那时候,他还没发现闪灵会有多危险。

“巴西巨无霸,是不是?涡轮柴油机。”

弗里曼浓密的眉毛高高地挑起来,咧嘴笑了:“还真他妈的说对了!凯西·金斯利,他是这儿的老板,他去年在拍卖会上把它买回来的。这玩意儿真棒。拉力强劲,太牛了。操纵板面也是从一辆巨无霸里搞到的。两个座位是我亲自安进去的。”

现在,闪灵渐渐减弱,但丹抓紧时机,得到了最后一个有用的讯息。“从一辆庞蒂亚克肌肉车上。”

弗里曼面露喜色:“太对了!那是在斯纳皮那儿的废车场里淘到的。变速杆是一九六一年款迈克货车里搞到的尖货。九挡变速。不错吧,嗯?你是来找工作的还是碰巧路过?”

话锋突然一转,丹眨巴眨巴眼睛。他是在找工作吗?他觉得是。悠然踱步在克莱默大道时经过的安养院显然可以作为第一个落脚点,但他当时有一个闪念——不确定是闪灵还是普普通通的直觉——就算他们要雇人,他却不一定想在那儿工作。看到东尼在角楼的窗前露脸让他心神不宁。

丹尼,在你走进去要一张职务申请表之前,最好再禁几天酒。哪怕他们只有夜班护工的空缺。

迪克·哈洛兰的声音。天啊!丹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迪克了。大概到威明顿之后就没再想过。

夏季的弗雷泽显然有大把理由吸引游客前来,各种各样的活儿都需要雇人来做。但如果让他在当地商场里的墨西哥快餐店和迷你小镇之间做选择,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他刚想开口询问弗里曼,哈洛兰却再一次抢在他前头说起来。

你都快三十了,哦,宝贝儿。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与此同时,比利·弗里曼带着不加掩饰的好奇心看着他。

“是的。”他说,“我是想找份工。”

“在迷你小镇工作不会很久,你要知道。夏季一到,学校放假,金斯利先生就会雇用当地人,主要是十八岁到二十二岁的学生。行政委员会希望这样。更何况,付给学生们的薪水也低。”他大大咧咧地笑起来,嘴里少了一两颗牙齿也看得清清楚楚,“不过呢,别的地方挣钱更辛苦。像今天这种天气,在户外干活就不太妙,但这么冷的天不会持续太久了。”

是的,不会太久。防水布盖住了很多小镇设施,但很快就会被揭掉。你会看到,夏季度假小镇所需之物一应俱全:热狗摊,冰激凌亭,还有个圆形设施,在丹看来只可能是旋转木马。当然,还有小火车,配有迷你可爱的车厢和大大的涡轮柴油发动机。只要他尽量少惹事,证明自己是值得信赖的,弗里曼,或者老板——金斯利先生——说不定会允许他开一两次火车呢。他会喜欢的。就算行政部门决定雇用刚出校门的本地孩子,他还可以去安养院找活儿干。

如果他决定在此逗留,就该这么定。

你最好在一个地方定下来,哈洛兰说道——看起来,丹今天会听到、看到很多无形音容。你最好快点定下来,要不然,你在任何地方都留不住了。

他很惊讶自己竟然笑出来了:“我觉得挺好的,弗里曼先生。听上去很不错。”

5

“干过地面维护的工作吗?”比利·弗里曼问道。他俩正慢悠悠地沿着小火车车厢散步。车顶只到丹的胸脯的高度,这让他觉得自己变成了巨人。

“我会除草,种花草,刷油漆。我知道如何使用吹草机和链锯。也会修修引擎,小毛病都没问题。还会开修草坪机,肯定不会撞到小孩。至于火车么……我就不清楚了。”

“这事儿,你要和金斯利先生好好沟通。还有保险之类的那通狗屁。还有一件事,你有推荐信吗?金斯利先生不会雇没有工作经验的人。”

“有几封。大多数是房屋管理员、医院护工之类的工作。弗里曼先生——”

“叫我比利吧。”

“比利,你的火车看起来是坐不下乘客的。那他们坐在哪儿呢?”

比利笑了:“在这儿等着。看看你会不会和我一样觉得好玩。我从来都玩不腻!”

弗里曼走回火车头那里,探下半个身子进去。发动机本来一直在空转,现在开始加速,有节奏地喷散出几缕黑烟。原来,海伦·利文顿号的整个车厢部分都配有液压系统。乘客车厢和黄色末节车厢——总共九节——的屋顶突然抬升起来了。在丹看来,这就像九辆一模一样的敞篷车同时盖起车篷。他猫下腰往车窗里看,看到每节车厢的中央都有一排硬塑料椅。乘客车厢里多出来六张座椅,末节车厢里多了两张。总共五十个位子。

比利走回来的时候,丹忍不住笑着说:“你的小火车坐满乘客的时候,看起来肯定极其怪异。”

“哦,没错!他们捧腹大笑,拍好多照片。瞧这个!”

每节车厢的末端都有一级包钢踏板。比利借助踏板,走上过道,在一张座椅里坐了下来。离奇的视差顿时产生,他看起来好像突然大得失真。他一本正经地朝丹挥挥手,而丹则在想象:五十个巨人国来的游客乘坐本次列车,火车却像矮人国里的道具,一本正经地开出迷你小镇车站。

比利·弗里曼站起来,原路返回,下了车。这时候,丹鼓起掌来:“我敢打赌,光是阵亡将士纪念日到劳动节期间,你就能卖出一百万张明信片。”

“谁赌谁赢。”比利从夹克口袋里掏出一盒压扁的公爵牌香烟——丹很了解,全美国的公车站和便利店里都出售这个廉价品牌。比利给了他一支,丹接下,比利给两个人点上烟。

“趁我还能抽,赶紧享受一下。”比利盯着自己的烟头,说道,“用不了很多年,这儿就要施行禁烟政策了。弗雷泽妇女俱乐部已经在商讨这件事了。要我说,就是一群叽叽喳喳的老女人,但你知道,常言说得好:摇晃该死的摇篮的手就能统治这该死的世界。”烟从他的鼻孔里喷出来,“说起来,从尼克松上台后,她们当中就没几个人还在摇晃摇篮了。也不需要卫生棉条了。”

“未必是坏事。”丹说,“大人怎么做,小孩就跟着学。”他想到了自己的父亲。他母亲在去世前不久还曾说过,比喝一杯更让杰克·托伦斯高兴的事只能是喝一打。当然,温迪爱抽烟,结果,抽烟害死了她。很久以前,丹曾经向自己保证:他决不会沾染这种恶习。现在,他开始慢慢相信了,人生就是一系列让人哭笑不得的埋伏拼凑而成的。

比利·弗里曼看着他,几乎眯起了一只眼睛:“有时候我对别人会有感觉,对你也有。”他讲话带新英格兰口音,“甚至在你转过身,我看到你脸面之前就有这种感觉了。我觉得你应该是合适的人选,从现在开始到五月底,我要找个帮手完成春季清扫的工作。我是这么感觉,我也相信自己的直觉。兴许是有点不正常吧。”

丹一点儿不觉得他不正常,而且,他明白了为什么自己能够那么清晰地听取比利·弗里曼的思想,简直毫不费力。他想起迪克·哈洛兰曾经对他说过——迪克,他这辈子的第一个大人朋友——许多人都有一点我称之为闪灵的能力,但大部分人只能感到一点灵光:电台DJ下一首会播放什么歌,电话铃马上就要响了,诸如此类的事情。

比利·弗里曼就能感受到。灵光一闪。

“我看,我得去和凯利·金斯利谈谈,嗯?”

“凯西,不是凯利。不过没错,要和他谈。他负责本镇的行政事务已有二十五年了。”

“什么时间去比较好?”

“要我说,现在就很好。”比利伸手一指,“那边,对街那排砖墙那儿就是弗雷泽行政楼和镇政厅。金斯利先生的办公室在地下室,走廊到底就是。听到从楼上传来的迪斯科音乐,你就会知道自己找对地方了。每周二和四,楼上的体育馆里都开设女士有氧健身班。”

“好的。”丹说,“我这就去。”

“带着推荐信了?”

“带了。”丹拍了拍帆布大包,刚才,他把它靠在迷你小镇火车站台上了。

“不是你自个儿写的吧?还是压根儿没有?”

丹尼笑了:“不是,都是货真价实的。”

“那就去吧,小伙子。”

“好咧。”

“还有一件事。”比利看着丹走远,又说道,“他最不喜欢喝酒的人。要是你爱喝,他问起来的时候,我的建议是……撒谎。”

丹点点头,扬了扬手,表示他心里有数了。那种谎话,他以前可没少说。

6

光看那只充血的鼻头就能猜到几分,凯西·金斯利不可能一直讨厌喝酒。他是个大块头,在这间又小又挤的办公室里显得很别扭。此刻,他正靠在办公桌后面的椅背上,翻看丹的工作经历和评价——它们被整整齐齐地收在一个蓝色文件夹里。金斯利身后的墙上挂着一只朴素的木质十字架,他的脑袋差点儿就要撞上竖着的木条了。十字架旁边还挂着一个相框,里面是张全家福。照片里的金斯利更年轻、更苗条,身边是他的太太和三个穿着泳衣的孩子,不知道在哪里的沙滩照的。天花板上面传来乡人乐队演唱的《YMCA》,隔音效果很不好,听得很真切,伴随音乐的还有很多双脚兴奋地跺地板的声响。丹幻想出一条刚光顾过本地发廊的巨型蜈蚣,此刻正穿着一条九码长的鲜红色紧身连体裤。

“嗯哼。”金斯利说,“嗯哼……对……好,好,好的……”

办公桌一角放着一只装满硬糖的玻璃罐。他的目光没有离开丹那薄薄几页工作简历,头也不抬,伸手取下盖子,摸出一颗糖来塞进嘴里。“想吃自己拿。”他说。

“不用,谢谢。”丹答。

一个古怪的念头突然冒出来。很久以前,他的父亲或许也坐在类似的房间里,应聘全景饭店冬季管理员的职位。父亲当时在想什么?他真的迫切需要那份工作吗?是他最后的机会?也许吧。只是也许。但杰克·托伦斯拖家带口,显然有负担。丹没有。如果这份工作不适合,他可以凑合一阵子,想走的时候再走。或者,去安养院碰碰运气。不过……他喜欢这个小镇的公共娱乐区。他喜欢那辆让正常的成年人突然变成哥利亚般的巨人的小火车。他喜欢迷你小镇,虽然荒唐,但让人开心;虽然有点妄自尊大——明明是个小镇,却很把自己当回事儿——但也显出了几分美国式的勇气。而且,他很喜欢比利·弗里曼,他有闪灵的潜质,但未必自知。

在他们头顶上,《YMCA》已换成了《我会好好过下去》。那仿佛是金斯利一直在等的号令,新歌上场,他也变了动作,把丹的简历放回了文件夹,递给办公桌对面的丹。

他是不打算要我了。

这一天,他有了好几次精准的直觉,这次却错了。“材料看起来不错,让我惊讶的是,凭这些资历,你完全可以在新罕布什尔中央医院,或是我们镇上的临终关怀安养院里找到工作,那要比这个活儿强多了。说不定,家庭护理员的活儿你也能担当——我看到你有医护、急救方面的资历。根据这些介绍信,你知道如何使用除颤器。听说过家庭护理员机构吗?”

“知道。我确实考虑过临终关怀安养院。但后来我看到了镇上的公共娱乐区、迷你小镇,还有小火车。”

金斯利咕哝了一句:“免不了想操控一下,是不是?”

丹不假思索地撒谎了:“不,先生,我不是想要开火车。”若要承认他希望坐进改装后的肌肉车驾驶室、操控半截方向盘,那就免不了谈及他的驾照,势必也会谈到他的驾照是如何被吊销的。一路谈下去,结果肯定是凯西·金斯利先生请他离开这间办公室。“我是那种更喜欢开开除草机、用用草耙子的人。”

“喜欢干短期工,从这些材料上看。”

“我就快安定下来了。跑了太多地方,我觉得旅行癖也差不多耗光了。”他不知道金斯利会不会像他自己一样觉得这纯粹是胡说八道。

“我只能提供你短期的工作。”金斯利说,“一旦到了夏天,学校放假了……”

“比利跟我说过了。如果到夏季,我还打算留在此地,就会去安养院找活儿干。事实上,我可以提前申请,只要你不介意。”

“提不提前的,我都不介意。”金斯利看着他,露出好奇的表情,“快死的人,不会让你不舒服吗?”

你的母亲就是在那里过世的,丹尼在心里说。果然,闪灵还在,而且几乎不加掩饰了。她咽气的时候,你握着她的手。她叫艾伦。

“不会。”他答完,又毫无理由地跟上一句,“我们都在慢慢死亡。这个世界就是一所空气新鲜的安养院。”

“挺哲学家的呀。好吧,托伦斯先生,我这就正式聘用你了。我信任比利的判断力——他看人很准,几乎从来不会看错。至于上班,你只要别迟到,别喝酒,别红着眼睛浑身大麻味儿就行。就这三条戒律,只要犯一条,你就得走人,因为利文顿安养院也不愿意和这样的人有半点瓜葛——我可以很肯定地这么说。清楚了?”

丹感到一阵怨气冲上来但压下来了。这是金斯利的主场,也是金斯利发球。“非常清楚。”

(爱打官腔的浑蛋)

“如果可以,你明天就能开工。镇上有好多客房。我可以帮你打一两个电话,如果你需要的话。第一张工资支票下来之前,你可以承担每周九十块钱的房租吗?”

“可以。谢谢你,金斯利先生。”

金斯利摆摆手:“另外,我还可以推荐红屋顶旅店。那是我前妻的兄弟经营的,他会给你个折扣。怎么样?”

“行啊。”事情进展的速度很惊人,仿佛是一千块拼图进行到最后,仅剩的几块碎片迅速到位。丹告诫自己不要轻信这种感觉。

金斯利站起来。他是个大块头,起身的动作很迟缓。丹也站起来,当金斯利把火腿般的厚手掌抬升到杂乱的办公桌上方时,丹赶忙和他握了手。现在,从头顶上传来了KC和阳光乐队的成名曲,欢快地告诉全世界他们就喜欢这样,噢呼!嗯哼!

“我讨厌那种扭来摆去的摇滚乐。”金斯利说。

不,丹尼在心里说,你不讨厌。那会让你想起你的女儿,那个最近不太出现的女儿。因为她还没有原谅你。

“你还好吧?”金斯利问道,“你的脸色有点苍白。”

“只是累了。坐了太久的巴士。”

闪灵又出现了,而且很强烈。问题是:为什么是现在?

7

上了三天班,丹已把露天舞台重新油漆了一遍,用吹草机清除了大草坪上的落叶。金斯利沿着克莱默大道慢慢走来,告诉丹,如果他需要,艾略特街有个空房间可以租给他。包括独用的洗手间,有浴缸和淋浴。每星期八十五美元。丹要了。

“午休的时候过去看看吧,去找罗伯逊太太。”金斯利说着,指了指方向,手指上已有关节炎的迹象,“小伙子,别给我搞砸啦,因为她是我的老朋友。记住,我只凭几张薄薄的简介和比利·弗里曼的直觉就给你担保了。”

丹说他不会惹是生非的,也尽量让语气显得更诚恳,但在他自己听来实在很虚假。他又想起了父亲,丢掉佛蒙特的教职之后不得不低声下气地央求阔气的老朋友帮忙介绍活儿干。同情一个差点杀死自己的人,这感觉是有点奇怪,但确实感同身受。别人是不是也觉得有必要叮嘱他的父亲别惹事、别搞砸?也许吧。反正杰克·托伦斯把一切都搞砸了。该惹的不该惹的都惹了,搞出了有声有色的大场面。五星级。酗酒无疑是原因之一,但你落难的时候,总会有人急不可耐地落井下石,而非先拉你一把。烂人烂事,但人性大抵如此。当然,你和档次低的人混在一起,基本上也只能看到丑陋的一面。

“再问问比利能不能找到一些你能穿的靴子。他在装备库房里存了十几双,不过上一次我去看的时候,大概只有一半是成双的。”

这天很晴朗,也挺温暖的。此刻穿着牛仔裤和尤蒂卡蓝袜队T恤的丹仰头望了望万里无云的蓝天,又不解地看着凯西·金斯利。

“没错,我知道天色怎样,但这里是山区,朋友。美国海洋和大气局预报说会有东北风,降雪量会有一英尺。应该不会下很久——新罕布什尔人把四月雪称作‘穷人的肥料’——但风会超大。预报是这么说的。我希望你不但会用吹草机,还能正确使用除雪机。”他停顿了一下,“我还希望,你的背没问题,因为你和比利明天要捡好多断木。可能还要从倒下的树木上砍一些枝干。你会用链锯吧?”

“会,先生。”丹答。

“很好。”

8

丹和罗伯逊太太达成了友好协议,她甚至还从共用厨房里给他端来咖啡和鸡蛋沙拉三明治。他接受了她这份好意,也准备好回答那些惯常的问题:他为什么会来弗雷泽镇?以前都在哪里待过?但她没有,一个问题都没有,这让丹倍感轻松。相反,她问他是否有时间帮她把楼下窗户上的百叶窗都关紧,以防“顶天风”(她的原话)真的会刮过来。丹答应了。他这个人不讲究太多啰嗦的原则,但有一条:最好一直和房东太太搞好关系;说不定哪一天,你就得央求她放宽交租期限。

回到公共娱乐区,比利已经在等他了,还带来一堆事。前一天,他俩把儿童木马上的防水布都拆下来了。这天下午,他们又得把它们再罩好,还要关闭各式各样的售货亭、小卖部的门窗。当天的最后一项工作是把小利搬回它的专用仓库。干完后,他俩坐在迷你小镇火车站旁的折叠椅上,抽起烟来。

“老实告诉你吧,丹诺。”比利说,“我是个累坏了的雇工。”

“不止你一个。”说是这么说,可丹不算太累。筋骨活络了,但肌肉没有酸痛。他都快忘了户外劳动会带来畅快的感觉,尤其是无需应付宿醉的时候。

积云遮住了天空。比利仰头看看,叹了口气:“我求老天爷帮帮忙,别像电台里说的那样又下雪又刮风,但说不定还是会。我帮你找到了靴子。不太像原配,但至少一只是左脚一只是右脚。”

丹走路回新住址的一路上就提着那双靴子。已经起风了,天色变得阴沉。那天早上还感到弗雷泽镇快入夏了呢,谁知傍晚就有了大雪前的预兆,湿冷的寒风吹得人脸刺痛。大街小巷全没人影,家家户户都锁门关窗。

丹从莫汉德街拐进艾略特街时,停下了脚步。去年的秋叶像散碎的骷髅在风中翻滚,随其一路沿着人行道飞滚的还有一顶破破烂烂的高礼帽,像是魔术师戴的那种。大概是很久以前哪出音乐喜剧里的演员戴的,他心想。看到这顶帽子,让他感觉冰冷彻骨,因为它并不在那里。不是真的在街上。

他闭起眼睛,慢慢地从一数到五,任凭强劲的大风把他的牛仔裤脚管吹得扑拉扑拉响,数完了才睁开眼。树叶还在,但帽子不见了。那只是闪灵作祟,投射出栩栩如生、令人不安且通常毫无意义的影像。以前,只要他一段时间不喝酒,闪灵就会变得强烈,但从没有这么强烈过——自从他来到弗雷泽镇之后。这里的空气似乎和别处的不同,似乎更有传导性,能把异度空间中的东西离奇地传送过来。很特别。

就像全景饭店那么特别。

“不。”他说,“不会的。我不信。”

喝几杯,它就会消失了,丹尼。你信这个吗?

很不幸,这个他信。

9

罗伯逊太太的公寓是栋凌乱的旧殖民时代老楼,丹的房间在三楼,能望见西面的山景。他宁可没有这样的景观房。这些年来,有关全景饭店的回忆渐渐模糊了,但当他收拾仅有的几样行李的时候,一个画面浮现出来……那是货真价实的浮现,犹如恶心的有机无生命体(比如说:小动物的腐尸)漂浮在深不可测的湖面上。

雪真正降临的时候是黄昏。我们站在那座空荡荡的大饭店的门廊里,我爸爸在中间,妈妈在他身边,我在另一边。他的手搭在我们的肩头。那时候还没问题。那时候他没有喝酒。一开始,雪是笔直地落下来的,但后来起风了,雪就飘进了走道,顺着门廊两边飘飞,落在了——

他努力地阻挡这回忆继续,但没有用,画面继续延展。

——那些动物形状的树篱。它们常常趁你没在看的时候四处移动。

他从窗前走开,胳膊上已起了鸡皮疙瘩。他在红苹果杂货店里买好了三明治,本来打算看约翰·桑福德[12]的平装小说时吃的,小说也是在红苹果买的。咬了几口,他又把三明治包起来,搁在窗台上,因为那儿比较冷。他可以晚点吃,虽然他觉得今晚不会很晚睡,九点过后撑不了多久;能读上一百页就很不错了。

窗外,风继续增强。时不时的,大风会在屋檐下盘旋,发出让人不寒而栗的尖啸声,那会迫使他的目光从书本上抬起来。八点半左右开始下雪了。雪很大,也很湿,眨眼间就蒙住了窗户,让他看不见远处的山峦。从某种角度想,这反而更糟。大雪也曾蒙住全景饭店的窗户。一开始只是从底楼看不到外面……然后是二楼……最后从三楼也看不见了。

然后,他们就和活死人一起被封死在楼里了。

我爸爸还以为他们会让他当经理呢。他要做的仅仅是效忠。

用献出亲生儿子的办法。

“他唯一的儿子。”丹喃喃自语,又扭头环顾,好像说话的是别人……确实,他感到自己不是独自一人。不能说是独自一人。狂风再一次尖啸,擦过老楼的外墙,他发抖了。

现在去红苹果还不算太晚。随便抓瓶酒,平息所有这些让人不愉快的念头。

不行。他打算看书。卢卡斯·达文波特[13]开始行动了,他也要继续看小说。

九点一刻,他把书合上,爬上新公寓的床。我睡不着的,他心想,风吼成这种鬼样,肯定睡不着。

但他睡着了。

10

他坐在下水道口,俯瞰恐怖角河边杂草丛生的斜坡和横跨在河面上的大桥。夜空澄净,满月悬空。没有风,没有雪。全景饭店消失了。就算它不曾在花生农场主总统在任期间被大火夷为平地,也至少和此地相隔上千英里。所以,他为什么要如此恐慌呢?

因为他不是独自一人,这就是理由。有人跟着他后面。

“想听一点儿建议吗,亲爱的小熊?”

这声音仿佛在水里漂荡着。丹只觉后背从上而下起了寒战。双腿更冷,鸡皮疙瘩一粒一粒很分明。他看得到皮肤上那些白色的凸起,因为他穿着短裤。当然,他穿的是短裤。他的头脑或许是成年人的,但眼下,头脑正安放在五岁男孩的身体上。

亲爱的小熊。你——?

但他知道。他告诉过蒂尼自己的名字,但她没有那样叫他,而是只叫他“亲爱的小熊”。

你不记得了,而且,这只是个梦。

当然是梦。他明明是在弗雷泽镇,新罕布什尔州,春季暴风雪呼号在罗伯逊太太家外面,他正睡得酣。但还是聪明一点吧,别转过头,这样更安全。

“不想听什么建议。”他说着,眺望河水和满月,“我领受过专家的指教。酒吧和理发店里都是这方面的专家。”

“亲爱的小熊,一定要远离戴帽子的女人。”

什么帽子?他可以追问,但,说真的,干吗费那个事呢?他知道她说的是哪顶帽子,因为他已经亲眼看到了。它在人行道上被风吹着跑,帽子外面是邪恶的黑色,里面有白绸裹边。

“她是地狱古堡里的贱人女王。要是你和她捣乱,她会把你生吞活剥。”

他实在忍不住,转过头去。蒂尼就坐在他身后,在防范暴雨和洪水的出水口,流浪汉的毛毯裹住了赤身裸体的她。她的头发粘在了脸颊上。她的脸肿着,滴着血。她的眼睛含糊不清。她死了,大概已经在坟墓里死了很多年了。

你不是真的,丹想这么说,但说不出话来。他又回到了五岁。丹尼五岁,全景饭店灰飞烟灭,但这里有个死去的女人,他偷过她的钱。

“没关系。”她说,肿胀的嗓子眼里冒出的声音咕咕哝哝的,“我把可卡因卖了。还掺了点糖粉,卖了两百块。”她咧嘴笑了,齿缝间溢出水来,“我喜欢你,亲爱的小熊,所以我才来警告你:远离戴帽子的女人。”

“假的。”丹说……但声音是小丹尼的,尖细、虚弱、喃喃的娃娃音,“假的脸孔,不在这里,不是真的。”

他紧闭双眼,当年他在全景饭店里看到可怕的东西时也常常这样闭眼睛。女人开始尖叫,但他就是不肯睁开眼睛。尖叫声不停歇,忽高又忽低,他突然醒悟了,那是风的尖啸。他不在科罗拉多,也不在北卡罗来纳。他是在新罕布什尔。他刚刚做了个噩梦,而且,梦已经完了。

11

计时器显示是半夜两点。屋子里很冷,但他的双臂和胸前都被汗水濡湿了。

想听一点建议吗,亲爱的小熊?

“不要。”他说,“不想听你的。”

她是死的。

他不可能知道这一点,但他确实知道。蒂尼——穿着真皮超短裙和松糕底凉鞋,活像西部女神——已经死了。他甚至知道她是怎么把自己弄死的。嗑了药,盘起头发,爬进注满热水的浴缸,睡着了,滑下去,溺毙。

狂风的骇人呼号似曾相识,带着空洞的威胁。哪里都会刮大风,但只有在地势高耸的山区里才会有这样的风声。恍如某位暴怒的天神挥动气锤狠狠地猛砸这个世界。

以前,我把他的酒叫做“坏东西”,丹心想,其实,有时候酒真的是好东西。深更半夜从噩梦中惊醒,你还知道那梦境大半归功于闪灵的时候,酒就是超级好的东西。

只需一杯酒,就能让他重归安眠。三杯,就能保证睡着,而且一觉无梦。睡眠是大自然赐予的医生,此刻的丹·托伦斯觉得自己很不舒服,亟需一剂猛药。

不会有店面还开着。算你运气好。

那好吧。也算是运气。

他翻了个身,侧身躺着,但背部好像顶住了什么东西。不。不是东西。是什么人。有人偷偷溜上了他的床。蒂尼溜上了他的床。但感觉那人的体型很小,不可能是蒂尼。更像是——

他连滚带爬地翻下床,踉跄地跌坐在地板上,再扭头回望。那是蒂尼的小男孩,汤米。他右边的脑壳都碎塌了。尖锐的碎骨从血污的金发丛中扎出来。灰色鳞块状的污物——脑浆——在半边脸颊上板结了。受到这样毁灭性的创伤,他不可能还活着,但他确实是活生生的。他伸出一只海星状的小胖手,朝向丹。

“糖糖。”他说。

又传来一声尖叫,但这次不是蒂尼,也不是风。

这一次,是他在尖叫。

12

第二次醒来时——真正地清醒过来——他压根儿没有喊叫,只是从胸腔深处发出一声低吼。他坐起身,大口喘气,被单乱糟糟地绕在他腰间。床上没有别人,但梦尚未彻底消散,光用眼睛看是不够的。他掀转被单,还是没看到异样。他又用两只手在床垫上摸索,想去感受些许余温,或是小孩的屁股留下的凹陷。什么也没有。当然不会有。于是,他翻身朝床底下看,入目的只是那双借来的靴子。

风势有所减弱。暴风雪还没过去,但风已经小多了。

他走进洗手间,又突然回转身体往后看,好像要吓唬谁。只有床,原本在床上的被单已被拱到床脚,耷拉到地板上了。他拧亮水池上方的灯,往脸上泼冷水,然后一屁股坐在翻下来的马桶盖上,一口又一口地深呼吸。他想过,不妨站起来,摸支烟来抽,但香烟盒和小说都搁在房间里的小桌子上,腿脚却绵软乏力,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靠这双腿走到那里。反正不着急,还不到时候,所以他就坐着。他看得到床,床上空无一人。整个屋子也空无一人。没有异样。

只不过……目睹和感受却不同。感觉上还不是空荡荡的。等他感觉对头了,说不定还会上床去躺。但不能再睡了。这个晚上的觉已经睡完了。

13

七年前,丹在塔尔萨安养院里当护工的时候曾和一位上了年纪的精神病专家交上了朋友。埃米尔·坎默当时已是肝癌晚期,有一天,他又絮叨起(不是相当严谨地)自己经手的几个有趣的病例,丹也诚恳地说起自己从小就备受双重梦境的折磨,还问坎默是否了解这种现象,以及有没有专门的术语或名称。

坎默,壮年时身材魁梧,搁在他床头的老黑白婚照就能很好地证明这一点。然而,癌症是终极的减肥方法,在这段谈话发生的当天,他的体重差不多和岁数一个数值:九十一磅。眼下,丹坐在马桶盖上,聆听窗外将息的风声,神智却很清晰,不禁想起老人当时会心一笑。

“通常来讲。”他讲话时带有浓重的德国口音,“要我诊断得付钱,丹尼尔。”

丹被逗乐了:“那我就不走运了。”

“也不一定。”坎默审视着丹。他的眼睛很蓝很亮。丹忍不住去幻想:这双眼睛在纳粹党卫军头盔下会是什么模样,尽管他明白这么做极不厚道。“这所死人之家里有一个传言,说你这个孩子有一种天赋,可以帮助别人安然死去。是真的吗?”

“有时候。”丹回答得很谨慎,“也不总能成功。”事实上,几乎屡试不爽。

“轮到我的时候,你愿意帮我吗?”

“当然,只要我办得到。”

“很好。”坎默站起来,这么简单的动作却要痛苦地使出浑身的力气,丹想去搀扶,坎默却摆摆手,“你所说的双重梦境,精神病学家都很了解,荣格学派的专家尤其感兴趣,他们把它称之为‘假醒’。第一个梦通常被称为‘清明梦’,顾名思义,做梦的人知道自己是在做梦——”

“是的!”丹喊出声来,“但第二个梦——”

“做梦的人相信自己是醒着的。”坎默说,“荣格充分阐释了这一点,甚至认为这类梦有预言的能力……不过,我们不会轻信的,丹,是不是?”

“当然。”丹表示赞同。

“其实早在卡尔·荣格诞生之前,诗人埃德加·爱伦·坡就描写过假醒现象了。他写道:‘我们所见或所现,无非只是梦中之梦。’我这样说,算是回答你的问题了吗?”

“我认为是的,谢谢你。”

“别客气。现在我觉得有必要喝点果汁了。苹果汁,谢谢。”

14

预言的能力……不过,我们不会轻信的。

多年来,他都把闪灵的秘密完全深藏于内心;就算他没有这么做,也不至于当面抵牾一个垂死的老人……尤其是有这样一双仿佛能无情看透你的蓝眼睛的人。事实上,他的双重梦境常常带有预言性质,不只是第一个梦,有时第二个梦也是。预言通常是以他半知半解,甚至完全不明白的方式演绎出来的。但当他坐在马桶盖上,只穿着内裤而浑身发抖时(不止是因为房间里很冷),他明白了很多事,超乎他所希望的。

汤米死了。很可能是被有虐待习惯的亲舅舅弄死了。孩子死后不久,当妈的也自杀了。至于梦境的其他内容……乃至他回家前看到的幻影:在人行道上随风翻滚的大礼帽……

远离戴帽子的女人。她是地狱古堡里的贱人女王。

“我不在乎。”丹说。

要是你和她捣乱,她会把你生吞活剥。

他根本无意去找她、见她,遑论和她捣乱呢。也不用在乎蒂尼,他犯不着为她火爆脾性的兄弟负责,管不到她忽视孩子的安危。他甚至不用再为了那该死的七十块钱而愧疚,甚而念念不忘了。她把可卡因卖了——他有百分百的把握,那段梦讲述的是实情,因此,他俩已经扯平了。说真的,不止是扯平。

现在他念念不忘的是来一杯;说得再准确些,他是要一醉方休。嗨起来,倒下去,醉得屁滚尿流。温暖的清晨阳光是很好,干完重活后的肌肉感觉也很好,不带宿醉的醒过来当然好,但代价太高了——要承受所有这些疯狂的梦境和幻影,更别提那些陌生路人杂七杂八的念头也会时不时渗透他的防线,钻进他的脑瓜里去。

得不偿失。

15

他坐在房间里唯一一把椅子里,就着房间里唯一一盏灯光,继续读约翰·桑福德的小说,直到镇上的两座教堂都在清晨七点敲响钟声。他套上新靴子(反正对他来说是新的),穿上粗呢厚外套,毫不迟疑地走出去。外面的世界已经改头换面,到处都没有尖锐的边缘,仿佛一切都变得柔软了。雪还在下,但现在只是轻柔地飘落。

我应该离开这里,回佛罗里达去。去他妈的新罕布什尔,搞不好奇数年份的七月四日都会下雪呢!

回答他的是哈洛兰的声音,和他小时候记得的声音一模一样,但此刻透着钢铁般严峻的语气。你最好快点定下来,要不然,你在任何地方都留不住了。

“去你的,老家伙。”他嘟哝了一句。

他又去了红苹果,因为专卖烈酒的小店起码还要一小时才开张。他在红酒冷柜和啤酒冷柜之间慢慢地走来走去,拿不定主意,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既然来买醉,不如搞大一点,场面越难看人越过瘾。他抓起两瓶雷鸟(十八度,暂时弄不到威士忌的时候,这个酒精度还能凑合),转向过道,打算去收银台,却迈不出脚步。

再熬一天。再给你自己一次机会。

他觉得自己熬得住,但为什么呢?就为了醒来时发现自己和汤米躺在一起?半个脑壳都塌了的汤米?下一次或许是蒂尼?大楼管理员实在厌倦了敲门没人应,就用自己的门卡开了门,这才发现她躺在浴缸里已有两天。他不可能知晓这一切,如果埃米尔·坎默在这里,必会断然肯定这一点,但他确实知晓。他什么都知道了。所以,干吗还要熬?

这种超知觉或许会消失的。有可能,这只是一个阶段,好比震颤谵妄症的超能力版本。也许你再等等……

但是时间会变形。这,只有醉鬼和吸毒者才会明白。在你无法入眠,因为害怕可能看到的景象而不敢往四周看的时候,时间会拉长,长出利齿来。

“要帮忙吗?”店员问道,丹知道自己的举动吓到店员了。人家怎么会不紧张呢?蓬头垢面,一双黑眼圈,忽动忽停,举止奇怪。他这副尊荣酷似吸毒成瘾的疯子,正在琢磨要不要掏出最值得信赖的小手枪,把收银机里的东西扫荡一空。

(该死的闪灵该死的玩意儿)

“不用。”丹回答,“刚想起来,我的钱包落家里了。”

他把绿色的酒瓶放回冷柜。关门的时候,它们像老朋友一样轻轻对他说:丹尼,回头见。

16

比利·弗里曼在等他,从头裹到脚。他递来一顶老款式的滑雪帽,前面还绣着安妮斯顿旋风六个大字。

“安妮斯顿旋风是什么鬼东西?”丹问。

“从这儿往北二十英里就是安妮斯顿市。但凡有足球赛、篮球赛和棒球赛,他们就是我们的劲敌。要是有人瞅见你戴这顶帽子,说不定会冲你脑门砸个雪球,可惜我只有这么一顶帽子给你用了。”

丹把帽子戴上,往下拽拽:“那就这么着吧,旋风。”

“没错,去他妈的不管那么多。”比利把他从上到下打量一番,“你还好吗,丹诺?”

“昨晚没睡好。”

“我也是。该死的大风鬼哭狼嚎。以前,我撺掇前妻周一晚上乐一乐,说那对我们有好处,她也会这样冲我吼。准备好开工了吗?”

“一如既往,随时应战。”

“好。我们开挖吧。今天会很忙。”

17

当真是很忙的一天,但中午出太阳了,气温立刻回升到华氏五十多度。迷你小镇上传出上百个迷你瀑布的声响,那是雪在融化的声音。丹的精气神也随气温上扬,在公共娱乐区旁边的小商铺门前推着吹雪机前行时,他甚至不知不觉哼起了歌(“年轻人!我也曾有你的遭遇!”[14])。头顶上,写着迷你小镇商铺春季大特卖的横幅被微风轻轻吹拂。

没有幻影。

下班后,他请比利去恰克饭店吃牛排大餐。比利说啤酒他来请。丹摇摇头:“谢绝酒精。理由嘛,一旦我开喝就常常刹不住车。”

“你可以和金斯利聊聊这话。”比利说,“大约十五年前,他因为酗酒而离婚。现在他已经好了,但他女儿还是不肯和他说话。”

他们点了咖啡配牛排。很多杯咖啡。

丹回到艾略特街的三楼出租屋,累得一屁股坐下来,满肚子热乎乎的美食。他很高兴自己是清醒的。房间里没有电视,但桑福德的小说还剩最后几个章节,他一口气读了一两个钟头。其间,他也侧耳留意外面的风声,但风势没有增大。他觉得,昨晚的暴风雪应该是这年冬天的最后一次寒流。他觉得这挺好的。他十点就上床,倒头就睡着了。此时再回想一大早就去红苹果的事恍如一梦,好像是他发着高烧、谵妄不清的时候去的,而现在,高热已经过去了。

18

下半夜,他醒过来,不是因为风声再起,而是尿急难忍。他爬起来,拖着脚步走向洗手间,打开门内的灯。

高帽子在浴缸里,而且盛满了血。

“不。”他说,“我准是在做梦。”

也可能是双重梦境。甚或三重。四重。重重叠叠。有些事,他没有告诉埃米尔·坎默:他很害怕自己最终迷失在夜晚的重重幻影迷宫里,再也找不到出路。

我们所见或所现,无非只是梦中之梦。

但是,这次是真实的。帽子也是真的。虽然没有第二个人看到,也不能改变这一事实。帽子是当真存在的。他知道,它就在这世界的某处。

眼角的余光还瞥到了什么,写在水池上方的镜子上的什么字。用口红写的字。

我决不能去看。

太晚了。他的头在转动,他甚至能听到脖子上的肌腱像老朽的门铰链在嘎吱嘎吱地转动。有何关系?他知道那是什么词。梅西夫人不在了,贺拉斯·德文特不在了,他们都被死死封锁在他脑海深处的箱子里了,但全景饭店还是不肯放过他。写在镜子上的字,不是用口红而是用鲜血写的,只是一个词:

image

下面的水池里,放着一件鲜血淋淋的勇士队T恤。

没完没了,丹尼心想,全景饭店烧光了,大部分可怕的活死人都被关进了密码箱,但我没办法把闪灵锁起来,因为它不只是藏在我体内,而是,它就是我。酒精至少能让它消停一会儿,但没了酒,这些幻景就会没完没了地出现,直到把我逼疯。

他看到自己的脸孔映照在镜子里,REDRUM浮现在最上层,如同烙印在他的前额。这不是梦。确实有一件被杀害的孩童的T恤在他的洗手台里,还有一帽子鲜血在他的浴缸里。疯狂就要降临了。在自己暴突的眼球里,他几乎看到了疯狂已经迫近。

这时,恍如黑暗中亮起一束手电光,哈洛兰的声音响起:孩子,你可能看见什么,但它们好比是书里的插画。在全景饭店的时候,你还是小孩子,却也不是孤立无援的,现在也不是。绝对不是无助的。闭上你的眼睛,睁开时,这些狗屁玩意儿都会消失的。

他闭起眼睛,等待。他想读秒,但刚数到十四就数不下去了,数字迷失在他头脑中咆哮的万念纠缠之中。他似乎在等待一双手——也许正是拥有这顶帽子的人——慢慢扼住他的脖颈。他定定地站在原地。真的无处可逃。

丹鼓起所有的勇气,睁开眼睛。浴缸里空无一物。洗手台里空无一物。镜子上一个字也没有。

但幻景会重来。下一次,或许是她的鞋——那双松糕底凉鞋。或许,我会看到她躺在浴缸里。为什么不呢?我就是在浴缸里看到梅西夫人的,她们死于同一种方式。只不过,我没有偷过梅西夫人的钱,也没有从她身边溜走。

“我熬过了一天。”他对空荡荡的房间说,“我都做到了这个地步。”

是的,虽然是忙碌的一天,但也是美妙的一天,他会乐于率先承认这一点。白天不是问题。但夜晚……

意识是黑板。酒精是黑板擦。

19

丹没有再睡,躺在床上熬到了六点,然后起身穿衣,再次走去红苹果。这一次他没有犹豫,唯一不同的是,他从冷柜里拿出了三瓶雷鸟,而不是两瓶。老话怎么说来着?要玩就玩大的。店员把酒瓶装进纸袋,没有发表意见;他早就习惯早起买酒的客人了。丹慢慢走去公共娱乐区,在迷你小镇外的长椅上坐下来,从纸袋里掏出一瓶酒,像哈姆雷特面对尤里克的头颅那样低头凝视。透过绿色的玻璃酒瓶去看,里面装的好像不是酒,更像是耗子药。

“说得好像这是坏东西。”丹说着,拧开瓶盖。

这一次说话的是他母亲。温迪·托伦斯,抽烟抽到命都没了。如果自杀是唯一的选择,你至少能选择自己喜欢的凶器。

就这么结束了吗,丹尼?付出这一切,就为了这个结局吗?

逆时针旋转瓶盖。又拧紧。又逆向旋转。这一次,他把瓶盖拧开了。红酒发酸,闻起来就像自动点唱机、低俗酒吧、毫无意义的争执继而在停车场里挥拳的味道。到最后,生命就变得和任何一场酒斗一样愚蠢。世界不再是空气清新的安养院;世界变成了全景饭店,那里的舞会永不散场,那里的死人永远活着。他把酒瓶抬起来,凑近嘴唇。

我们千辛万苦离开那个该死的饭店就为了这个吗,丹尼?我们为什么要为自己努力打造新生活?她的话语不带责备的口吻,只有悲伤。

丹尼又把瓶盖拧上了。又旋开。拧紧。旋开。

他在想:如果我喝了,全景就赢了。即便锅炉爆炸把它夷为平地,它还是赢了。如果我不喝,我就疯了。

他在想:我们所见或所现,无非只是梦中之梦。

比利·弗里曼发现丹的时候,他还在攥着瓶盖一会儿拧紧,一会儿旋开。比利醒得早,是因为他感受到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焦虑感,好像有什么事不对劲儿。

“丹,你是打算喝了它,还是对着它打手枪?”

“喝吧,我想是的。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办。”

于是,比利跟他说了。

20

那天早上,凯西·金斯利八点一刻来上班,看到新雇员坐在他办公室外面时倒也不太惊讶。看到托伦斯握着一瓶酒,先把瓶盖旋开,再把瓶盖拧紧,如此反复不停,他也没有惊讶。托伦斯一开始就有卡皮打折酒专卖店熟客们才有的特殊表情,仿佛凝视千里之外,茫茫的。

比利·弗里曼的闪灵不如丹的那么强大,根本没得比,但也不只是一闪而过。头一天,丹前脚过街往行政大楼走去,他后脚就在放设备的库房里给金斯利打了电话。有个年轻人来找工作,比利说。他的介绍信不算多,但比利认为他是今年纪念日前最合适的帮工人选。金斯利知道比利的直觉很准,他有经验——好的经验——因此二话不说就答应了。我知道我们总得找个人的,他说。

比利的回答很特别,不过,比利本人就很特别。两年前,一个孩子从秋千上掉下来,摔破了脑袋,比利竟在事发之前五分钟打电话叫来了救护车。

比利的回答是:他需要我们,胜过我们需要他。

果然,他来了,弓着背坐在那里,好像已经坐上了下一班巴士,或是下一个酒吧凳子。隔着十二码长的走廊,金斯利就能闻到红酒的味道。他有美食家的鼻子,尤其对酒味最敏感,一闻就知道是哪种酒。这是一瓶雷鸟,老酒吧里有民谣唱道:要什么?要雷鸟!……一瓶多少?两张五十!可是,当年轻人抬头看着他时,金斯利发现那双眼睛里万念俱灰,只剩下绝望。

“比利叫我来的。”

金斯利什么也没说。他看得出来,这孩子是在勉强支撑,在和那种绝望抗争。绝望就在他的眼底;在他下扯的嘴角里;而在他抓紧那瓶酒的手势里,绝望的分量最重,他恨它也爱它又需要它。

最后,丹艰难地讲出了他此生一直在逃避的那句话。

“我需要帮助。”

他抬起手臂遮住了眼睛。这时,金斯利弯下腰,抓过那瓶红酒。这孩子坚持了一会儿……终于放手了。

“你又难受又厌倦。”金斯利说,“我看得出来。可是,你难道不难受、不厌倦自己这么难受又厌倦吗?”

丹抬头看着他,喉头一上一下的。他挣扎了片刻才说:“你不知道我有多累。”

“说不定我知道呢。”金斯利从他的肥裤兜里掏出一把大钥匙,插进门锁里。这扇门的毛玻璃上贴着弗雷泽镇政服务的标牌。“进来吧。我们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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