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伦·利文顿号每天的最后一圈被称作“夕阳之旅”,丹不在安养院当班的大多数黄昏,这一程都由他来驾驶。身为小镇公职雇员的比利·弗里曼在这些年里大概驾驶了两万五千次,他很乐意让丹接手。
“你永远不会厌倦此事的,是不是?”有一次他这么问丹。
“就怪童年不完满。”
并非如此,童年并没有缺失,但在抚恤金用完之后,他跟着母亲四处辗转,她不得不打很多工。因为没有大学文凭,她能做的大部分工作都是低薪的。她确保母子俩有吃有住,但仅此而已,从来没有富裕的闲钱。
念高中的那会儿,他们住在离坦帕不远的布拉登顿,他问过她一次,为什么她从不和别人约会。那时候他已经够大了,知道母亲依然是个漂亮的女人。温迪·托伦斯歪着嘴笑笑,回答他说:“给我一个男人就足够了,丹尼。更何况,现在我有你。”
“关于你喝酒的事,她知道多少?”凯西·金斯利曾在日斑咖啡馆的会面中问过他,“你开喝的时候挺年轻的,是不是?”
丹要好好回忆一下才能回答这个问题,“当时我以为她不太清楚,现在想来她应该都知道。但我们从没谈过这事儿。我想,她是害怕挑起这个话题。况且,我没捅娄子——那时候还不至于触犯法律——高中毕业时还是优秀毕业生。”他端着咖啡杯,面对凯西冷冷一笑,“当然,我也没动手打她。我觉得那是至关重要的一点。”
也没有火车玩具。但是,互助会成员的基本准则就是:不喝酒,事情就会有好转。果不其然。现在,他得到了小男孩们梦寐以求、最大号的迷你火车,比利说得对,玩火车永远不嫌老。他猜想,这浓厚的兴趣起码还能维持十年,甚至二十年。即便到那时,丹恐怕还是乐于驾驶当天最后一圈——在夕阳中驾驶小利,拐上云间小道。沿途景致引人入胜,尤其是萨科河水平缓时(春季的急流消退后,通常都是平缓的)。你可以一连两次欣赏到美妙的天色,一次是在坡上,一次是在坡下。小利之旅的尽头天地静谧,仿佛上帝也在屏息欣赏。
哥伦布纪念日过后是冬季,小利停止运营。在劳动节和纪念日之间的旅程则是一年中最棒的。游客们已经离去,只有少量的本地人来坐小火车,现在,丹已能叫出大部分人的名字。今天不是周末,和平时一样,付钱游览的乘客只有十来位。他觉得这样很好。
等他把小利开回来,稳稳地停在迷你火车站时,天都黑了。他靠在第一节乘客车厢上,帽子(帽檐上方用红线绣着“火车司机丹”的字样)往后歪,向那寥寥几位乘客道晚安。比利坐在长凳上,烟头的红光每隔几秒就亮一点,照亮他的脸庞。他都快七十岁了,但气色很好,虽然两年前做了一次腹部手术,现在已然完全康复,还口口声声说他不想退休。
“退休了我要去干吗呢?”只有一次,当丹提起这茬儿时,他反问道,“转到你工作的半死人饲养场里待着?等你的宠物猫拜访我?谢谢你全家,我看还是免了。”
最后两三位乘客笃悠悠地走出去了,多半是去找餐馆。比利掐灭了烟头,走到他身旁:“我去把它放回仓库吧。除非你想干这活儿。”
“别客气,您请便。你坐的时间够长啦,该挪挪屁股了。比利,你打算什么时候戒烟?你知道医生怎么说的,肠胃小毛病也有抽烟的功劳。”
“我已经抽得很少了。”比利嘴巴硬,但眼神躲闪起来,有点心虚。丹当然可以探明比利说的“很少”究竟是多少——甚至无需触碰他就能知道——但丹无意去刺探。这年夏天,他看到一个孩子穿的T恤上印着一块八角形的路标图案,但路标上写的不是“停”,而是“TMI”。丹尼问他,那是什么意思?孩子微笑着回答:“资讯泛滥。[36]”那微笑半带同情半带鄙夷,大概是专门留给四十多岁假正经、最爱循循善诱的大叔们的。丹谢过他,心想:小伙子,那可是我的人生写照啊。
每个人都有秘密。这一点,他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懂了。正派人有权保有隐私,天经地义,而比利·弗里曼就是正派人中的正派人。
“丹诺,想不想喝杯咖啡?你有时间吗?等我十几分钟,让我先把这个小婊子送上床。”
丹充满爱意地抚摸引擎的边缘:“当然可以,但你别乱说话。这可不是小婊子,而是女——”
就在这时,他感觉脑瓜爆了。
2
清醒过来后,他发现自己摊手摊脚地躺在长凳上,也就是比利刚刚抽烟的位置。比利坐在他身旁,神色忧虑。唉,直说吧,那模样就是吓得半死。比利的手里捏着电话,指尖还悬在键盘上。
“收起来。”丹说。只有三个字,声音竟会那么沙哑又苍老。他清了清嗓子,又说道,“我很好。”
“你确定?老天爷呀,我以为你中风了呢。简直太像了。”
感觉确实像中风。
这么多年来,丹第一次想到了迪克·哈洛兰——全景饭店当年的主厨。第一次见面,迪克就知道杰克·托伦斯的儿子和自己一样有异能。丹突然很想知道,迪克还活着吗?没可能了吧,这几乎可以肯定;当年他就快六十了。
“东尼是谁?”比利问。
“嗯?”
“你刚才说,‘求你了,东尼,求你了。’东尼是谁?”
“以前酗酒的时候认识的人。”临时编的托词倒也不算离谱,但他的脑袋还晕乎乎的,这是他唯一能想到的说法,“好朋友。”
比利盯着发光的手机矩形屏幕,又看了几秒,然后慢慢地把手机折叠起来,收好。“你知道的,我才不相信你说的呢。我认为,刚才又来了一次灵光乍现。就像那天你发现我有……”他拍了拍自己的肚子。
“这个……”
比利扬起手:“别说了。只要你没事儿,那就好。只要不是关于我的坏消息,那就更好。因为如果真是关于我的,我希望你不要瞒我。别人大概不这样想,但我坚持要知道。”
“不是关于你的。”丹站起身,发现自己站得很稳,甚感欣慰,“不过我们的咖啡要改天再喝了,希望你别介意。”
“怎么会介意呢。你需要快点回去,躺下来休息。你的脸色还没缓过来。不管那是什么玩意儿,反正把你撞得不轻。”比利瞥了一眼小利,“幸好不是你坐在驾驶室、以四十英里的时速行进的时候发作。”
“真被你说对了。”
3
丹穿过克莱默大道,走向利文顿安养院的方向,本来是想听从比利的建议回家躺下,但走着走着就改主意了。他没有拐进大门,没有径直走上维多利亚式老宅前的鲜花小道,而是决定再闲逛一会儿。现在,他完全缓过神来,感受到了夜晚香甜的空气。他还要反复思索一下,刚刚到底是什么情况?
不管那是什么玩意儿,反正把你撞得不轻。
这让他再次想起迪克·哈洛兰,以及所有从没向凯西·金斯利吐露过的往事。以后也不会说的。他伤害了蒂尼——以及她的儿子——虽然所谓的伤害只因他无所作为。这件事在他心里被压藏得很深,像一颗嵌在牙床里的智齿,只能永远留在那里。但是,五岁时的丹尼却是被伤害的人——以及他的母亲——虽然罪魁祸首不止是他父亲一人。那时候,迪克有所作为。要不是他出手相帮,丹和母亲肯定葬身于全景饭店。那些久远的往事,依然会让他一想到就痛苦不堪,依然带着孩子气的恐惧所特有的鲜明色彩。他宁可永远不再记起那些事,现在却不得不去想。因为……唉……
因为凡事都有因有果。也许是运,也许是命,但不管是命是运,因果怎么去,就会怎么来。迪克给我带来密码箱的那天不是说过吗?学生准备好了,老师就会出现。倒不是说我现在道行深了,足以指点别人,但那句话也许说得对:只要你不喝,就不会醉。
他走到这条街的尽头了,现在转身往回走。整条人行道上只有他一个人。夏季一过,弗雷泽小镇仿佛一夜之间就变得空荡荡的,仔细想来也够诡异的,又让他想到全景饭店也曾这样变得空荡荡的。眨眼间,就只剩下托伦斯一家三口了。
当然,还有鬼魂。他们从未离去。
4
哈洛兰曾告诉丹尼,他要去丹佛,然后南下飞往佛罗里达。他问丹尼是否愿意帮他把行李搬到楼下的全景停车场,丹尼就把一个包搬到主厨租来的小车里。只是一样小东西,大概比手提箱大不了多少,但那时的他需要双手抱着才能走。等包袋妥当地装进了后车厢,他俩坐在车里时,哈洛兰把一个词灌输到丹尼的小脑瓜里——丹尼的父母半信半疑的那件事,就在那时有了一个名称。
你有一种特异功能。我呢,我一直称其为闪灵。我祖母也这么说。你觉得挺孤单的?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会那样?
是的,他一直很孤单;是的,他以为只有他一个人会那样。哈洛兰一语中的,纠正了他之前的想法。之后的那些年里,丹遇到过很多同类,用主厨的话来说,“有点灵光的人”。比利就是其中之一。
然而,没有人像今晚在他脑袋里尖叫的女孩那样。那是什么样的感受啊!那声尖叫简直能把他从里到外地撕开。
他有没有那么强大?他想,以前有过,或者说,差不多就有那么强大。在全景饭店停业的那天,哈洛兰曾对坐在身边、不知所措的小男孩说过……他是怎么说的?
他说,可以给他来一下子。
丹已经走到了利文顿安养院,又在门外呆立了片刻。第一波秋叶已经飘落,夜风凉飕飕地在他脚边打旋儿。
我问他,我该想什么呢?他说,随便什么都行,“只是要用力地想”。我就把心思集中到他身上,但在最后的时刻,我减轻了力道,反正没有用尽全力。如果我真的使出浑身解数,大概就会让他当场死亡。他往后缩了一下——不,应该说他砰的一声被撞向椅背——牙齿咬破了嘴唇。我记得,他流血了。他说我简直像把枪。后来,他问起东尼的事。我那看不见的小伙伴。我就是这样对他说的。
东尼似乎回来了,但已不再是丹的小伙伴。现在,东尼成了名叫艾布拉的小女孩的好朋友。她就像当年的丹尼那样遇到了麻烦,但成年男子打探未成年女孩的消息肯定会招来异样的眼光和怀疑。他在弗雷泽的日子过得好好的,经过那么多年的挣扎,他认为自己总算熬出头了,也该享受人生了。
但是……
但是当他需要迪克的时候——在全景饭店,还有后来,梅西夫人再次出现在佛罗里达的时候——迪克总能挺身而出。互助会成员把这种事称之为“第十二步使命”。因为学生准备好了,老师就该出现。
有过好几次,丹跟凯西·金斯利和戒酒小组里的其他成员去关照那些沉湎于酒精或毒品的瘾君子。有时候是他们的朋友或老板请求他们来帮助自己;更多时候是沾亲带故的熟人,在用尽了各种手段依然无济于事之后,请求他们出手。这些年来,他们确实成功地挽救过几个人,但大多数的拜访只落得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要不然就请他们把那些道貌岸然、神神叨叨的废话塞回自己的屁眼里。还有一个老兵——从乔治·布什一手打造的伊拉克历险记退伍归来后嗑安非他命磕得脑筋都坏了——当真举起一把手枪,冲着他们来回比画。老兵的老婆整日担惊受怕,和他蜗居在乔克拉的贫民窟里。那天回来时,丹说:“真是浪费时间。”
但凯西说:“如果这么做是为了他们,也许算是浪费。但这不是为了他们,而是为了我们自己才这么做的。丹尼,你喜欢现在的生活吗?”这不是他第一次,也非最后一次这么问。
“喜欢。”在这一点上,丹毫不犹豫。哪怕他当不上通用汽车公司的总裁,也不能和凯特·温丝莱特演全裸床戏,他也已经拥有了一切。
“你以为是你亲手赚来的?”
“不是。”丹笑着说,“倒也不能这么说。这种事赚不来的。”
“那到底是什么,让你能够回到一个清晨醒来神清气爽的境地?是好运,还是恩典?”
他坚信凯西指望他说是恩典,但在不酗酒的这些年里,他已经习惯保持诚实,哪怕有时候那会让人不爽:“我不知道。”
“没关系,因为等你没有退路的时候,好运或恩典都一样。”
5
“艾布拉,艾布拉,艾布拉。”他走在利文顿安养院门前的鲜花小道上时喊着她的名字,“姑娘,你给自己惹了什么麻烦?你把我也拉下水了,那我又摊上什么事了?”
他在考虑用闪灵联系她,但这种办法不可能百分百有效,但他踏入自己的角楼房间时就看到了黑板上的留言。所以,不用他联系了。
cadabra@nhmlx. com
他盯着她的用户名看了几秒钟才明白,忍不住大笑:“好名字,孩子,这名字真棒。”[37]
他立刻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很快,页面上呈现出一封空白的新邮件。他把她的电邮地址打上去,然后只是坐着,盯着闪动的光标。她多大了?根据他们之前寥寥几次的联系,他估算她可能是早慧的十二岁,也可能是晚熟的十六岁。前者的可能性更大。至于他呢,是不刮胡子就能看到银白须根的中年男子。就是这么个大叔,正打算和她开始用电邮网聊。谁要报名参加《抓色魔》真人秀[38]吗?
也许没什么大事儿。有可能,毕竟她还是个孩子。
没错,是孩子,但她可以在你脑瓜里发出冲击波一般的尖叫。况且,他对她十分好奇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他猜想,当年的哈洛兰也是这样对小丹尼充满好奇的。
现在,我可以用一点恩典了。还要所有的好运气。
丹在新邮件的主题一栏写下:你好,艾布拉。他把光标移到下面的正文处,深吸一口气,打了一句话:有什么麻烦就告诉我。
6
那个星期的周六下午,丹坐在安妮斯顿公共图书馆外洒满明媚阳光的长椅上,正对那栋覆满常春藤的石面建筑。他在身前放了一本《工会领袖》,但根本看不进杂志上的词句。他太紧张了。
刚到两点,一个穿女仔裤、骑着单车的女孩出现了。她把单车停靠在草坪边的车架上。她朝他挥挥手,露出灿烂的笑容。
终于。艾布拉。魔咒中的艾布拉。
她比同龄女孩高,因为她有修长的双腿。厚厚的金色鬈发向后拢,梳成粗粗的马尾辫,发梢张扬着叛逆不羁的个性,向各个方向发散出去。这天有点凉,她穿了一件轻薄的外套,背后有“安妮斯顿旋风”的网眼印刷字样。单车后座用宽皮筋捆了几本书,她把书取下来,向他跑来,一路上都带着灿烂的笑容。她很漂亮,但不算美貌。但那双疏朗的蓝眼睛是绝对美丽的。
“丹叔叔!天哪,见到你真是太好啦!”话音刚落,她就在他脸颊上重重地亲了一下。脚本里没有这个动作。她如此信赖他,反而让勉强应对的他有点害怕。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艾布拉。坐下吧。”
他叮嘱过她,他们必须非常小心,艾布拉是新生代,一下子就领会了言外之意。于是他们达成协议:最好在户外碰面,而在安妮斯顿,最宽敞的户外公共绿地就属图书馆前的这片草坪了,距离小小的闹市区中心地带也很近。
她看着他的时候毫不掩饰强烈的兴趣,与其说好奇,不如说是渴望。他感受得到,脑子里有一些小动静,好像一些细小的手指在拨弄,偷偷地翻看。
(东尼在哪儿?)
丹用手指点了点太阳穴。
艾布拉笑了,笑容让她更美丽,再过四五年,这样漂亮的姑娘就该让男生领受恋而不得的心碎了。
(嗨,东尼!)
招呼打得太热情,足以让他畏缩一下,于是再次想起迪克·哈洛兰在租车的方向盘后面退缩了一下,眼睛里瞬间空茫一片。
(我们得讲话)
(好的,我明白)
“我是你父亲的表亲,这样设定好吗?不是真正的叔叔,但你可以叫我叔叔。”
“好的,好的,你是丹叔叔。只要我妈的闺蜜不过来,我们就很安全。她叫格雷琴·西佛雷克。我认为,她完全背得出我们家的家谱,反正也没几个人。”
噢,好极了。丹在心里说,长舌闺蜜。
“没关系的。”艾布拉说,“她的大儿子在足球队,旋风队的每场比赛她都看,一次也没拉下过。几乎所有人都去看比赛,所以你不用担心有人会认为你是——”
她的话没有讲完,而是用一幅映现在头脑中的漫画作结尾。画面突如其来,又清晰又粗糙:一个小女孩在黑漆漆的巷子里,披着长风衣的粗壮男人正在逼近她。小女孩吓得浑身颤抖,膝盖抵撞在一起。就在这画面渐渐隐去的时候,丹看到一个对话气泡从她头上冒出来:哎呀,变态!
“其实这种事不好笑的。”
他也如法炮制,把一张意念中的图发给她:丹·托伦斯穿着一身条纹囚服,两个魁梧的警察押着他走。他从没尝试过这种对话方式,效果也不像她做得那么好,但当他发现自己也做得到时倒很开心。接着,还没等他明白过来,她直接盗用他的画面,二话不说加以涂改:丹从腰间抽出一把枪,指向一个警察,扣动了扳机。枪管里射出一块白色手帕,上面飘着“砰”这个字。
丹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艾布拉用小拳头挡住嘴巴,咯咯直笑:“对不起。实在忍不住。我们可以一整个下午都这么聊,是吗?那会很好玩的。”
他想,那不只是好玩,还会是一种纾解。这些年来,她就好比抱着一只璀璨无比的球,却没人陪她玩。当然,他也是如此。从童年到现在——从哈洛兰到现在,这也是他第一次同时收发意念。
“你说得对,是可以,但现在不行。你要把整件事从头到尾再讲一遍。你发给我的电邮只讲了些重点。”
“该从何说起呢?”
“要不,就从你姓什么开始?既然我名义上是你叔叔,理应知道这种小事。”
她被逗乐了。丹想保持严肃的表情,但真的做不到。老天有眼,他已经喜欢上她了。
“我叫艾布拉·蕊法艾拉·斯通。”她说完,欢笑却突然不见了,“我只希望戴帽子的女人永远别发现这个名字。”
7
他们在图书馆外的长椅上坐了四十五分钟,秋日的阳光暖洋洋地照在脸上。生平第一次,艾布拉沉浸在始终让她困惑,也经常让她恐慌的超能力中,并感受到百分百的快乐——甚至,该说喜悦。多亏了这个男人,她甚至得到了一个新名词:闪灵。这个说法很好,让她觉得心安理得,因为她以前总把它想象成阴暗的事情。
要谈的事情太多了,几本书都写不完。他们刚刚切入正题,一个穿着花呢裙、五十岁上下的矮胖女人就走过来打招呼了。她用好奇的眼神看了看丹,不过没有恶意。
“嗨,杰勒德夫人。这是我叔叔丹。去年我上过杰勒德夫人的语言艺术课。”
“很高兴见到您,杰勒德夫人。我是丹·托伦斯。”
看到丹伸出手,杰勒德夫人就和他握了手,煞有介事地捏了一下。艾布拉可以感觉到,丹——丹叔叔——放松了。挺好的。
“你住附近吗,托伦斯先生?”
“沿这条路下去就是,在弗雷泽。我在那儿的安养院上班。你听说过海伦·利文顿安养院吗?”
“啊,我知道。你的工作很好。艾布拉,你读完《修配工》了吗?我推荐过的马拉默德的小说。”
艾布拉脸色一沉:“我下了电子书——我得到一张生日礼券呢——但还没开始读。看起来挺难的。”
“再难也难不倒你。”杰勒德夫人说,“你绝对没问题。很快就要上高中了,比你想象得还要快,然后就是大学。我建议你今天就开始读。托伦斯先生,很高兴认识你。你有一个聪明绝顶的侄女。不过,艾布拉——脑子越聪明,责任就越大。”她敲了敲艾布拉的太阳穴,用以强调这则要点,然后迈上台阶,进了图书馆。
她转向丹:“还不算太糟,是不是?”
“到目前为止还算平安无事。”丹表示赞同,“当然,如果她和你父母说起……”
“她不会的。妈妈在波士顿照顾婆婆。她得了癌症。”
“太遗憾了。婆婆是你的。”
(外婆)
(曾外婆)
“而且。”艾布拉紧接着说道,“说你是我叔叔,也不完全是在撒谎。去年的科学课上,斯坦利先生对我们说过,所有人类的基因组都是一样的。他说,让我们有所不同的都是非常微小的东西。你知道吗,我们的基因组和狗的基因组有90%是一样的?”
“不知道。”丹回答,“不过这能解释我老觉得爱宝狗粮应该很好吃。”
她哈哈大笑:“所以,你有可能是我的叔叔或表亲或别的远房亲戚。我就是这个意思。”
“这算是艾布拉的相对论[39]吧?”
“算是啦。难道非要有同样颜色的眼睛或发际线才算有亲缘关系吗?而我们拥有的共同点是别人没有的,这让我们成为特殊的亲人。你认为那算一种基因吗?就像蓝眼睛、红头发那样的基因标志?说到这个,你知道吗,苏格兰人中的红发比例是全世界最高的?”
“我不知道。”丹回答,“你知道得可真多。”
她的笑容淡了一点:“这是坏事吗?”
“当然不是。闪灵有可能是一种基因,但我真的不那么想。我认为,那是不可能测算出来的。”
“你的意思是,没法求证?就像上帝、天堂之类的东西?”
“是的。”他意识到自己想起查理·海耶斯,以及他身为长眠医生时目睹的每一个辞世老人。辞世[40]这个词也有“继续前进”的意思。丹喜欢这种绝妙的双重意义。眼睁睁看着男男女女离开这个世界,那会改变你的思考方式;恰如迷你小镇上的乘客会把云间小道之旅说成“离开现实世界”。对那些终有一死的凡人来说,继续前进的是这个世界;在那些生死弥留的时刻,他感觉得到——哪怕看不到——有一种巨大的无限存在。他们沉眠,他们醒来,他们去了别处。他们继续。甚至还在孩提时代,他已经有理由相信这一点了。
“你在想什么?”艾布拉问道,“我看得见,但不太懂。我想弄明白。”
“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他说。
“和那些鬼灵人有关,是不是?我见过一次,在弗雷泽的小火车上。那是一个梦,但我认为是真的。”
他瞪大了眼睛:“真的?”
“真的。我觉得他们不想伤害我——他们只是看着我——但是有点吓人。我想他们大概是以前坐过这火车的人。你见过鬼灵人吗?你见过,是不是?”
“是的,但已经很久没看到了。”还有一些,不仅仅是鬼。普通的鬼魂不会在马桶上、浴帘上留下身体的残留物。“艾布拉,关于你的闪灵,你父母知道多少?”
“我爸爸认为那差不多都消失了,只剩下一点点——比如说,我会从夏令营里打电话回家,因为我预感到婆婆病了——他为此高兴。我妈妈知道我还有,因为有时候她会请我帮她找东西——上个月是她的车钥匙,她把它们落在车库里爸爸用的工作台上了——但她不知道我的闪灵有多厉害。他们已经不再谈论这件事了。”她停顿一下,又说,“婆婆知道。她不像爸爸妈妈那么害怕,但她告诉我要低调,要特别当心。因为,如果有人发现——”她翻了翻白眼,吐了吐舌头,“哎呀,变态。你懂的?”
(懂)
她感激地笑了笑:“你当然会懂。”
“没有别人知道?”
“嗯……婆婆说我应该和约翰医生谈谈,因为他多少知道一点。他见过我小时候干的事。我把很多勺子悬在天花板下面了。”
“难不成,你说的约翰医生碰巧是约翰·道尔顿?”
她的脸色一亮:“你认识他?”
“事实上,我确实认识。有一次,我帮他找过东西。他找不到的一样小东西。”
(一块表!)
(没错!)
“我没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他。”艾布拉说着,露出不安的神色,“当然,我没有跟他讲过棒球男孩的事,也绝对不会告诉他戴帽子的女人。因为他会跟我家里人说的,他们已经够担心的了。更何况,他们能怎么办呢?”
“我们暂时不说这个。说说棒球男孩,他是谁?”
“布拉德利·特雷弗。有时候他会反戴帽子,还说那代表好运。你知道那种戴法吗?”
丹点点头。
“他死了。他们把他杀死了。但杀之前先残害他。他们把他折磨得好惨。”她的下唇颤抖起来,就那么一下子,她好像从十三岁退回到九岁了。
(别哭啊,艾布拉,我们不能引人注目)
(我知道,我知道)
她垂下头,深呼吸了几次,然后再次抬头看着他。她的眼睛格外明亮,但嘴唇已经不再颤抖了:“我没事。真的。我只是很高兴不用独自一人在我脑子里想这件事了。”
8
她开始回忆两年前第一次在意念中看到布拉德利·特雷弗,他听得很仔细。她记得的并不多。让她印象最深刻的画面是许多手电筒的光束交织在一起,照亮了躺在地上的男孩。他在哭叫。这些她都记得。
“他们必须把他照亮,因为他们好像在做手术。”艾布拉说,“反正,他们是那么说的,但其实他们只是在折磨他。”
她再跟他讲述自己如何在《安妮斯顿购物导报》的末页发现了布拉德利以及那些失踪儿童的照片。她如何触碰他的小照片,试探着,想发现他的更多信息。
“你可以吗?”她问道,“触摸物件,脑子里就会出现画面?找东西?”
“有时候可以,但不是每次都行得通。这办法,我小时候用得更多——也更有用。”
“你觉得,等我长大了,这能力就会减弱吗?我不会在乎的。”她停下来想了想,“不过也可能会。很难说。”
“我明白你的意思。那是我们的本领,不是吗?我们能做到的事。”
艾布拉笑了。
“你敢肯定吗?你知道他们在哪里杀死了他?”
“是的,他们还把他埋在那里了。他们甚至把他的棒球手套也埋起来了。”艾布拉递给他一张从笔记本里撕下的纸。那是她后来打印的,不是当时速写用的那张纸。如果有人看到她抄写了男孩乐队成员的名字——不是一遍,而是一遍又一遍——她会尴尬死的。现在想来,那种写法也傻透了,每一个字母都是肥肥大大的,好像要表达的不是喜爱,而是真爱。
“别为那个担心。”丹仿佛不经意地说道,眼睛还看着她打印在纸上的字句,“我和你一样大的时候,迷史迪薇·尼克斯[41]迷得要死。还有心灵乐队的安·威尔森。你大概都没听说过她,她可是老派明星,但我曾经做过白日梦——邀请她参加格兰伍德中学周五晚上的舞会。是不是傻到家了?”
她瞪着他,张口结舌。
“很傻,但很正常。这是世上最正常的事情,所以,放松点,别担心。而且我也没有偷看,艾布拉。就在那儿,不看都不行。简直就像蹦到我眼前似的。”
“哦,天啊。”艾布拉的脸已经涨得通红,“习惯这事儿得花点时间,是不是?”
“对我俩而言都是,孩子。”他低头去看那张纸。
未经坎通郡治安部批准,严禁擅入。
有机产业
乙醇工厂#4,
弗里曼,爱荷华
关闭,何时启用有待日后通知。
“你是怎么……得到这个的?一遍又一遍地看?像放电影一样重放再重放?”
“‘严禁擅入’那块牌子还好,一眼就看到了。但关于有机产业、乙醇工厂的那块牌子,是的,回放了几遍。你做不到吗?”
“我从没试过。也许有过一次,但肯定没再试过。”
“我在电脑上找到了爱荷华州的弗里曼镇。”她说,“用谷歌地图的时候,我还能看到那家工厂。那些地方都是真实存在的。”
丹的思绪跳回到约翰·道尔顿身上。戒酒小组里别的成员都曾谈起丹在寻找失物方面的特长,但约翰只字未提。说真的,也不奇怪。医生都要发誓遵守医患保密协议,和互助会中的保密协定差不多,不是吗?对约翰来说,他严守了双重秘密。
艾布拉在说话:“你可以给布拉德利·特雷弗的父母打电话吗?或是打给坎通郡的治安部门?他们不会相信我的,但成年人的话,他们会信。”
“我想我可以。”但是,毫无疑问,知道埋尸地点的成年人也会自动升级为头号嫌疑犯,所以,如果他打电话,必须十万分谨慎,要想好怎么说,不能贸然从事。
艾布拉,你让我卷进了什么样的麻烦事啊。
“对不起。”她轻声说。
他把手搭在她的手背上,轻轻握了一下:“不用道歉。那是不该让你听到的一句话。”
她坐直了身体:“噢,上帝,伊冯·斯特劳德过来了。她是我们班的。”
丹赶忙把手抽回来。他看到了:一个和艾布拉年纪相仿的棕发胖女孩走在人行道上。她背着书包,抱着活页笔记本,抵在胸前的边边角角都起卷儿了。她有一双明亮又好奇的眼睛。
“她会想知道你的一切的一切。”艾布拉说,“我是说,所有细节。而且她会到处说。”
哦——不。
丹看着迎面走来的女孩。
(我们很无趣)
“帮我,艾布拉。”他说着,感觉到她加入了。他俩的意念一旦合并,这个念头就立刻变得强大而深远。
(我们一点都不有趣)
“很好。”艾布拉说,“再加点力。和我一起来。像合唱一样。”
(你根本看不到我们。我们一点都不有趣,而且,还有更要紧的事等着你去忙活呢)
伊冯·斯特劳德匆匆忙忙地走过来,只是朝艾布拉摆了一下手,权当打了招呼,但丝毫没有放慢脚步。她快步跑上台阶,消失在图书馆里了。
“我即将成为一个淘气鬼的叔叔。”丹说。
她一本正经地看着他:“根据艾布拉的相对论,你的侄女真的可能是只猴子[42]。非常相似的——”她传送了一个画面:晒衣绳上的裤子被风吹得翻飞舞动。
(牛仔裤[43])
这回,他俩都忍不住笑出了声。
9
为了确定自己没有误解,丹让她把视角对调的事连讲了三遍。
“你也没经历过这种事吗?”艾布拉问,“像遥望那样的?”
“星状投射?没有。你常有吗?”
“只有一两次。”她说,“也许三次。一次是我进入了一个女孩,当时她在河里游泳,我在自家后院远远地看她。那时我九岁,或是十岁。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那种状况,她没有遭遇什么险情,好端端地和朋友们在游水。那次持续的时间最长,至少有三分钟。你称之为星状投射吗?怎么有点外太空的感觉?”
“这个词儿有年头了,是一百多年前的灵媒们发明并使用的术语,现在看来未必是个恰当的说法。说白了,它的意思就是灵魂出窍,在自己身体外的体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无非是取个名,给自己一个说法,“不过——我想再三确认一下,看我是不是真的搞懂了——游泳的女孩没有进入你?”
艾布拉坚决地摇头否定,马尾辫被甩得来回晃动:“她甚至不知道我在她身体里。只有一次是双向的,就是和那个女人。戴帽子的女人。只不过,当时我没有看到帽子,因为我在她脑子里。”
丹伸出手指,在半空中画了一个圈:“你进入了她,她也进入了你。”
“是的。”艾布拉打了个寒战,“就是她用刀把布拉德利·特雷弗活活折磨到死的。她笑起来的时候,嘴里只有一颗又大又长的獠牙。”
不知怎么的,这句话搅起沉淀的记忆,让他想到了威明顿的蒂尼。因为蒂尼戴帽子?她没有,至少在他的印象里没戴过;当时的他烂醉如泥。大概没什么特别的意义——大脑也会搭错神经,尤其是当你承受巨大压力的时候。可以确定的是(其实根本不情愿去确定)蒂尼始终徘徊在他的脑海里。她经常突如其来地冒出来,譬如他在商店橱窗里看到一双松糕底凉鞋就会想起她。
“蒂尼是谁?”艾布拉问道,接着连眨几下眼睛,往后退缩一点,好像丹突然在她面前扬起了手,“哎呀!不该朝那儿看的,是我不好。抱歉。”
“没事儿。我们接着说你那位戴帽子的女人。你后来又见到她——在你房间的玻璃窗上——也是那种情况吗?”
“不。我甚至不能确定那是闪灵。我觉得那是记忆,因为我看到了她残害棒球男孩。”
“所以,她还是没有看到你。她从未见过你的真面目。”如果这个女人果真像艾布拉担忧的那样危险,这一点就至关重要。
“没有,我确定她没见过,但她想看到。”她怔怔地看着他,嘴唇又开始颤抖了,“转盘对调的时候,她就想到了镜子。她想让我自己跑去看镜子,用我的眼睛看到我。”
“她从你的眼睛里看到了什么?能借此找到你吗?”
艾布拉仔细地回想一遍,最后说道:“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正在朝窗外看。只能看到街道。当然,还有山。但在美国有很多山,对吗?”
“没错。”戴帽子的女人会不会到电脑上搜索风景照,比对艾布拉视野里的山景?那可好比大海捞针,但互联网上的事都说不定。
“丹,他们为什么要杀害他?为什么一定要把棒球男孩弄死?”
他知道答案,但他愿意竭尽全力对她隐瞒。可是,经过这次短暂的会面,丹已能肯定:他和艾布拉·蕊法艾拉·斯通之间不可能有遮遮掩掩的事。互助会曾要求他“不管大事小事都要万分坦诚”,但他终究还是有保留。然而,面对艾布拉,他没有选择。
(食物)
她惊骇万状地瞪着他:“他们把他的闪灵吃了?”
(我认为是这样的)
(他们是吸血鬼吗?)
之后,她索性喊出了声:“像《暮光之城》里的那些?”
“不是那样的。”丹说,“艾布拉,看在上帝的分上,那只是我的猜测。”图书馆的大门打开了。丹四下看看,唯恐好奇心爆棚的伊冯·斯特劳德又出现。还好只是一对热恋中的少男少女,只顾着凝视对方。他转回身,对艾布拉说:“我们得快点了。”
“我知道。”她抬起手,揉搓嘴唇,但发现自己这么做时,又立刻把手放在了膝盖上,“可我还有好多问题呢。好多事情想弄明白呢。说几个小时都不够。”
“我们恰恰没有那么多时间。你肯定吗,那是在山姆?”
“什么?”
“她在山姆超市里?”
“哦!是的。”
“我知道那家连锁店。去买过一两次,但不在这附近。”
她笑了:“当然不是,丹叔叔,这附近一家都没有。都在西部。我也用谷歌地图查过啦。”笑容减弱,“从内布拉斯加到加利福尼亚共有好几百家店呢。”
“我需要好好想想,你也是。如果事情紧急,你可以用电邮联系我,但如果我们只是用——”他指了指脑门儿,“可能更好,没别人会知道。你明白吗?”
“明白。”她笑了,“这事儿只有一点好处:我有了一个知道如何保密,也知道我感受的朋友。”
“你可以用黑板,对吗?”
“当然。小菜一碟。”
“你得记住一件事,最重要的一件事:戴帽子的女人或许不知道怎样找到你,但她知道你的存在。”
她现在一动不动。他去探查她脑子里的动静,但艾布拉加以阻拦。
“你可以在脑子里设定一个警铃吗?如果她在附近——不管是接近你的意念,还是她的真身在你附近——警铃一响,你就能知道?”
“你认为她会来找我的,是不是?”
“她会尝试这么做。有两个原因。第一:仅仅因为你知道她存在。”
“还有她的朋友们。”艾布拉轻轻说道,“她有好多朋友。”
(拿手电筒的那些人)
“还有什么原因?”还没等他回答,她索性抢着说道,“因为我是好食材。就像棒球男孩,吃起来不错。对吗?”
没必要否认,对艾布拉来说,他的思绪一览无遗。“你能设定吗?迫近警铃?就是——”
“我知道什么是迫近警铃。我不知道行不行,但可以试试。”
用不着读心,他就知道她接下去要说什么。无论如何,她还是个孩子。当她再次抓住他的手时,他没有闪躲。“答应我,别让她抓到我,丹,你要保证。”
他作出了承诺,因为她是需要抚慰的孩子。但是,只有一个办法能让他说到做到——先下手为强,让威胁她的人消失。
他又一次在心里说道:艾布拉,瞧你给我惹的麻烦。
她再一次抱歉,但没有说出口:
(对不起)
“不是你的错,孩子。不是你。”
(犯的错)
“我们都是无奈地被卷进去的。带着你的书本进去吧。我得回弗雷泽了,今晚我值班。”
“好的。但我们是朋友了,对吗?”
“绝对的。”
“我很高兴。”
“而且我打赌,你会喜欢《修配工》的。我相信你读得懂。因为你也在生活中修好了不少东西,不是吗?”
她嘴边的酒窝在笑容中越发明显了:“原来你都知道。”
“哦,相信我。”丹说。
他目送她走上台阶,但她又停下脚步,回来了:“我不知道戴帽子的女人是谁,但她有个朋友,我知道他的名字:大块头巴里,或是类似的发音。我敢说,她在哪儿,巴里就在附近。我可以找到他,只要我有棒球男孩的手套。”她看着他,美丽的蓝眼睛里投射出坚定的信念,“我肯定做得到,因为大块头巴里曾经戴过那手套,虽然只戴了一小会儿。”
10
回弗雷泽镇的路上,丹一直在思索艾布拉说的戴帽子的女人。开了半途,他突然想起了什么。记忆仿佛电流,让他打了个激灵,方向盘一偏,差点儿驶过双黄线,在16号公路上西行的卡车朝他气冲冲地按喇叭。
那已是十二年前的事了,他刚刚戒酒,弗雷泽镇还很陌生,清醒的感觉脆弱之极。那时,他正步行回罗伯逊太太家,他刚刚租下她的公寓。那天,风暴即将到来,比利·弗里曼给了他一双靴子,他提着靴子回租屋。看起来不太像原配,但至少一只是左脚一只是右脚。就在他从莫汉德街拐进艾略特街时,他看到——
前方正好出现一个停车休息点。丹把车开进去,下车,朝哗哗的水声走去。那无疑是萨科河,从北康威到克劳福德山口,像细绳穿过串珠似的流经二三十个新罕布什尔州的小镇。
我看到一顶帽子从排水沟里冒出来。破破烂烂的高礼帽,像是魔术师戴的,或是很久以前哪出音乐喜剧里的演员戴的。但是它并不在那里,因为我闭起眼睛,数到五,它就不见了。
“好吧,那次是闪灵。”他对奔腾的河水说道,“但也不一定就是艾布拉看到的那顶帽子。”
说是这么说,但他不信,因为那天晚上他梦到了蒂尼。她已经死了,脸皮软塌塌地耷拉在骷髅头上,活像甩在棍子尖的面团。死了,披着丹从流浪汉的购物车里顺来的毯子。亲爱的小熊,远离戴帽子的女人。她说了这么一句。还有……什么来着?
她是地狱古堡里的贱女王。
“你不记得了。”他对着汤汤河水说道,“没人会记得十二年前的梦。”
但他记起来了。死去的威明顿少妇讲的话,他全记起来了:要是你和她捣乱,她会把你生吞活剥。
11
他总算在六点刚过的时候回到角楼上的房间,还从食堂里带来一盘晚餐。他先朝黑板看去,不由得露出笑容。黑板上写着:
谢谢你相信我。
亲爱的艾布拉,好像我有选择似的。
他把她的留言擦去,然后坐到书桌边开始吃晚餐。离开停车休息点,他的思绪又转回到了迪克·哈洛兰。他觉得这也很自然;终于有人求教于你的时候,你会想从自己的导师那里获知该如何指导他人。丹酗酒的那些年里,和迪克失去了联系(主要是因为羞愧),但他觉得要了解老家伙这些年的动向也不难。甚至还能联络上他——只要他还健在。嘿,别以为这想法很过分,只要照顾得当,很多人都能活到九十多岁。艾布拉的曾外婆就是现成的例子,她肯定保养有方。
我有很多问题,迪克,在这世上我只能呼唤你,因为只有你能解答一部分。所以,帮帮我,朋友,但愿你还活着。
他把电脑打开,启动浏览器。他知道迪克每逢冬季就去佛罗里达的诸多度假酒店里当厨师,但他不记得酒店的名字,甚至不记得在哪一段海岸。也许每一段海岸他都待过——今年在那不勒斯,明年去棕榈滩,后年去萨拉索塔或基韦斯特。像迪克这样能用美食激活味蕾的人永远找得到活儿干,更何况,他比任何人都懂得如何满足富人的食欲。丹想,最有效的办法莫过于用迪克的姓氏去搜索——哈洛兰的拼写比较独特,末尾有两个n。他在搜索框里键入“理查德·哈洛兰”和“佛罗里达”,摁下回车键。搜索引擎立刻给出数千条链接,但他非常肯定,第三条才是他要找的。与此同时,他也失望地叹了一口气。他点击那个链接,跳出《迈阿密先驱导报》的一篇文章。不会有错。当名字和岁数同时出现在标题里,你就可以确定自己在看讣告了。
南部海岸名厨理查德·哈洛兰,昵称迪克,享年八十一岁。
附有照片。很小,但丹不管在哪里都认得出那张睿智而快乐的脸庞。他辞世的时候是孤单一人吗?丹有所怀疑。迪克太爱交际了……也太爱女人了。应该会有很多人围绕在他临终的床榻边,但他那天冬天在科罗拉多山区里救下的两个人却不在。温迪·托伦斯的缺席是情有可原的:她比他走得早。但是,她的儿子……
迪克去世的时候,他是不是正灌着威士忌,让点唱机播放卡车司机们爱听的乡村金曲?还是因为喝醉了闹事而被关进监狱?
死因是心脏病发作。他滚动鼠标,翻到页面顶端查看日期: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九日。救了他和母亲性命的这个男人,已经死了快十五年了。没有人再能帮他了。
他听到身后的黑板上有动静,粉笔划过的吱吱声。他保持不动的姿势,面前摊着冷掉的食物和笔记本电脑,过了一会儿,才慢慢地转身。
粉笔仍在黑板下的笔槽里,但黑板上的图画正在慢慢完成。画得很粗糙,但认得出来。那是一只棒球手套。画完后,她用粉笔——谁也看不见,但依然传来粉笔划过黑板的声音——在手套的掌心部位画了一个问号。
“我得考虑一下。”但他没时间考虑,就在这时,内部对讲机嗡嗡地叫起来,呼叫长眠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