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锤神的疯子在伊斯特波特引爆了他的第一颗炸弹,这个小镇位于长岛,不远处就是斯宾昂科,也就是哈利舅舅的小屋(一个文学笑话[1])所在之处。那是1996年的事了,当时锤神把一根炸药连在定时器上,扔进金库伦超市洗手间外的垃圾箱里。所谓定时器只是个便宜闹钟,但它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晚上九点超市打烊的时候,炸弹爆炸了,三名超市员工因此受伤。其中两人只受了点皮外伤,但第三个人刚好在炸弹爆炸时走出男厕所,他失去了一只眼睛,右臂从肘部以下截肢。两天后,一封信寄到了萨福克县警察局。信是用IBM电动打字机打印的,上面写着:喜欢我之前的作品吗?后面还有!锤神。
锤神引爆了十九颗炸弹,然后终于死了人。“十九颗啊!”利兹叫道,“他并不是不想杀人。他放置炸弹的地点遍及纽约五大区,还给新泽西也送了两颗,分别在泽西市和利堡。他用的全都是黄色炸药[2],加拿大制造。”
但伤残人数相当高。到那位老兄因为在莱辛顿大道拿起不该拿的投币电话而丧命时,伤残人数已经接近五十。每一次爆炸后都有一封信寄给爆炸所在辖区的警察局,信里的内容永远相同:喜欢我之前的作品吗?后面还有!锤神。
在理查德·斯卡利塞(就是在电话亭被炸死的那个人)遇害前,每两次爆炸之间都隔着相当长的一段平静期,相距最近的两次爆炸也隔着六个星期,最长的一段休眠期接近一年。然而,在斯卡利塞遇害之后,锤神加快了速度。炸弹变得越来越大,定时器也越来越复杂。从1996年到2009年,加上电话亭那次一共只有二十颗炸弹。从2010年到2013年5月利兹重新回到我生活中的那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他又设置了十颗炸弹,导致二十人受伤,三人身亡。到了这个时候,锤神就不仅仅是个都市传说了,他也不再是纽约一台的台柱,而是成了全国性的话题。
他擅长避开摄像头,在他无法避开的监控画面中,他也只是个穿大衣、戴墨镜的普通男人,洋基队的棒球帽拉得很低。他总是低着头,棒球帽的两侧和后部露出白发,但他有可能戴着假发。在他的十七年“恐怖统治”之中,执法部门组织了三个特别工作组去抓他。第一个工作组在他“统治期”的一个漫长休眠阶段宣告解散,警方认为他玩够了。第二个工作组在警察局大规模重组后解散。第三个工作组成立于2011年,当时情况变得越来越明显:锤神进入了疯狂状态。这些事情不全是利兹在我们去中央公园的路上告诉我的,有些是我后来自己查到的——连同其他的许多事情。
终于,两天前,警方在案子里取得了他们一直盼望的进展。山姆之子因为一张停车罚单而被捕,泰德·邦迪因为忘了开车头灯而落网,而真名肯尼思·艾伦·塞里奥特的锤神之所以被抓,是因为一位大楼管理员在倒垃圾日出了个小事故。他推着一辆装满垃圾桶的小车穿过小巷,前往门前的垃圾集散点,地面的坑洞害得小车颠了一下,一个垃圾桶翻了。他在收拾垃圾的时候发现了一捆电线和一片黄色碎纸,碎纸上印着“加拿科”这几个字。假如只有这些东西,他肯定不会立刻报警,但其中一根电线上接着一枚戴诺·诺贝尔公司的雷管。
我们来到中央公园,把车停在几辆普通警车旁边(后来我发现中央公园是个独立的辖区,隶属于纽约市第二十二警察分局)。利兹拿出“警察执行公务中”的牌子,把它放在仪表盘上。我们顺着第八十六大街走了一会儿,拐上通往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纪念碑的小径——这不是我后来才查到的,而是就写在该死的标牌上,或者铭牌,或者天晓得什么。
“大楼管理员用手机拍了电线、碎纸和雷管的照片,但特别工作组直到第二天才收到。”
“也就是昨天。”我说。
“对。我们一看就知道那是我们要抓的人。”
“当然,因为有雷管嘛。”
“对,但不只是雷管,还有那片碎纸。加拿科是加拿大的一家爆炸物生产商。我们要到了那栋楼所有住户的名单,没有实地走访就排除了绝大多数人,因为我们知道我们要找的是个男人,很可能单身,很可能是白人。只有六名住户完全符合这些条件,在加拿大工作过的只有一个。”
“谷歌一下就知道?”我开始感兴趣了。
“一点不错。其他的先不说,我们发现肯尼思·塞里奥特有美加双重国籍。他在白雪皑皑的辽阔北方做过各种各样的建筑工作,也负责过水力压裂和油页岩开采。他就是锤神,差不多可以肯定。”
我只瞥了一眼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时间刚够我读完标牌,注意到他花哨的裤子。这时利兹抓住我的手,拉着我走向雕像后不远处的一条小径——更确切地说,她拖着我走。
“我们带着特警小队冲进去,但他的小窝已经空了。不是搬走了的那种空,他的东西全都在,但他本人不在了。非常不幸,尽管我们叮嘱管理员别多嘴,但他没有把他的大发现当作秘密守住。他告诉了几个住户,结果消息传开了。我们在那套公寓里发现了一些东西,其中有一台IBM。”
“那是一种什么打字机吗?”
她点点头。“这种机器配有不同的打字单元,内置不同的字体。机器里的字体刚好符合锤神寄给警方的信。”
在我们来到小径和已经不在那儿的长椅之前,我还要说一说另一件我后来发现的事情。她说塞里奥特自己露出马脚是真的,但她一直在说“我们”——我们这个,我们那个,但利兹并不是锤神特别工作组的成员。她曾经是第二个工作组的成员,那个工作组在警察局内部重组时解散,当时所有人都像没头苍蝇似的乱撞。到了2013年,利兹·达顿已经只剩下一个脚趾还站在纽约警察局里了。她之所以还有这个立足之地,仅仅是因为警察的工会特别牛逼,她剩下的身子已经被踢出了大门。内务部围着她打转,就像秃鹫见到公路上刚被撞死的动物。她去学校接我的那天,就算有个要抓连环乱扔垃圾者的特别工作组,她也不可能挤进去。她需要一个奇迹,而我就是她的救命稻草。
“到了今天,”她继续道,“五大区的所有警察都拿到了肯尼思·塞里奥特的名字和体貌特征。出城的所有道路都有人眼和摄像头监控——相信你肯定知道,摄像头的数量可不少。抓住这家伙,无论死活,成了我们的头等大事,因为我们担心他会决定来个光荣殉爆。比方说去第五大道的萨克斯店门口引爆炸弹,或者去中央车站。但他帮了我们一个忙。”
她停下脚步,指着路边的一个地方。我注意到草丛被压平了,就好像曾经有许多人站在那儿。
“他走进公园,找了个长椅坐下,掏出一把鲁格点四五手枪,轰碎了自己的脑袋。”
我望着那个地方,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长椅在牙买加大道的法医实验室,但他就是在这儿自杀的。所以我的问题来了:你能看见他吗?他在这儿吗?”
我环顾四周。我不知道肯尼思·艾伦·塞里奥特的长相,但既然他轰碎了自己的脑袋,那我就不可能看漏这个人了。我看见几个孩子在扔飞盘让狗接(狗没系牵引绳,这是中央公园禁止的),看见几个女人在慢跑,几个孩子在玩滑板,小径远处有几个老人在读报,但我没看见任何人的脑袋上有个窟窿,我把这个结果告诉了她。
“该死,”利兹说,“唉,好吧。我们还有两个机会——至少我知道还有两个。他在第七十大街的天使之城医院当勤杂工,从搞建筑到做这种事确实很跌份,但他毕竟七十多岁了。另一个地方是他住的公寓楼,在皇后区。冠军,你觉得哪个地方更有可能?”
“我觉得我想回家了,他有可能在任何一个地方。”
“是吗?你不是说死人会在活着的时候最常待的地方逗留吗?然后他们就,怎么来着?永远消失了?”
我不记得我到底有没有对她说过这些了,但她没说错。然而,我还是觉得我越来越像拉莫娜·沙因贝格——换句话说,被绑架了。“为什么要费这个劲呢?他不是死了吗?已经结案了。”
“没这么简单。”她弯腰看着我的眼睛。2013年她不需要弯得太低,因为我正在长高,当然离我现在的六英尺还差得远,但也长了好几英寸。“他的衬衫上别着一封信。信里说,还有一颗炸弹,而且是个大家伙。见鬼去吧,咱们地狱见。署名是锤神。”
好吧,情况这就不一样了。
注释:
[1]指斯托夫人的代表作《汤姆叔叔的小屋》。
[2]可塑性固态炸药,含75%的硝化甘油和25%的硅藻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