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兹熄火下车。她看见我坐在乘客座上一动不动,两只脚在一堆零食包装纸中像是生了根,于是伸手推了我一把。“走吧,杰米。完成你的任务,然后你就自由了。”
我下车,跟着她走向正门。路上我偷偷了瞥了一眼车库门前的男人。他肯定知道我能看见他,因为他举起了一只手。我看了一眼利兹,确定她没在看我,然后也抬手和他打招呼。
石板台阶顶上是一扇木门,门环雕成狮头的形状。利兹没去敲门,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张纸。她看了看,又在密码键盘上输入一组数字。键盘上的红灯变成绿灯,门锁啪的一声开了。
马斯登会把密码告诉一个低级送货员吗?我认为不太可能,告诉她药片消息的那个人恐怕也不太可能知道。她有密码的事实让我感到不安,我第一次想到了塞里奥特……或者说寄生在他的残骸中的那个怪物。我在楚德仪式中击败了它,要是我召唤它,也许它会真的出现,我一向认为它必须遵守我们定下的约定,但这一点尚未得到证实。我只会把这一招用作最后手段,因为我害怕它。
“进去吧。”利兹把那张纸塞回了裤子口袋,然后把手插进大衣口袋里。我又看了一眼那个站在车库旁的男人,我猜他就是泰迪。我望着他嘴部的血窟窿,想到利兹运动衫上的血污。也许那是一遍遍擦鼻子的结果。
也许不是。
“我说了,进去。”她命令道。
我打开门,里面不是门厅或走廊,而是一间宽敞的会客室。房间中央有个凹下去的区域,摆着沙发和椅子,我后来发现这种布置叫作会谈坑。坑周围摆着另外几件一看就很贵的家具(也许是为了方便其他人坐下,见证坑里的会谈),还有个似乎带轮子的小吧台,墙上挂着些东西。我之所以说它们是东西,是因为它们看上去没有任何艺术性,只是一堆乱糟糟的装饰板和曲里拐弯的东西,但装饰板镶在画框里,因此我猜它在马斯登眼中是艺术。会谈坑顶上悬着一个枝形吊灯,看上去至少有五百磅重,我可不想坐在它底下。会谈坑对面有两道盘旋楼梯,除了在电影和电视剧里见过,现实生活中我只在第五大道的苹果店里见过类似的布置。
“真是个好贼窝,对吧?”利兹说。她关上了门(砰!),用掌根猛拍门口的一排开关,枝形吊灯和几盏火炬灯一起亮了。枝形吊灯美轮美奂,投下美丽的光芒,但我没心情欣赏。我越来越确定利兹已经来过这儿了,而且在去市区找我前就开枪打死了泰迪。
我告诉自己,只要她不知道我看见了泰迪,她就不是非要打死我不可,尽管这从某种程度上能说得通,但逻辑无法帮我渡过这次难关。她嗑药嗑得上了天,整个身体都在颤抖,我再次想到了锤神的炸弹。
“你怎么不问我?”我说。
“问你什么?”
“他在不在这儿。”
“好的,他在这儿吗?”她的声音里没有一丝真正的担忧,这么说只是走个形式。她到底是怎么了?
“不在。”我说。
她似乎不像我们追捕塞里奥特的时候那么兴奋。“咱们先去看看二楼。他也许在主卧室里,回顾他搞那些婊子的美好时光。玛德琳离开后他有过许多女人,离开前大概也有。”
“我不想上楼。”
“为什么?杰米,这地方又不闹鬼。”
“万一他在上面就闹鬼。”
她想了想,哈哈一笑,手依然放在上衣口袋里。“你说得有道理,不过咱们来就是为了找他,所以还是上楼吧。ándale,ándale[1]。”
我指了指会客室右侧的走廊。“也许他在厨房里。”
“找点心吃?我看不太可能,我觉得他在楼上。走吧。”
我还想继续争辩,或者直接拒绝,但她的手说不定会从口袋里伸出来,我很确定到时候她手里会握着什么,于是我走向了右侧的楼梯。栏杆扶手是绿色的云纹玻璃,既光滑又凉丝丝的,绿色的石阶一共有四十七级——我数过了,每一级的造价大概都能买一辆起亚汽车。
楼梯尽头的墙上镶着一面镏金框的镜子,镜子足有七英尺高。左侧楼梯的尽头也有这么一面镜子。我望着自己在镜子里的身影缓缓升起,利兹紧随其后,我扭头看她。
“你的鼻子。”我说。
“我看见了。”现在她的两个鼻孔都在流血。她抹了一把鼻子,然后在运动衫上擦手。“是压力。压力害得我流鼻血,因为鼻腔的毛细血管很脆弱。等咱们找到马斯登,他告诉我们药片藏在哪儿,压力自然就没了。”
你朝泰迪开枪的时候流鼻血了吗?我心想。利兹,杀人难道就没有压力吗?
楼梯顶上的走廊其实是个环形廊道,说是天桥都可以,廊道边上有齐腰高的栏杆。向下望去,我的胃里有点翻腾。要是失足掉下去,或者被人推下去,你会垂直坠落一小段距离,然后摔在会谈坑的正中间,色彩缤纷的地毯无法为底下的石砌地板提供任何缓冲。
“左转,杰米。”
左转意味着要离开廊道,我乐于从命。我们走进一条长长的走廊,所有的门都开在左侧墙上,因此无论你住在哪个房间里,都能欣赏美丽的风景。走廊里只有一扇门开着,它位于走廊中间,里面是个圆形的图书室,所有的书架上都塞满了书。要是老妈看到了,她一定会欣喜若狂。只有一面墙前没摆书架,而是放着几把椅子和一张沙发。这面墙当然全都是玻璃,弧形的落地玻璃窗俯瞰着此刻正在暮光中变成紫色的世界。我能看见一团灯火,那里肯定是伦菲尔德镇,只要能让我回到那儿,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利兹没有问马斯登在不在图书室里,她甚至没往里面看一眼。我们来到走廊尽头,她抬起没有放在口袋里的那只手,指了指最后那扇门。“我很确定他就在里面。开门。”
我打开门。没错,唐纳德·马斯登就在里面,摊手摊脚地躺在床上。这张床太大了,不可能是双人床,说是三人甚至四人更合适。他本人也有四个人那么巨大,利兹在这一点上没说错,在我这个少年的眼中,他庞大得像个幻觉。一身好正装也许能掩盖住他的部分肥肉,但他身上穿的不是正装,他从头到脚只穿了一条超级大的平角内裤。他无与伦比的腰身、垂下来的胸脯和满是赘肉的手臂上遍布纵横交错的浅表割伤。他宛如满月的脸上全是瘀青,一只眼睛肿得睁不开了。他的嘴里塞着一件古怪的东西,我后来发现(在你绝对不希望你老妈知道的某个网站上)那东西叫口球。他的手腕被铐在床头柱上。利兹肯定只带了两副手铐,因为他的脚腕被利兹用胶带捆在了床脚柱上。她在每只脚上大概都用掉了一卷胶带。
“请参见房子的主人。”利兹说。
他还能睁开的那只眼睛眨了眨。你可以说我看见手铐和胶带就应该知道了,看见有些伤口还在冒血就应该知道了,但我没有反应过来。我吓蒙了,直到看见他眨眼我才醒悟。
“他还活着!”
“这个好解决。”利兹说。她从大衣口袋里掏出手枪,对着他的脑袋开了一枪。
注释:
[1]西班牙语:跟我来。——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