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快就会说到利兹另一次接我放学的经过了,但首先我要说一说她们分手那天的事情。请相信我,那天早晨非常吓人。
那天闹钟还没响我就醒了,因为老妈在喊叫。我以前也听见过她发怒,但从没这么疯狂过。
“你把这东西带进了我家?我和我儿子住的地方?”
利兹回答了一句什么,但她的声音太轻了,我没听清。
“你不觉得这件事会把我牵连进去吗?”老妈喊道,“在警匪剧里这就是所谓重大责任!我会被当作从犯关进监狱的!”
“别那么夸张,”利兹的嗓门也大了起来,“不可能有——”
“这不重要!”老妈喊道,“它出现在了我家!现在也还在!就他妈在餐桌上,他妈的摆在糖碗旁边!你把毒品带进了我家!重大责任!”
“你能不能别说这个词了?这又不是在演《法律与秩序》。”现在利兹的嗓门也大了起来,她也开始生气了。我身穿睡衣站在卧室里,一只耳朵贴在门上,心跳加速。这不是讨论,甚至不是争论,事情没那么简单。情况相当糟糕。“要是你不翻我的口袋——”
“搜你的东西,你觉得我是在干这个吗?我想帮你的忙!我想把你的备用制服连同我的羊毛裙一起送到洗衣店里去。这东西在这儿放多久了?”
“才一小段时间。这包货的货主出城办事去了,他明天就回——”
“多久?”
利兹回答时的声音太轻,我听不清。
“那为什么带到我家来?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藏在你家放枪的保险箱里?”
“我没有……”她停下了。
“没有什么?”
“我其实没有放枪的保险箱。另外,我那栋楼有人闯空门,而我会待在这儿,咱们会一起待一个星期。我觉得放在这儿可以省得我跑一趟。”
“省得你跑一趟?”
这下利兹无言以对了。
“你家没有放枪的保险箱。你到底还在多少事情上对我撒了谎?”老妈的语气不再狂怒,至少她这会儿似乎不生气了。她像是受到了伤害,像是想哭。我想出去,叫利兹别惹老妈,尽管这件事是老妈挑起来的,因为她发现了某件东西——所谓重大责任。但我只是站在那儿,听着她们争吵——同时还在颤抖。
利兹又嘟囔了几句什么。
“所以你才在局里不受欢迎?你是不是也嗑……我不知道……而且还送货?分销?”
“我不嗑药,也不分销!”
“哈,但你在转手!”老妈的嗓门又大了起来,“要我说,这就是分销。”随后她又捡起了最让她愤恨的问题——好吧,不是唯一的问题,但最让她愤恨的是这个问题。“你把毒品带进了我家,我儿子住的地方。你把枪锁在车里,我总是坚持要你这么做,但现在我发现你的备用上衣里有两磅可卡因。”她笑了起来,但不是人们遇到好笑事情的那种笑,“那是你的备用警服啊!”
“不到两磅。”利兹语气阴郁。
“我从小在我父亲的超市里帮忙称肉,”老妈说,“我知道两磅拿在手里是什么感觉。”
“我会拿走的,”她说,“就现在。”
“那是当然,利兹,别磨蹭。然后你回来拿你的东西。先和我约时间,找个我在但杰米不在的时候,然后你就永远离开了。”
“你不是认真的。”利兹说。尽管隔着门,我也听得出她并不相信自己的话。
“百分之百认真。我会帮你一个忙,不向你的顶头上司报告我发现了什么,但你要是敢再出现在我家——除了来收拾你那些破烂的时候,我就不会再为你保密了。我保证。”
“你要赶我出去?真的吗?”
“千真万确。拿上你的毒品,滚。”
利兹哭了,这真是糟糕。她走后,老妈也哭了,这就更糟糕了。我走出卧室,去厨房里搂住她。
“你听见了多少?”老妈问。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就说了下去:“我猜你全都听见了。杰米,我不会撒谎骗你,或者蒙混过去。她有毒品,量相当大,我希望你不要告诉任何人,可以吗?”
“真的是可卡因?”我也哭了,但我没有意识到,直到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是多么沙哑。
“对。既然你已经知道了这么多,那我必须告诉你,我在大学里试过两次。刚才我尝了尝我发现的东西,我的舌头麻木了。确实是可卡因没错。”
“但它已经不在了,被她拿走了。”
一个母亲只要还算合格,就肯定知道孩子害怕什么。评论家也许会说这是个浪漫主义的幻想,但我认为这是经过实践考验的事实。“是的,她拿走了,咱们很安全。一大早就闹成这样真是不太好,但事情已经结束了。咱们给这事画个休止符,继续过自己的日子。”
“好的,但是……利兹真的不再是你的朋友了吗?”
老妈用擦碗巾抹了一把脸。“我认为她和我不是朋友已经有段时间了,我只是不肯承认而已。现在你去准备上学吧。”
那天晚上,我做作业的时候,听见厨房里传来咕咚咕咚的响声,同时闻到了酒味。酒味比平时强烈得多,比老妈和利兹狂喝葡萄酒的那些夜晚还要浓。我从房间里出来,想知道她是不是碰翻了酒瓶(但我没听见玻璃破碎的声音),却看见老妈站在水槽前,一只手拿着一大瓶红葡萄酒,另一只手拿着一大瓶白葡萄酒。她在把酒倒进下水道。
“为什么要倒掉?坏了吗?”
“从某个角度讲,”她说,“我认为酒从大概八个月前就变成了坏东西。现在该停下了。”
后来我发现,和利兹分手后,老妈参加了一段时间的匿名戒酒会,最终她认为自己并不需要去。(“都是老男人无病呻吟,后悔三十年前不该喝某杯酒。”她说。)另外,我也不认为她完全戒酒了,因为她和我道晚安亲我的时候,我好像闻到过一两次酒味,也许是请客户吃饭的时候喝的。就算她在公寓里藏了酒,我也一直不知道她把酒放在哪儿(当然,我找得也不是很仔细)。但有一点我很确定,在接下来的那些年里,我再也没有见她喝醉过,更没有见过她宿醉的样子。对我来说,这就足够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