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鬼话连篇网,一个分享鬼故事的网站
第67章

身为青少年有很多劣势,你自己想一想就知道:青春痘;痛苦地挑选合适的衣服去学校,免得被人嘲笑;难以捉摸的女孩——这只是其中的三个。去唐纳德·马斯登家里一日游(诚实一点说,就是我被绑架了)后我才发现,身为青少年其实也有优势。

优势之一是我不必在死因审讯中承受记者和摄像机的交叉火力,因为我不需要当面做证,只需要在录像中宣誓做证。画面中蒙蒂·格里沙姆律师坐在我的一侧,老妈坐在另一侧。媒体知道我是谁,但姓名没有见报,因为我是个有魔法的小东西:未成年人。学校里的孩子们知道是我(孩子们永远能揭开一切秘密),但我没有被欺负,反而受到了尊敬。我不需要琢磨该怎么和女孩交谈了,因为她们会来我的储物柜前和我搭话。

最好的一点是,我的手机没有引起任何麻烦——当然了,其实是利兹的手机。它已经不存在了,老妈把它扔进了焚化炉,永别了亲爱的。要是有人问起,我就回答说被我弄丢了,但没人问我。至于利兹为什么要来纽约绑架我,警方得出了老妈告诉过我的结论:利兹想带着一个孩子去西海岸,也许是觉得女人带着孩子旅行会较少引起怀疑。没人考虑过我有可能会尝试逃跑,或者在停车加油和吃东西的时候呼救,要知道我们需要穿过宾夕法尼亚州、印第安纳州和蒙大拿州。当然了,我不会那么做,我是一个温顺的绑架案小受害者,就像伊丽莎白·斯马特[1]一样。我只是个孩子。

报纸把这事当作大新闻宣扬了一个星期左右,尤其是地摊小报,因为马斯登是个“毒品大王”,但主要还是因为在他的避难室里发现的那些照片。说来奇怪,利兹变成了一个英雄人物。《纽约每日新闻》的大标题是《前警察屠杀性虐色情毒王后死去》,没提到她因为内务部调查和毒检呈阳性而丢了工作,但提到她在寻找锤神的最后一颗炸弹时起到了关键作用,及时阻止了大量在超市购物的顾客死于非命。《纽约邮报》的记者肯定想办法混进了马斯登的住所(“蟑螂能钻进一切角落。”老妈说),也可能他们的档案里本来就有伦菲尔德镇那栋房子的照片,因为他们的大标题是《深入唐尼大胖的恐怖之屋》。老妈好好嘲笑了一番这个标题,说《纽约邮报》对撇号用法的理解倒是和他们对美国政治的看法一样错得离谱。

我问她哪儿不对,她说:“不该是Bigs’,而是Bigs’s。”

好吧,老妈。你说了算。

注释:

[1]她十四岁时在盐湖城住家遭绑架,并在遭绑九个月后获救。——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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