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天意《疯狂玫瑰》|鬼话连篇网,一个分享鬼故事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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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玫瑰》
III 天意

1

第二个星期的周三,罗西和帕姆·哈弗福德乘坐员工电梯下班,帕姆脸色苍白,一副不舒服的样子。“我来例假了,”罗西关切询问时,她回答,“肚子抽痛得厉害。”

“你想去喝杯咖啡吗?”

帕姆考虑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你自己去吧。我现在只想赶紧回‘女儿与姐妹’,赶在大家都下班回来开始叽叽喳喳之前,找个空房,吞点米多尔止痛药,睡上个几小时。这样我可能又会活过来了。”

“我陪你。”罗西说。电梯门开了,她们走了出去。

帕姆摇摇头。“你不用,”小小的微笑点亮了她的脸庞,“我自己完全可以的,而且你年纪够大了,可以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自己去喝咖啡啦。谁知道呢——说不定你还能遇到什么有趣的人呢。”

罗西叹了口气。帕姆口中“有趣的人”总是指男人,通常是那种穿着紧身T恤,肌肉突出得如同某种标志性地貌的男人。而罗西的想法是,她这下半辈子可太不需要这种男人了。

而且,她的身份还是已婚。

她低头瞥了一眼自己的结婚戒指,订婚时的钻石戒指就套在里面。两人一起来到街上。这一瞥究竟跟不久之后发生的事情有多少联系,她从来没确定过,但这确实让通常情况下并不放在她心上的订婚戒指占据了她的头脑。钻石有一克拉多一点,比丈夫赠予她的其他任何东西都要昂贵很多。一直到今天,她想到,这戒指属于她,愿意的话,她可以把它处理了(而且是以任何她想要的方式)。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想法。

尽管帕姆一再声明她不需要,罗西还是陪着她在酒店街角的公交站一起等车。帕姆的样子让她觉得很不妙,她脸上的血色完全消失了,眼圈黑了一片,嘴角因为疼痛抿出了一条条细细的纹路。而且,能照顾别人,而不是被别人照顾,罗西感觉不错。其实她都打算陪着帕姆上公交,确保她安全无虞回到住处了;但最终,一想到热腾腾的咖啡在召唤自己(可能再吃上一块派),她还是没能抵挡住诱惑。

帕姆在公交车上靠窗的位子坐下,罗西站在路边朝她挥手。帕姆也朝她挥了挥手,公交车开走了。罗西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身沿着希钦斯大道向“暖壶”走去。她很自然地想到自己第一次在这个城市徘徊的时候,那几个小时的事情能想起来的已经不多了,印象最深的就是那种害怕和迷失的感觉。但至少有两个人特别突出,仿佛汹涌雾气中露出的岩石:那个孕妇和那个留着大卫·克罗斯比胡子的男人。尤其是那个男人。他靠在酒馆的门口,手里拿着啤酒瓶,看着她,对她说着:“嘿,宝贝,嘿,宝贝。”或者根本就是在叫她。有那么一小会儿,这些回忆完全占据了她的头脑,这只有最不堪的回忆才能做到——回忆起我们感到迷茫与无助的时候,完全无法对自己的生活有任何掌控。于是她走过了“暖壶”,甚至都没注意到,双眼放空,毫无神采,充满沮丧。她还在想着酒馆门口那个男人,想着他让她感到多么害怕,还让她想起了诺曼。这跟他的长相毫无关系,主要是他那个体态,他站在那里的样子,仿佛随时可以调动全身每一块肌肉,跳着扑过来。而只要她稍微瞟一眼表示自己在留意他,他就绝对会被激发——

一只手抓住了她的上臂,罗西几乎惊叫起来。她四下看去,以为要么是诺曼,要么是那个暗红小胡子男。都不是,她眼前是个年轻小伙子,穿着比较保守的清凉夏季套装。“要是吓到你了,很抱歉,”他说,“但刚才有那么一会儿,我觉得你肯定会直接走到车流里去了。”

她环顾四周,发现自己正站在希钦斯大道和水塔路的交会处,本市最繁忙的十字路口之一,离“暖壶”至少有整整三个街区,甚至可能是四个。车辆飞驰而过,形成一条金属河流。她突然想到,身边的这个年轻人刚刚可能救了自己的命。

“谢……谢谢你。非常感谢。”

“没事。”他说。水塔路另一端,“通行”标志的白色字母闪烁起来,年轻人好奇地看了罗西最后一眼,走下路牙,走上人行道,被过街的人流裹着,渐行渐远。

罗西原地不动,感觉着这瞬间的错位与深深的解脱,仿佛刚从非常糟糕的噩梦中醒来。我刚才就是在干这个,她想,我人醒着,走在大街上,但仍然在做噩梦,或者说在闪回。她低下头,发现双手紧紧地把包夹在腹部,和五周前一样,那时的她正在寻找达勒姆大道,真是一场漫长而迷茫的流浪。她把包带挂到肩上,转过身,重走刚才的来时路。

这座城市的时尚购物区在水塔路的那头,她现在离水塔路越来越远,经过的这片区域只有一些规模小得多的商店。其中许多看起来都有点破旧,带着淡淡的绝望。罗西缓步走着,看着二手服装店的橱窗,这些店都在努力伪装成自成颓废格调的精品店;还有鞋店,橱窗里挂的牌子写着“买美国货”“清仓大甩卖”;有个折扣店就叫“五元以下”,橱窗里有成堆墨西哥或马尼拉制造的娃娃;有个皮具店,叫“摩托妈妈”;还有一个用法语“很高兴”(Avec Plaisir)做店名的商店,陈列的商品令人叹为观止——假阳具、手铐和开裆内裤——都摆在黑色天鹅绒上。她站在这家的橱窗前看了很久,惊叹这些东西居然也这样摆在外面,供走过路过的人随意观看。最终,她还是过了街。又往前走了半个街区,她就看到“暖壶”了,但她已经决定不喝咖啡,不吃派了,她会直接搭公交车回“女儿与姐妹”,今天的历险够了,到此为止就好。

但没能到此为止。在她刚刚穿过的十字路口的远端,有个不起眼的店面,橱窗里有个霓虹灯标志,上面显示着“典当、借贷、高级珠宝买卖”,其中最后一项服务引起了罗西的注意。她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订婚戒指,想起了诺曼在结婚前不久对她说过的话——如果你戴着它上街,钻石得朝着你手掌的方向,罗丝。那是块很大的石头,而你只是一个小女孩。

她曾问过他一次(那时候他还没开始教育她不问问题更安全),这戒指花了多少钱。他的回答是摇摇头,露出一个宠溺的微笑——小孩子问天空为什么是蓝色的,或北极有多少雪的时候,父母就会这样微笑。不要紧,他说,你只需要知道,要么是那块石头,要么是一辆新别克。我决定买那石头。因为我爱你,罗丝。

这个说法来自美国作家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小说《像里兹饭店那样大的钻石》(The Diamond as Big as the Ritz),讲的是关于财富的魔幻故事。

此时此刻,站在这个街角,她仍然记得那些话给她带来的感觉——害怕,因为你不得不害怕一个能够如此挥霍的男人,一个选择买戒指而非新车的男人,但这也让你略微屏息,觉得有点性感。因为那确实浪漫,他给她买了一颗大钻石,大到在街上被人看到都不安全。一颗像里兹饭店那样大的钻石 。因为我爱你,罗丝。

也许他是真心的……但那也是十四年前了。他爱的那个女孩有一双清澈的眼睛、高耸的乳房、平坦的腹部和修长紧实的大腿。那个女孩上洗手间时,尿液中不会有血。

罗西站在一个街角,那个橱窗里挂了霓虹灯标志的店面就在附近。她低头看着订婚钻戒。等待心中涌起某种感觉——回忆起曾经的恐惧,或者甚至回忆起曾经的浪漫——但什么感觉也没有,她转身走向当铺的门。她很快就要离开“女儿与姐妹”了,要是这店里有人愿意出合理的价格买下戒指,她就能身无挂碍地离开,不欠任何食宿费用,甚至可能剩下几百元。

或者,也许我只是想摆脱这戒指,她想,也许我不想再花哪怕一天的时间来承受这个负担,为他一直没买成的那辆别克而内疚。

门上的牌子上写着“自由之城借贷与典当”。她一时有些奇怪——之前倒是听说过这城市的几个别名,但都与湖泊或天气有关。紧接着她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打开门,走了进去。

2

她估计店里光线会很暗,也的确很暗,但“自由之城借贷与典当”店里却出乎意料地金光闪闪。此时,太阳已经很低,直接照在希钦斯大道上,阳光落在典当行朝西的窗上,形成一条条细长而温暖的光束。其中一束照在悬挂的萨克斯管上,让这乐器看起来仿佛是用火做成的。

这肯定不是个巧合,罗西想,肯定是有人故意把那萨克斯管挂在那儿的,聪明人。这想法也许是对的,但她依然有种被施了魔法的感觉。甚至这个地方的气味也加深了这种魔幻感——尘灰、岁月与秘密的气味。她隐约听到左手边传来许多钟表轻柔的嘀嗒声。

她慢慢地走在最中间的过道上,一边是琴颈处被穿起来的一排木吉他,另一边是摆满电器和立体声设备的玻璃柜。好像有很多那种超大型多功能的音响系统,就是电视节目上讲的“大音箱”。

在这条过道的另一头,有个长长的柜台,顶上挂了另一个霓虹灯标志,弯曲成一道弧线。“高级金银珠宝”,灯管是蓝色的。下面还有红色的灯管:买入卖出交易。

是啊,但你是不是像爬虫一样匍匐前进呢?罗西想着这个小玩笑,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她往柜台走去。后面的高凳上坐着个男人。他一只眼上戴着个专门用于鉴定珠宝的放大镜,正透过镜片看着面前垫子上的什么东西。罗西走近了一点,看清那东西是一块背面被拆掉的怀表。柜台后面的男人正在用一根细到她几乎看不见的钢制探针往怀表内部探查。她心想,这人很年轻,也许还不到三十。他留着一头长发,几乎齐肩,穿了一件蓝色的丝绸马甲,里面是一件纯白的衬衫。她觉得这种搭配有些不合常规,但显得相当时髦潇洒。

左手边有动静。她往那个方向看去,看到一位年长些的先生蹲在地上,翻阅着一堆平装书,书堆上坚了个牌子,写着“佳品旧货”。这位先生的轻便外套呈扇形展开,他那接缝处已经开线的黑色老式公文包好整以暇地立在他身边,如一条忠犬。

“我有什么可以帮你吗,女士?”

她又把注意力转回到柜台后面那个男人身上,他已经摘掉放大镜,正看着她,露出友好的笑脸。他有淡褐色的眼睛,眼底有点绿色,非常漂亮;她脑子里掠过一个念头,帕姆会不会说他是个“有趣的人”。她猜想不会。衬衫下面看不到什么突出的“地质构造板块”。

“也许你可以。”她说。

她摘下结婚戒指和订婚戒指,把没镶钻的那枚金的放进口袋。不戴戒指的感觉有些陌生,但她觉得以后会适应的。一个能够连内裤都不换就从自己家一走了之的女人,应该挺能适应的。她把镶钻的那枚放在天鹅绒垫子上,旁边是这位珠宝商一直在检查的旧怀表。

“你觉得这值多少钱?”她问他。想了想,她又追问了一句:“你能给我多少钱?”

他把戒指套在拇指末端举了起来,从第三扇朝西的窗户斜射进来的阳光裹着满满的灰尘,横斜在他的肩膀上,他把戒指对准那缕阳光。那石头闪烁着五彩的火星,反射回她的双眼。就那么一瞬间,她感到一阵痛悔。接着,这位珠宝商快速地看了她一眼,说真的,只是瞥了一下而已,但她足以从这一瞥中发现那淡褐色眼眸里有些自己无法立即理解的东西——他的眼神似乎在说:“你在开玩笑吗?”

“什么?”她问,“怎么了?”

“没什么,”他说,“请稍等。”他把放大镜戴回到眼上,仔细看了看她订婚戒指上的那块石头。再抬起头来时,他的眼神更有把握了,也更容易读懂了。说实话,也不可能读不懂。电光石火间罗西明白了一切,但她没有惊讶,没有愤怒,也没觉得多么痛惜懊恼。她最强烈的情绪充其量就是一种疲倦的尴尬:为什么她以前从没想过?她怎么会是这样一个笨蛋?

你不是的,内心深处的声音在回应,你真的不是,罗西。如果你不是在某种程度上知道那枚戒指是假的——几乎从一开始就知道——你会更早地来到这样一个地方。难道你真的相信过,或者说在你二十二岁的生日之后,你还真的相信,诺曼·丹尼尔斯会送你一枚价值几千元而非几百元的戒指?你真的相信吗?

不,她应该是不相信的。他从没觉得她能值这个价,这是其一。另外,这个男人在前门上了三把锁,后门也上了三把锁,院子里安装了动作感应灯,新山特拉汽车也安了触摸警报器。他怎么可能让妻子把一颗“像里兹饭店那样大的钻石”戴在手上,招摇过市呢?

她问珠宝商:“这是个假货,对吗?”

“这个嘛,”他说,“说是锆石倒完全是真的,但肯定不是钻石,如果你是这个意思的话。”

“我当然是这个意思,”她说,“不然我还能是什么意思?”

“你还好吗?”珠宝商问。他看起来是真的很关心她,而且她冒出个想法,近距离地看他,似乎更接近二十五岁,而不是三十岁。

“去他的,”她说,“我不知道。可能挺好。”

不过,她从包里拿出一张面巾纸,以防泪水决堤——这些日子她根本预料不到什么时候就会开始飙泪,或者也可能是突然大笑一场,这种情况也经历过好几次了。要是这两种极端情况都能避免就好了,至少眼下忍住就好。若是还能带着残存的尊严离开这个地方,那也不错。

“但愿如此,”他说,“因为这种事常有。相信我,真的。你一定会惊讶,有那么多的女士,像你一样的女士……”

“哦,别说了,”她告诉他,“如果需要振奋人心的东西,我会买一个支撑胸罩。”这辈子她还没对哪个男人说过这样的话,这话中有如此强烈的暗示意味,但她这辈子也是第一次产生这样的感觉……仿佛正在太空漫步,或是傻乎乎地在钢索上跑着,而下面没有铺保护网。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不是很完美吗?这难道不是她的婚姻唯一恰如其分的收场吗?我决定买那石头,她听到脑海里的他在说话,声音因柔情而颤抖,那双灰色的眼睛竟真的有些湿润,因为我爱你,罗丝。

有那么一瞬间,大笑就要喷薄而出。她凭着强大的意志力,在咫尺之遥将其阻止。

“这东西还能值点钱吗?”她问,“哪怕一点点?还是说这只是他从某个口香糖机里面随便买的玩意?”

这是英语里常用的一个历史典故,“read the Riot Act”(宣读《暴乱治罪法》)。该法是英国古法,在有暴乱时,英国国王会派出行政官员,对暴乱者宣读该法,表示官方警戒。所以“宣读《暴乱治罪法》”的现代引申义就是“严厉警告”。

这次他都不用戴那放大镜,再次把戒指举到阳光下。“说实话,确实还是有点价值的。”他说,声音里有种因为能传递点好消息而轻松宽慰的情绪。“石头也就值个十元,但镶嵌石头的其他部分……可能得有个两百元吧,零售价。当然,我给不到你这个数,”他急急忙忙地补上后面那句,“不然我爸可要对我宣读《暴乱治罪法》 啦,你说对吧,罗比?”

“你爸总在对你宣读《暴乱治罪法》,”蹲在那堆平装书边的老人说道,“孩子就是用来警告的。”他头都没抬一下。

珠宝商瞥了他一眼,又瞥了罗西一眼,然后把一根手指伸进半张的嘴里,模仿恶心反胃的样子。罗西从高中以后就没有见过这个动作了,忍不住笑了起来。面前这个穿马甲的人也回以微笑。“我可以给你五十元,”他说,“有兴趣吗?”

“没有,谢谢。”她拿起戒指,若有所思地看着它,然后把它包在那张还没用的面巾纸里。

“你去这一带的其他店问问。”他说,“要是有人说能给更多的钱,我就按最高报价来出。这是我爸的策略,很不错的策略。”

她把面巾纸扔进了包里,然后把包猛地合上。“谢谢,但就不了吧,”她说,“我先留着它。”

她知道,一直在弄那堆平装书的人(被珠宝商称作“罗比”的那个人)此时正看着她,脸上带着一种奇怪的专注,但罗西决定不去在乎。让他看吧。这是个自由国家。

“给我戒指的男人说它值一辆全新的汽车,”她说,“你信吗?”

“我信。”他毫不犹豫地回答。她想起刚才他说,这种事常有,很多女士来到这里,弄清关于手上珍宝那令人不快的真相。她猜想,这个人虽然还很年轻,但一定已经听过很多版本不同但基本主题一致的故事。

“我想你也信,”她说,“那么,你也应该明白我为什么要保留这枚戒指。要是我又为了别的什么人昏头了——甚至只是觉得自己昏头了——就可以把这戒指翻出来,看看它,等着退烧。”

她想到了帕姆·哈弗福德,她的两条前臂上都有长长的、扭曲的伤疤。1992年夏天,她丈夫在醉酒后把她扔向一扇防风门,摔过玻璃时,帕姆举起手臂护着脸,结果一只胳膊缝了六十针,另一只缝了一百零五针。然而,如果有建筑工人或油漆工在她走过时对她的腿吹口哨,这人仍然会开心得几乎要融化,这该怎么说她呢?有耐力还是蠢?坚韧还是健忘?她觉得这是“哈弗福德综合征”,只希望自己能避免这症状。

“随你的心愿,女士,”珠宝商回答,“不过,我很抱歉做那个传递坏消息的人。我个人认为,典当行的名声这么差,原因就在这儿。我们几乎总是得负责告诉别人,事情不是他们所说的那样。没人喜欢听这样的话。”

“是啊,”她说,“没人喜欢这样,你叫……”

“斯坦纳,”他说,“比尔·斯坦纳。我父亲叫阿贝·斯坦纳。这是我们的名片。”

他拿出一张来,但她笑着摇了摇头。“我拿着也没用。祝你生活愉快,斯坦纳先生。”

她往门口走去,这次走的是第三条过道,因为那位老先生已经朝她走了几步,一手拎着公文包,一手拿着几本旧书。她不确定他是不是想和她说话,但非常确定自己并不想和他说话。她现在只想速速离开“自由之城借贷与典当”,上一辆公共汽车,赶紧忘记自己曾经来过这里。

她只在隐约中意识到,自己正经过这典当行的某个区域,一堆堆的小型雕像和图画,有的镶了框,有的无框,都摆在布满灰尘的货架上。她抬着头,但什么也没看,她没有心情去欣赏艺术品,无论有多精美或多另类。因此,她仿佛刹车一般突然停顿就更叫人吃惊了。初看上去,好像是她根本没看到那幅画。

仿佛是那幅画看到了她。

3

她人生中还从未感受到如此强大的吸引力,但罗西也没觉得这有多么不寻常——过去一个多月以来,她一直在过着从未有过的生活。这种吸引力也没让她觉得多不正常(至少一开始是这样)。原因很简单:与诺曼·丹尼尔斯结婚的这十四年来,她几乎完全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她无从判断什么正常,什么不正常。对某些特定情况下世人的行为,她的衡量标准主要来自电视剧和他偶尔带她去看的电影(只要是格林特·伊斯特伍德主演的电影,诺曼·丹尼尔斯都会去看)。按照这些媒介提供的框架标准,她对这幅画的反应可以说是很正常的。在电影和电视中,人们总会被什么东西突然如其来地征服。

说句实在的,这些都没什么关系。有关系的是,这幅画仿佛在召唤她,让她忘记了刚刚发现的关于戒指的真相,让她忘记自己想赶紧从典当行逃离,让她忘记看到蓝线公交车停在“暖壶”门口时,一双酸痛的脚是多么高兴,让她忘记了一切。她满脑子只想着:看!这难道不是最最美妙的一幅画吗!

1英尺约等于30.48厘米。

这句化用了奥斯卡·王尔德的话,原话是他用来形容英国绅士之间流行的猎户运动:the unspeakable in full pursuit of the uneatable。

那是一幅镶木框的油画,大约三英尺 长,两英尺高,左端靠着一个停摆的钟,右端靠着一个裸体胖天使。周围摆的也都是画和照片(一张圣保罗大教堂的彩色旧照片;一幅碗中水果的水彩画;大运河上黎明时分的贡多拉;一幅狩猎版画,画着雾气朦胧的英国荒野上,一群穷凶极恶之人在追赶两只几乎无法入口的动物 ),但她几乎连看都没看一眼。她感兴趣的是山上女人的那幅画,也只有那幅画。要说入画的人物和画技,它与全国(乃至全世界)各地的典当行、古玩店和街边廉价货仓里的画没有什么不同,但一看到这幅画,她的双眼与头脑中就充满了一种纯净如天启般的激动,只有那些能深深打动人的艺术品才能赐予这种激动——那首让我们流泪的歌,那个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清世界的故事(至少有那么一会儿是这样),那首让我们为活在世上而高兴的诗,那支让我们暂时忘记生命终将消亡的舞蹈。

这情绪来得如此突然,如此热烈,而且与她充满日常现实的实际生活完全没有联系,所以一开始她的思维就那么错乱了,根本不知道如何应对这如烟火一般突如其来的感觉。在那短暂的片刻,她就像一个突然脱挡并进入空挡的变速器——引擎还在疯狂运转,但什么作用也起不了。接着,离合器控制住了,变速器平稳地回归正常。

我希望新家里能有这幅画,所以才这么激动,她心想,这就是我想要据为己有的东西。

她急切而感激地抓住这个想法不放。诚然,她的新家只会是个单间,但她也得到了承诺,这个单间会比较大,有个小的开放厨房,还带配套的卫生间。无论如何,那将是这辈子第一个属于她,且只属于她的家。所以它很重要,所以她为这个家选的东西也很重要……第一个家将是最最重要的,因为它将为以后的一切奠定基调。

她知道,不管这单间有多么好,这里在她之前也住过几十个低收入的单身人士了,在她之后还会有更多的人住进来。然而,无论如何,这都将是个重要的地方。过去的五个星期是个过渡期,是旧生活和新生活之间的空隙。等搬进那个已经许给她的房间,她的新生活——独居的生活——将真正开始……而这幅画,一幅诺曼从未见过和评判过的画,一幅只属于她的画,也许能成为这种新生活的象征。

她很理智,思维清晰,并不承认,甚至都不同意这世界上存在任何超自然或超越常规的现象。罗西为何突然对那幅山上女人的画作有如此强烈的反应,她这理智的头脑,做出了如上合理化与正当化的解释。

4

这条过道上,只有这幅画是加了玻璃罩的(罗西想到,油画通常是没有加玻璃罩的,也许是因为必须得透气之类的),左下角有张黄色小贴纸,写着“75元或?”。

她伸出微微颤抖的双手,握住画框的两侧,小心翼翼地把画从架子上抬起来,拿着它沿着过道走回去。拿着破旧公文包的老人还站在那里,还在看着她,但罗西几乎没注意到他,径直走到柜台前,小心地把画放在比尔·斯坦纳面前。

“发现喜欢的东西啦?”他问她。

“是的。”她敲了敲画框边的标价牌,“上面写着‘75元或?’,你刚才说可以出五十元买我的订婚戒指。你愿意以物换物吗?我的戒指换这幅画?”

斯坦纳从他那边的柜台走出来,推开一端的小门,来到罗西这边。他看着那幅画,和看她戒指的时候一样仔细……但这次他的表情里带着一点愉悦。

“我不记得这个了,好像以前从没见过。肯定是老头在哪儿收来的。我们家里就数他最爱艺术。我呢,只能美其名曰‘擦屁股先生’。”

“你的意思是说不能——”

“不能做主?可别说这话!真说起来,我大约是个没法做主的。但这次我可以。我很愿意按照你说的来,以物换物。这样我就不用看着你把脸快拖到地上走出这个门啦。”

罗西又经历了个人生的“第一次”:她不由自主地伸出胳膊搂住比尔·斯坦纳的脖子,给了他一个简短而热情的拥抱。“谢谢你!”她喊道,“太感谢了!”

斯坦纳笑了起来。“哦,天哪,不客气,”他说,“我这好像还是第一次在这好地方被顾客拥抱。还有其他特别想要的画吗,女士?”

那位穿着轻便外套的老头——斯坦纳口中的“罗比”——走过来看了看那幅画。“想想典当行大部分顾客的样子,这就是一种恩赐啊。”他说。

比尔·斯坦纳点点头:“你说得很有道理。”

罗西对两人的对话充耳不闻,她正忙于在包里翻找那团包着戒指的面巾纸。花的时间比本来需要的长,因为她的眼睛一直忍不住去看柜台上的那幅画,属于她的画。她第一次以真正迫不及待的心情去想自己即将住进去的那个房间。她自己的地方,而不是众多行军床中的一张。她自己的地方,属于她的画,挂在墙上。这就是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她一边想着,一边用手指包住那团纸巾,头一件事。她打开纸巾,拿出戒指,递给斯坦纳。但他暂时没接,因为正在研究那幅画。

“这是一幅原版油画,不是印刷品,”他说,“我觉得不是什么好作品。可能也因为如此,才被罩上了玻璃——可能有人想给它装点个门面。山下那座建筑是什么啊?被烧毁的种植园农舍?”

“我认为应该是一座庙宇的遗迹,”拿着破旧公文包的老头低声说,“一座希腊神庙,说不定。不过,很难说清,对吧?”

的确很难说清。因为他们讨论的那座建筑几乎被矮树丛淹没到了屋顶。正前方的五根竹子上藤缠蔓绕。还有一根已经倒塌在地,七零八落。倒下的柱子不远处还有座倒塌的雕像,上面长满了杂草,一片绿之中唯一能稍微看清的是那张光滑的白色石脸,仰望着天空中汹涌的雷暴云,画家显然用洋溢的热情在天上涂满了这风起云涌的情景。

“是啊,”斯坦纳说,“反正,我觉得这建筑的透视有点不对——在那个位置,也显得太大了吧。”

老人点点头:“但作这个弊倒是有必要的,不然除了屋顶就什么都看不到了。比如那根倒塌的柱子和雕像,可就别管了——根本就看不见的。”

toga,指古罗马风格的宽松大袍子。

罗西才不在乎什么画面背景,她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幅画的中心人物身上。山顶上的那个女人,转身看着庙宇的废墟,所以每个画外人都只能看到她的背影。她一头金发,编成一条辫子垂在背上。她的手臂线条匀称美好,右肘上方戴了一个宽大的金臂环;左手向上举起,虽然无法完全确定,但看起来似乎是在遮眼挡光。这行为很奇怪,因为空中正电闪雷鸣,没有阳光,但看样子她就是在这么做,就是如此。她穿了条短连衣裙——罗西想,这种样式应该叫“托加袍 ”——裸露着一侧奶油色的肩膀。衣服是鲜艳的红紫色。如果她脚上穿了什么的话,从画面上也看不出来,她站在草地上,草几乎高及她的膝盖,而托加袍的裙边也刚好到那个位置。

“你觉得是什么风格?”斯坦纳问,问的是罗比,“古典主义?新古典主义?”

“我觉得是‘糟糕艺术’风格,”罗比咧嘴笑了,“但同时我好像也明白为什么这位女士想要买下它。这画展现的情绪特质还挺直击人心的。各种元素看起来是古典主义——古老的钢版画中会出现的那种东西——但是传递的感觉很哥特。对了,还有,中心人物是背对着观众的。我觉得这一点特别奇怪。总的来说……好吧,不能说这位年轻女士选了本店最好的画,但我能肯定,她选了最不寻常的那一幅。”

罗西仍对他们的话充耳不闻。她不断在这幅画中发现能吸引自己目光的新东西。例如,女人腰间的深紫色细绳,与袍子的褶边很搭,还有那只抬起的手臂让她的左胸隐约露出一点痕迹。这俩男人就是在瞎扯闲聊,这是一幅绝妙的画作,她觉得自己可以盯着它连续看上几个小时。等有了自己的新家,她可能就会这样做。

“没有画题,没有签名,”斯坦纳说,“除非——”

他把画转过来。纸背上用柔和而略微模糊的木炭笔触,印着“罗丝·麦德(ROSE MADDER)”的字样。

“好吧,”他满腹狐疑地说,“我猜这是画家的名字吧。不过这名字挺有趣的。可能是化名。”

罗比摇了摇头,刚要开口说话,发现选中这幅画的女人也知道斯坦纳说错了。

“这是画的名字,”接着,出于某种她永远也解释不了的原因,她又补了一句,“我的名字就叫罗丝。”

斯坦纳看着她,完全糊涂了。

rose madder,茜草玫瑰红的意思。

“不用在意,巧合而已。”但真的是个巧合吗?她在想。真的吗?“看。”她又轻轻地把画转过来。她隔着玻璃罩,敲了敲那个女人穿的袍子:“那种颜色——紫红的颜色——就是罗丝·麦德,茜草玫瑰红 。”

“她说得对,”罗比对斯坦纳说,“要么是画家本人——或者更有可能是上一个拥有这幅画的人,因为木炭很容易就会被擦掉——用了女人袍子的颜色来命名这幅画。”

“请问,”她对斯坦纳说,“我们能交易了吗?我着急要走。已经很晚了。”

斯坦纳本想再问一次她是不是确定,但他看得出来,她很确定。他还看出了别的东西——她脸上有种微妙的表情,说明她最近的日子过得比较艰难。从这女人的脸可以看出,她也许会把真心的兴趣与关切看作戏弄,也可能看作他试图想把交易条款变得对自己更有利。他只干脆地点了点头。“戒指换照片,直接交易。皆大欢喜。”

5

“没错。”她向他露出一个容光焕发的迷人微笑。这是十四年来她第一次向别人展露真心的微笑,在那笑容完全绽放的瞬间,他的心朝她敞开了。“皆大欢喜。”

她在店门外站了一会儿,朝着疾驰而过的车辆傻傻地眨着眼睛,有种小时候和父亲看完电影走出来的感觉——晕眩茫然,大脑一半在真实的世界里,一半还停留在虚幻的世界。但这幅画是很真实的存在;如果她怀疑这一点,只需低头看看夹在左臂下的包裹。

身后的店门打开了,那位老人走了出来。她现在甚至都对他有点好印象了,对他微笑起来,这种微笑专门留给与之共同经历过奇异或美妙事件的人。

“女士,”他说,“请问你能考虑帮我个小忙吗?”

她脸上的微笑被警觉的表情代替:“要看是什么忙了,不过我并没有帮助陌生人的习惯。”当然,这么说已经很含蓄了。她甚至都不习惯和陌生人说话。

他显得有点尴尬局促,这倒让她稍微安下心来。“对,好的,我知道这听起来是挺奇怪的,但可能对我俩都有好处。对了,我叫莱弗茨。罗比·莱弗茨。”

“罗西·麦克伦登。”她说。她本想主动跟他握手,但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她也许根本不该告诉他自己的名字。“我真的没什么时间帮任何的忙,莱弗茨先生——我已经有点迟了,而且——”

“拜托。”他放下那个破旧的公文包,把手伸进另一只手上拿的棕褐色小袋子里,拿出一本他在典当行里找到的旧平装书。封面是相当程式化的绘画,一个穿着黑白条纹囚服的男人正要踏入某个地方,要么是个洞口,要么是个隧道入口。“我只想请你读一读这本书的第一段。读出声来。”

“在这儿?”她环顾四周,“就在这大街上?老天爷,为什么啊?”

他只是不断地说:“拜托。”她接过书,想着只要按他的要求做,也许就能赶紧摆脱他,不用再做其他的傻事了。这样就没事了,因为她现在觉得这人有点疯疯癫癫的,也许并不危险,但确实有点疯癫。还有,如果他确实是个危险人物,那她最好趁“自由之城借贷与典当”和比尔·斯坦纳还近在咫尺的时候搞个清楚。

书名叫《黑暗通道》,作者是大卫·古迪斯,罗西翻到版权页,觉得自己从没听说过这个作者,这也并不奇怪(虽然书名似乎隐约有点印象)。《黑暗通道》是1946年出版的书,而她在十六年后才出生。

她抬头看了看罗比·莱弗茨。对方急切地朝她点头,身体都快震颤起来了,满怀着期待与……希望?怎么可能呢?但看他的样子,的确充满了希望。

罗西自己竟然也有些激动了(她母亲过去常说,同类相吸),她张口读了起来。书的第一段至少还挺短的:

“真是走了霉运。帕里是无辜的。而且他还是个正派体面的人,从不麻烦别人,想过平静的生活。然而,另一方的证据太多了,而他这边几乎什么都没有。陪审团认定他有罪。法官判处他无期徒刑,他被押送到圣昆廷监狱。”

她抬起头,合上书,递还给他。

“可以了吗?”

他在微笑,显然很高兴。“非常可以,麦克伦登女士。你等等……还有一段……麻烦了……”他快速地翻着书,又递给她,“谢谢,只读对话就好。这是帕里和一个出租车司机之间的对话。从‘嗯,挺有意思’开始,你看到了吗?”

她看到了,而且这次她没提出异议。她已经认定莱弗茨并不危险,可能也没疯。而且,她还有那种奇怪的激动感,好像某件真正有趣的事情就要发生……或者已经在发生了。

是啊,当然,绝对,内心的声音兴高采烈地对她说,那幅画,罗西——还记得吗?

对啊,当然了。那幅画,光是想想,她的心就为之一振,并由衷觉得幸运。

“这真是太奇怪了。”她说,却在微笑。她控制不住脸上的笑意。

他点了点头。她想着,要是跟他介绍说自己叫包法利夫人,他也会以同样的方式点头。“是啊,是啊,你肯定觉得很奇怪,但是……你看到我希望你开始读的地方了吗?”

“嗯啊。”

杰基·格里森(Jackie Gleason,1916—1987),美国演员、导演。

她迅速扫了一眼这段对话,想从书中人说的话中了解一下他们都是谁。出租车司机很好理解,她脑海中很快出现了18频道在下午重播的电视剧《蜜月旅行》,剧里面由杰基·格里森 扮演的拉尔夫·克拉姆登就是这个样子。了解帕里就有点难了——她估计就是很常见的那种男主角吧,穿着一身白。哦,好吧,反正也没什么要紧。她清了清嗓子,开始了。她很快就忘记了自己正站在一个繁忙的街角,胳膊下夹着一幅包好的画,没注意到她和莱弗茨正引来路人好奇的目光。

“‘嗯,挺有意思,’司机说,‘我从人的表情就能看出他们在想什么。能看出他们是做什么的。有时候甚至能看出他们的性格……比如你。’‘好吧,我。我怎么了?’

‘你是个麻烦在身的人。’

‘我什么麻烦也没有。’帕里说。

‘你别跟我说啊,兄弟,’司机说,‘我就是知道。我很会看人。我再跟你说点别的吧。你的麻烦是女人。’

‘第一击。我婚姻幸福。’”

詹姆斯·伍兹(James Howard Woods,1947—),美国演员、导演、编剧、制片人。

突然之间,没有来由,她找到了适合帕里的声音:他就是詹姆斯·伍兹 ,神经质,总是高度紧张,但又有种脆弱的幽默感。想到这儿她很高兴,于是继续读下去,自己对这个故事也感起兴趣来,脑海里慢慢形成了电影中的一幕,尽管这小说从未被拍成电影——某个无名的城市,天黑之后,一辆出租车在街道上飞驰,杰基·格里森和詹姆斯·伍兹坐在里面,言语来往之中夹枪带棒。

“‘就叫它二垒打吧。你现在根本没结婚。但你结过,而且不幸福。’

‘哦,我明白了,你是在场吗?从头到尾都藏在我家橱柜里呢。’

司机说:‘我来给你讲讲她吧。她可不好相处。她想要很多东西。得到的越多,想要的就越多。而且她想要的就总能得到。大致情况就是这样。’”

罗西已经读到了这一页的最末尾。她感到脊梁骨上升起一股奇怪的寒意,默默地把书递还给莱弗茨。此时对方看上去已经高兴得要拥抱他自己了。

“你的声音实在是太美妙了!”他对她说,“低沉又不闷,悠扬又很清晰,也没什么明显的口音——我一听就听出来了。但光有声音意义也不大。不过,你很会读书!你真的很会读书!”

“我当然会读书了。”罗西说,她不知该感到高兴还是气愤,“我看起来像个狼孩吗?”

“不,当然不是。但很多时候,即便非常好的读者也没法朗读——即便他们不会因为具体的单词而犯难,在表达情感方面也乏善可陈。而对话比叙述部分要难得多……可以说是非常严峻的考验了。但我听到你刚才读出了两个不同的人,真的听到了他们的声音!”

“是啊,我也听到了,莱弗茨先生。我真的得走了。我——”

她转身准备离去,而他则伸出手,轻轻碰了下她的肩膀。换个对这世界稍有经验的女人就会明白这算是个试镜,即便地点是在街角,也不会被莱弗茨接下来的话完全惊到。然而,这是罗西。对方清清嗓子,说要给她一份工作时,她彻底惊呆了,一时说不出话来。

6

正当罗比·莱弗茨在某个街角听着他那在逃妻子读书的时候,诺曼·丹尼尔斯正坐在警察总局四楼的办公室小隔间里,双脚放在桌上,双手枕在脑后。这么多年了,他还是第一次能把脚这样抬在桌上。通常情况下,他的桌子上都堆满了摞得高高的表格、快餐包装、还没写好的报告、部门通告、备忘录和其他杂七杂八的垃圾。诺曼不是那种有收拾整理习惯的人(短短五个星期,罗西多年来一直保持得十分干净整洁的房子,已经变成安德鲁飓风过后的迈阿密),他的办公室通常也能反映这一点,但此时此刻却是一片清爽简朴的景象。他花了大半天时间打扫,提了三个装满泔水的大塑料垃圾袋到地下室的垃圾处理场,不想把这个活留给那些在工作日的午夜和早上6点之间来打扫的黑鬼女人。留给黑鬼的工作就完成不了——这是诺曼的父亲给他的教诲,说得实在很对。有一个基本的事实,政客和慈善家要么不能理解,要么不愿意理解:黑鬼不懂什么叫工作。这就是他们的非洲习气。

诺曼的目光慢慢扫过桌面,现在上面除了他的脚和电话机,就没有别的东西了;他把目光转向右边的墙上。多年来,这面墙上一直贴满了各类待办事项和紧急事项表格、化验报告单和外卖菜单——当然还有他的日程表,庭审日期都标红了——但现在只剩下光秃秃的一面墙。最后,他游弋的目光落到了门边一摞装酒的纸板箱上。他审视着这一切,思索着人生是多么不可预测。他脾气不好,这一点他本人愿意头一个承认。而且他的坏脾气总会给他带来麻烦,并让他深陷麻烦之中不能脱身,这一点他也会坦然承认。如果一年前他能预见办公室今天的样子,可能会直接认定:他的坏脾气终于让他陷入了无法摆脱的困境,他被炒鱿鱼了。要么他得到的书面申斥已经累积到一定程度,根据部门规定,他必须被解雇;要么他在对某人造成实质伤害时被抓了现行,比如,他应该是实质性地伤害到了那个小地痞,拉蒙·桑德斯。拉蒙这种小基佬,受点小伤也没什么问题,在意这个就太可笑了——他又不是圣安东尼——但游戏规则还是必须遵守……或者至少违反规则时别被抓现行。这就像不要把“黑鬼不懂什么叫工作”这个想法明确地说出来,尽管每个人(至少每个白人)都对此一清二楚。

查克·贝里(Chuck Berry,1926—2017),美国黑人歌手、作曲家、吉他演奏家。

但他不是被炒鱿鱼了,只是要换个地方。从布什总统上任的第一年起,他就在这个倒霉催的小隔间里扎了根,现在终于要搬走了,搬进一间正经的办公室,墙面上顶天花板,下立地板。不是被炒鱿鱼,而是升职。他想起了查克·贝里 的一首歌,歌中唱道:这就是人生,你永远也预想不到接下来会上演什么。

搜查行动顺利进行,很大的一次搜查,就算是他自己来写剧本,也写不出更妙的情节了。行动发生了一个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转折:他在无意之中挖到了大宝藏,至少在这里算很大了。

那是个遍布全市的贩毒团伙,是那种你永远无法完全掌握清楚的联合贩毒网……但这次他真是将其拿捏在了股掌之中。一切都水到渠成,就像在大西洋城的赌桌上一连掷出十二个七点,而且每次赢的钱都翻倍。最终他的分队逮捕了二十多人,其中有半打都是真正的毒枭,而且大搜捕进行得十分公正——没怎么施行诱捕的伎俩。检察官那叫个兴奋,估计自从初中对自家的可卡犬进行尾交之后,还没体验过这么厉害的高潮。诺曼曾经想过,要是不控制一下自己的坏脾气,他最终很可能会被这个混蛋小怪胎起诉,结果现在他摇身一变,成了检察官眼里的大福星。查克·贝里唱得真对啊——你永远也预想不到。

“冰箱里塞满了电视晚餐和姜汁啤酒。”诺曼唱着,笑着。那笑容很欢快,大部分人都会对此回以微笑。但如果是罗丝看到这个笑,会吓得浑身发冷,并疯狂希望自己能隐身。她把这看作诺曼咬人前的微笑。

从表面上看,这真是个美妙的春天;实际上,也确实是个美妙的春天;但说到底,这还是个很糟糕的春天,说得准确一点,是个倒霉透顶的春天,而原因就是罗丝。他本以为此时自己早就已经解决了她这个问题,但还没有。不知道为什么,罗丝竟然还是在逃,躲在某个地方。

那天,他在警察局对面的公园审问了“好哥们儿”拉蒙,也在同一天,他赶去了码头车站,还随身带了一张罗丝的照片,但没起多大作用。他提到太阳镜和鲜红的围巾(这是他在对拉蒙·桑德斯进行审问时发现的宝贵细节),大陆特快两名白班售票员中的一个喊了声“记得”。唯一的问题是,售票员不记得她买了去哪里的票,也没法查记录,因为根本没有记录。她是用现金买的票,也没有托运行李。

按照大陆特快的时刻表,有三种可能,但诺曼觉得第三种——下午1:45出发走南线的大巴——不太靠谱。她肯定不会愿意等那么久。这样就剩下另外两种选择:两百五十英里以外的一座城市,或者另外一座城市,更大一些,处在中西部腹地。

后来他才慢慢意识到,自己接下来就犯了个错误,这个错误让他白白浪费了至少两个星期。他想当然地以为,罗丝不会想要离家太远,这可是她长大的地方啊,她那么个战战兢兢的小老鼠,能走多远呢。但现在——

诺曼的手掌上全是淡淡的半圆形白色印痕,是他自己用指甲掐出来的,但真正用力的东西却来源于他大脑深处,那里有个烤箱,在他这辈子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在高温运转。

“你最好保持恐惧,”他喃喃自语,“要是现在还不怕,我保证你很快就会怕了。”

是的,他必须拥有她。没有罗丝,这个春天发生的一切——辉煌的大搜捕;媒体的褒扬;一改往日态度,竟然带着尊重向他提问题,让他惊呆了的记者们;甚至晋升——全都毫无意义。罗丝出走之后他睡过的那些女人也毫无意义。要紧的是,她离开了他。更要紧的是,他根本未曾察觉到她打算这么做。而最要紧的是,她拿走了他的银行卡。她只用过一次,而且只取了微不足道的三百五十元,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拿走了属于他的东西,她忘了谁才是这片土地上最心狠手辣的老大,为此她将不得不付出代价。这代价会很高。

很高。

罗丝离开后,他和一些女人睡过,还勒死了其中一个,掐了她的脖子,然后把她丢在湖西边的一个储粮塔后面。他是否应该把这件事也归咎于坏脾气?他不知道。还是说他疯了,神志不清了?他只知道自己在弗里蒙特街的站街女中挑中了那个女人,一个深褐色头发的小甜心,穿着浅黄褐色热裤,吊带上衣让那黛西·梅一般的大奶子显得坚挺突出。当时他并没意识到她有多像罗丝(或者这只是现在他对自己的说辞,也许他是真的相信了),等意识到时,他已经在现在的执勤车(一辆没有登记,车龄四年的雪佛兰)后座上干她了。当时的情况是,她转过头来,最近处粮库顶部的灯光短暂地照在她脸上,以某种特定的角度和感觉照着她,在那一刻,这个妓女就是罗丝,一个连字条也没留下,甚至连他妈的一个字也没留下就离开了他的婊子。不知不觉之间,他就已经把绳子缠到了那妓女的脖子上,妓女的舌头从嘴里伸了出来,眼睛像玻璃弹珠一样从眼眶里凸出来。而最糟糕的是,这个妓女死了之后,竟然完全不像罗丝了。

嗯,他没有慌……但话说回来,他有什么可慌的?毕竟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罗丝知道吗?感觉到了吗?

这就是她离开的原因吗?因为她怕他会——

“别犯傻。”他嘟囔着骂了一句,然后闭上双眼。

不该闭眼的。眼前出现了最近常常入梦的景象:商业银行的绿色银行卡,扩张到巨大,像一个货币颜色的飞艇,飘浮在一片漆黑的背景之中。他急忙睁开眼睛。双手很疼。他张开手指,观察着手掌上喷涌出血的伤口,没有丝毫惊讶。他已经习惯了因为自己的坏脾气而留下各种伤痕,也明白该如何处理:要重新建立掌控感。这意味着思考和计划,而这一切的开端是回顾反思。

他在两个城市中比较近的那一个报了警,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指认罗丝是一个大额银行卡诈骗案的头号嫌疑人。银行卡是最严重的事情,一直在他脑子里挥之不去,他再也忘不掉。他给警方的名字是罗丝·麦克伦登,觉得她肯定会用回她在婚前的姓氏。如果最后发现她没有,他就会把嫌疑人和调查人员同姓的事实当作巧合应付过去。这种情况以前也发生过,而且丹尼尔斯是很常见的姓,不是少见的特谢夫斯基或博沙茨之类的。

他也给警方传真过去罗丝的照片和画像进行比对参考。一张照片里,她坐在后院的台阶上,那是去年8月他的警察朋友罗伊·福斯特拍摄的。不是一张很棒的照片——比如,照片中能看出她三十岁之后长了多少肥膘——但这是一张黑白照片,还算清晰地展现了她的面部特征。另一张是一张画,同一个女人,只是包了头巾,出自一位警察艺术家之手(阿尔·凯利,这狗娘养的可真有才华,他应诺曼的要求,利用业余时间创作了这幅画)。

在那个城市,比较近的城市,警察们问过所有应该问的问题,去的都是应该去的地方——无家可归者收容处、临时旅馆、中途之家,只要是懂行的,会找人,掌握问问题的诀窍,有时是能看看住客人名单的——但没有结果。诺曼自己则是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打电话,想找找有没有书面文件留下线索,却只获得了越来越大的挫败感。他甚至花钱买了一份该市最新的驾照申请人名单,请对方传真过来,但也一无所获。

他仍然没想过罗丝可能已经完全逃离他,逃离她的行径(尤其是竟敢拿走银行卡)所应当受到的惩罚,但他已经在不情不愿中认定,她很可能去了另一个城市,她可能怕他怕得太狠,逃到两百五十英里之外还不够远。

当然,八百英里也不够远,她很快就会了解这个事实。

与此同时,他已经在这里坐得太久了。现在该找辆轮车或门房的小推车,动手把他那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搬到往上两层的新办公室了。他把脚一晃,从桌子上放下来。此时,电话响了,他拿起听筒。

“是丹尼尔斯警员吗?”电话那头的声音问道。

“是的。”他回答,(不是很高兴地)想着,应该叫“一级警探丹尼尔斯”。

“我是奥利弗·罗宾斯。”

罗宾斯。罗宾斯。这个名字有些耳熟,但是——

“大陆特快的人,我卖了张票给你在找的女人。”

丹尼尔斯坐正了些。“对,罗宾斯先生,我记得你呢。”

“我在电视上看到你了,”罗宾斯说,“你抓住了那些人,真是太棒了。那些毒品太可怕了。我们经常看到车站有人在吸,你知道的。”

“知道。”丹尼尔斯说,控制着自己不在声音里显露出任何一丝不耐烦。

“你肯定知道。那些人会真正地去坐牢吗?”

“我想大部分都会的。你今天打电话给我,我有什么能帮你的吗?”

“哦,是我希望能帮到你。”罗宾斯说,“你还记得吗?之前你跟我说,如果还想起了什么,就给你打电话?就是那个戴墨镜、围红色头巾的女人的事情。”

“是啊。”诺曼说。他的声音仍然平静而友好,但不拿电话的那只手已经再度攥成了紧握的拳头,指甲挖进肉里,越来越深。

“嗯,我当时觉得想不起别的来了,但今早冲澡的时候又突然想起来了。我一整天都在想着这事,我肯定没错。她确实是那么说的。”

“怎么说的,说了什么?”他问道。声音仍然理智又平静——甚至礼貌和蔼——但那紧握的拳头的缝隙之中,已经能看到鲜血。诺曼打开空桌子的一个抽屉,把拳头搭在上面。算是为下一个用这倒霉催的小隔间的人来个小小的洗礼吧。

“听我说,她没跟我说她想去哪儿,是我告诉她的。所以啊,丹尼尔斯警员,你问我的时候我才没想起来。我脑子记那样的事情一直很不错的。”

“我没懂你的话。”

“买票的人通常会告诉你他们想去哪里,”罗宾斯说,“‘我要纳什维尔的往返票’,或者‘请给我去兰辛的单程票’,这个你懂吧?”

“懂。”

“这个女人不是那样说的。她没有说出目的地的名字,而是说想在什么时间离开。今早我冲澡时想起来的就是这个。她说的是:‘我想买张11:05发车的票。还有座位吗?’感觉就像她要去哪儿并不重要,唯一重要的是——”

“——她要尽快离开,而且走得越远越好!”诺曼大叫起来,“是啊!是啊,当然了!罗宾斯先生,谢谢!”

“很高兴能帮到你。”电话线这头突然的情绪爆发,似乎让罗宾斯有些吃惊,“这个女人,你们一定是真的特别想找到她。”

“是的。”诺曼说。他再次露出那种微笑,就是总是看得罗丝浑身发冷、想要靠在墙上保护自己肾脏的微笑。“我们太想了。那趟11:05的大巴,罗宾斯先生,是开往哪里呢?”

罗宾斯告诉了他,又问道:“她也是贩毒集团的人吗,你们找的这个女人?”

此句英文是“long arm of the law”,直译是“法有长臂”,引申义就是“法网难逃”。但在这里有种双关的含义,指丹尼尔斯准备通过法律手段找到罗丝,又用自己的“长臂”(家暴)来惩罚她。

“不是的,是个银行卡诈骗案。”诺曼说,罗宾斯又开始就这个问题发表看法——他显然以为还可以再亲热地闲聊一番——但他话刚说到一半,诺曼就把话筒扔回了机座,挂断了。他又把双脚抬到桌上。等等再找推车搬他那些零碎。他坐在办公椅上,看着天花板。“是啊,银行卡诈骗案,”他说,“但有句话大家都知道,法有长臂 。”

他伸出手,松开拳头,露出鲜血满布的手掌。他弯曲了一下同样鲜血淋漓的手指。

“法有长臂,贱人,”他说,突然大笑起来,“法有他妈的长臂,就要向你伸过来了。你最好是相信这一点。”他不停地屈伸着手指,看着小小的血滴噼里啪啦地滴到桌子表面,他满不在乎,只是大笑着,感觉很好。

一切又回到正轨上了。

7

1磅约等于0.45千克。

罗西回到“女儿与姐妹”,发现帕姆坐在地下娱乐室的一张折叠椅上,膝上放着一本平装书,但眼睛看的是格特·金肖和一个大约十天前来的瘦弱的小东西——叫辛西娅,姓什么来着。辛西娅的朋克发型相当浮夸——一半绿色,一半橙色,整个人看起来似乎只有九十磅 重。她左耳上缠着一大块绷带。之前她男朋友曾试图撕扯这只耳朵,并几乎成功了。她穿着一件背心,上面印着牙买加雷鬼乐手彼得·托什,背景是旋转的蓝绿色迷幻太阳纹,上面还印着一句宣言:“决不放弃!”只要她动一动,背心的超大袖孔中就会露出她茶杯大小的乳房和草莓色的小乳头。她气喘吁吁,脸上汗水淋漓,但看上去很为自己能到这儿做现在的自己而高兴,几乎开心到犯蠢的地步。

friend of the court,法律名词,指的是主动或应法庭邀请,就某案件提供意见或协助,但不属于诉讼当事人任何一方的人。

1英寸约等于2.54厘米。

The National Enquirer,1926年发刊的美国八卦小报。

格特·金肖则与辛西娅不同,两人区别之大,堪比黑夜与白天。罗西从来没完全弄清过,格特究竟是辅导员,还是“女儿与姐妹”的长期住客,或者只是所谓的“法庭之友” 。她会出现在这里,住上几天,然后又消失不见。她常在治疗时和大家围坐在一起(“女儿与姐妹”的治疗时段每天两次,住客们必须每周参加至少四次),但罗西从没听她说过些什么。她个子很高,至少有六英尺一英寸 ,身形也大——肩膀很宽,线条柔和,皮肤深褐色,双乳大如甜瓜,肚子像个悬垂的大豆荚,撑开了她XXL的T恤,覆挂在常穿的运动裤上。她顶着一头毛毛躁躁的辫子(卷曲得不得了)。她看起来特别像那种坐在自助洗衣店,吃着夹馅面包,看着最新一期《国家询问报》 的女人,所以人们很容易忽略她那突出的肱二头肌,灰色旧运动裤下健美的大腿,以及她走路时晃都不晃一下的结实臀部。罗西唯一能听到她多说点话,就是在娱乐室的这种对话中。

“女儿与姐妹”的住客,但凡想学自卫防身术的,格特都会教。罗西自己也上过几次课,而且现在每天还至少坚持练习一次格特所说的“搅乱混蛋六高招”。她并不擅长此道,也无法想象会真的对某个现实中的男人(比如靠在“小酒”门口那个留着大卫·克罗斯比小胡子的男人)使出这些招式,但她喜欢格特。她特别喜欢格特教学时那张大黑脸发生的变化,不像平时那么不动声色,仿佛黏土捏成的,而是变得生动丰富,充满智慧。说句实在的,就是变得漂亮起来。罗西曾经问过她,教的这个到底叫什么——跆拳道、柔术,还是空手道?或者别的什么流派?格特只是耸了耸肩。“这边借一点,那边借一点,”她说,“杂学边角料。”

此时,乒乓球桌被移到一边,娱乐室中间铺上了灰色地垫。八九把折叠椅沿着松木板墙一溜排开,两边是古早音响和史前彩电,彩电里显示的一切要么淡绿,要么淡粉。目前唯一有人坐的椅子就是帕姆坐的那张。她把书放在膝头,头发用一根蓝色纱线绑在脑后,双膝规规矩矩地并拢着,看起来就像高中舞会上没有舞伴而干坐着的壁花小姐。罗西在她旁边坐下,把那幅包好的画支在小腿旁。

二百七十多磅的格特和可能只有穿格鲁吉亚巨人靴,再背上一个满载的背包去上秤,体重才可能稍稍超过一百磅的辛西娅,两人正绕着彼此打转。辛西娅气喘吁吁,笑得很开心。格特平静而沉默,壮得已经没有曲线的腰部略微弯伏,双臂伸在身前。罗西看着她们,既觉得有趣,又有些不安。这场面就像一只松鼠,甚或是一只花栗鼠,在纠缠一头熊。

“我都开始担心你了,”帕姆说,“说实在的,我还想过找个搜查队去找你呢。”

“我过了最最最棒的一个下午。不过,你怎么样啊?感觉如何?”

“好些了。我觉得米多尔能解决这世上的一切问题。别管这些了,你是怎么了?你简直容光焕发啊!”

“真的吗?”

“真的。特别好。怎么回事?”

“嗯,我们细细说来。”罗西说。她掰着指头数了起来。“我发现自己的订婚戒指是个假货,用它换了一幅画——等我搬到新家了,就把这幅画挂起来——有人提出要给我一份工作……”她顿了顿,略微犹豫思索了一下,又补了一句,“……我还遇到了一个有趣的人。”

帕姆瞪圆了眼睛看着她说:“你是编的吧!”

“不是,对天发誓不是。不过你也别太激动,他年纪估计都超过六十五了。”她说的是罗比·莱弗茨,但脑海中短暂呈现的形象却是比尔·斯坦纳,他穿着蓝色丝绸马甲,有一双很吸引人的眼睛。但这想法真是太荒唐了。在她此时此刻的人生里,爱慕对象就像唇癌,她不需要。而且,她不是已经认定斯坦纳至少要比她年轻七岁吗?说真的,他还是个小孩呢。“就是那个要给我工作的人。他叫罗比·莱弗茨。但现在先不说他了——想看看我新买的画吗?”

“嗷嗷,加油,来啊!”娱乐室中间的格特喊道,语气既友善和蔼,又急躁恼怒,“这可不是在学校开舞会啊,小甜心。”她把昵称喊得带着狠劲,发音更像“小甜虾”。

辛西娅朝她奔袭过来,超大背心的衣角拍打着身体。格特侧过身去,用前臂拉住这个双色头发的苗条女孩,把她整个人翻了过来。辛西娅的高跟鞋被甩到空中,仰面朝天摔到地上。“哎哟!”她喊着,像个皮球一样弹起来,站稳了。

“不,我不想看你的画,”帕姆说,“除非画的是那个人。他真的六十五了啊?不会吧!”

“可能更老,”罗西说,“不过,还有另外一个。就是跟我说订婚戒指上的钻石其实是锆石,然后换给我这张画的人。”她顿了顿,又说:“他没到六十五。”

“他什么样啊?”

“淡褐色的眼睛,”罗西说着朝那幅画弯下腰,“你得先说说觉得这个怎么样,然后我再跟你说别的。”

“罗西,你别跟这儿啰啰唆唆的!”

罗西咧嘴一笑——她几乎忘记和别人逗个小趣是多么快乐了。她自顾自地撕开包装纸,那是比尔·斯坦纳小心翼翼包上去的,包裹的是她在新生活中购买的第一件充满意义的东西。

“好。”格特对再次围着自己绕圈的辛西娅说。她那双棕黑的大脚缓缓地上下跳动着。白色T恤衫下,双乳像海浪一样涨落着。“我做了示范,现在你来做。记住,你肯定没法把我翻过来——你个子太小,想弄翻我这么一辆卡车,会把自己套进去的——但你可以搭把手,帮我把自己翻过来。准备好了吗?”

“准备得太好了。”辛西娅说。她笑得更欢了,露出带点凶光的小小白牙。罗西觉得那牙齿仿佛属于某种体形很小但十分危险的动物,比如猫鼬。“格特·金肖,放马过来吧!”

格特冲了过去,辛西娅抓住她结实的前臂,以罗西清楚自己永远无法比拟的自信,将平坦如男孩的臀部转到格特隆起的身侧……突然之间,格特就飞了起来,在空中翻了个跟头,仿佛一个穿着白色T恤和灰色运动裤的幻影。T恤往上滑,露出罗西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胸罩,弹性布料材质的米色罩杯仿佛“一战”时用的炮弹。格特摔在垫子上,整个娱乐室都震颤起来。

“啊!!!”辛西娅尖叫起来,灵活地舞动着,双手紧握举过头顶,“大个子摔咯!倒下去咯!倒下去咯!!!”

格特笑了,因为她太少露出这样的表情,反而显得有点可怕。她把辛西娅举过头顶,坚持了一会儿,树干一般的双腿叉开着,接着开始转动她,像飞机螺旋桨似的。

“噢噢噢,我要吐了!”辛西娅尖叫着,但同时也在大笑。她已经转动成了一团模糊的影子,只能辨认出绿色、橙色的头发与迷幻色彩的背心。“噢噢噢,我要喷射了!”

“格特,够了。”一个声音平静地说道。是安娜·史蒂文森,她正站在楼梯角,又穿着一身黑白(罗西也见过她穿其他颜色的衣服,但不多),这次是黑色的小脚裤和长袖高领的白色丝绸上衣。罗西真羡慕她的优雅。一直以来,她都很羡慕安娜的优雅。

格特略微有点发窘,轻轻地把辛西娅放了下来,让她站稳。

“我没事,安娜。”辛西娅说。她在垫子上弯弯绕绕地走了四步,踉跄一下,一屁股坐下,咯咯笑了起来。

“我看你是没事。”安娜不动声色地说。

“我把格特翻过来了,”她说,“你该看看的。那简直是我人生最激动刺激的时刻了,老实说。”

“那肯定是了。但格特会告诉你,是她把自己翻过来的,”安娜说,“你只不过是帮她做了自己本来就想做的事情。”

“嗯,我猜也是。”辛西娅说。她小心翼翼地站起来,但紧接着又一屁股(虽然那屁股平得根本称不上屁股)坐下了,继续咯咯直笑。“天啊,简直像有人把整间屋子都放在唱片机上了。”

安娜从娱乐室那头走到罗西和帕姆坐的地方。“你拿的什么?”她问罗西。

“一幅画。我今天下午买的。这是为以后的新家准备的,等有了我自己的房间以后。”接着,她有些怯怯地追问了一句,“你觉得怎么样?”

“不好说——我们把它放到灯光下看看。”

安娜拿起画框,走到娱乐室另一边,把画放在乒乓球桌上。五个女人围着它,形成一个半圆。不,罗西环顾了下四周,发现已经有七个人了。罗宾·圣詹姆斯和孔苏埃洛·德尔加多也下楼加入了她们,这两人站在辛西娅身后,从她窄小骨感如鸟一般的肩头看过来。罗西等着谁来打破沉默——她觉得肯定会是辛西娅。然而,没人打破沉默,气氛开始有些尴尬,罗西紧张起来。

“怎么样?”她问道,“你们觉得怎么样?谁来说点什么啊。”

“这幅画有点奇怪。”安娜说。

“是啊,”辛西娅表示同意,“怪怪的。不过我以前好像见过一幅有点像的画。”

安娜看着罗西:“你为什么买下它呢,罗西?”

罗西耸了耸肩,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紧张。“说真的,我可能解释不清楚。就像它在召唤我一样。”

安娜笑着点了点头,这反应让罗西很惊讶,同时也让她大大地放松下来。“是啊,我觉得,艺术的全部真谛就在于此,不仅是画作——书、故事、雕塑,甚至沙中城堡,都是一样的。有些东西召唤着我们,就这么简单。就好像它们的创造者在我们的脑中说话一样。但是这幅画……你觉得它很美吗,罗西?”

罗西看着这幅画。她努力像在“自由之城借贷与典当”时那样去看它,当时它用无声的语言对她说话,力量无比强大,令她震惊,她脑海里再也容不下其他无关的想法。她看着站在山顶高高的草丛中,身穿茜草玫瑰红托加袍(或称“希顿长袍”,莱弗茨先生的叫法)的金发女子,又注意到垂在她背上的长辫子和右肘上方的金臂环。然后,她把目光移向山脚下的庙宇废墟和倒塌的雕像(可能是神像)。那是托加女子正看着的事物。

你怎么知道她就在看这个?你如何得知呢?你又看不到她的脸!

当然,这话不假……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可看的呢?

“不,”罗西说,“我买它不是因为觉得很美,而是因为觉得很有力量。它让我走着走着就停下来,很有力量。你们觉得一幅画必须要美,才能称得上好画吗?”

杰克逊·波洛克(Jackson Pollock,1912—1956),美国抽象表现主义绘画大师。

黛安·阿勃丝(Diane Arbus,1923—1971),美国新纪实摄影最重要的旗手,对社会主流人物和边缘人的两面性在视觉上做了深入探索。

“不,”孔苏埃洛说,“想想杰克逊·波洛克 。他的东西表现的就不是美,而是能量与活力。或者黛安·阿勃丝 ,她又如何呢?”

“一个摄影师,拍有胡子的女人和抽烟的小矮人,因此出了名。”

“哦,”辛西娅认真想了想,她的脸突然因回忆而放光,“有一次,我见过这么一张照片,当时我在一个承办酒席的聚会上做鸡尾酒。聚会地点是个艺术画廊。拍照片的人叫阿普尔索普,罗伯特·阿普尔索普。你们想知道照片什么内容吗?一个男人正在吞另一个男人的那东西!真的!而且也完全不是杂志上那种装装样子的。那个男人真的在努力,他把这个当成正事在做,可以算是加班了吧。你根本想不到一个男人能——”

“梅普尔索普。”安娜冷冷地说道。

“嗯?”

“梅普尔索普,不是阿普尔索普。”

“哦对,应该是你说的这个。”

“他已经死了。”

“哦,是吗?”辛西娅问,“怎么死的?”

“艾滋病。”安娜还在看着罗西的照片,说话也心不在焉的,“在某些地方被称为扫帚把病。”

“你刚才说见过和罗西这个有点像的画,”格特咕哝道,“那是在哪里,小屁孩?同一家艺术画廊?”

“不是。”讨论梅普尔索普的时候,辛西娅只露出感兴趣的表情,而此时她的脸颊上泛起了粉红,嘴角微微翘起,露出带着点防备的淡淡微笑,“而且并不是,那什么,完全一样,不过……”

“说嘛,告诉我们。”罗西说。

“好吧,我爸爸是贝克斯菲尔德的一名卫理公会牧师,”辛西娅说,“加利福尼亚的贝克斯菲尔德,我就是从那儿来的。我们住在牧师住所,楼下的小会议室里挂着好多旧画。有些是总统,有些是花,有些是狗。不重要。只不过是挂点东西在墙上,别显得光秃秃的。”

罗西点了点头,想到了典当行架子上的那些照片和画——威尼斯的贡多拉、碗中水果、狗和狐狸。

都是些随便挂在墙上的东西,只要不让墙显得光秃秃的就好。就像一张张没有舌头,发不出声音的嘴。

“但是有这么一幅……叫……”她皱着眉头,努力回忆,“应该是叫《迪索托西望》。画上有一个穿防水蜡布裤子、戴平顶帽的探险家站在悬崖顶上,身边围着印第安人。他的目光正越过好几英里的丛林,朝一条很大的河望去。我猜应该是密西西比河吧。但是……问题是……”

她犹疑地看着她们。脸颊比刚才更粉了,笑容消失了。耳朵上那一块绷带显得很白,特别显眼,就像某种被移植到她头侧的奇特配饰。在这个当口,罗西还专门花时间想了想(这不是她来到“女儿与姐妹”后的第一次),为什么有这么多男人都如此恶劣。他们出什么毛病了?到底是因为缺了什么东西,还是莫名其妙地生来就带了某种东西,就像电脑里组装得很糟糕的一个电路?

“说吧,辛西娅,”安娜说,“我们不会笑你的,会吗?”

女人们摇了摇头。

辛西娅把双手背到身后,像那种被抽到在全班面前背书的小女孩。“嗯,”她的声音比平时小了很多,“那画上的河水就像真的在流动,我就是对这一点入了迷。这幅画挂在我爸周四晚上上圣经学校课程的房间里,有时候我就走进去,在那幅画前坐上一个多小时,像看电视一样看着它。我看着河水流动……或者说等着看是不是真的会流动起来……现在我也不记得究竟是前者还是后者,但我当时只有九岁或十岁的样子。不过有件事我还真记得,那时候我想着,要是河水真的在流动,那么迟早会有一个木筏、一艘船,或是一条印第安独木舟经过,这样我就能确定了。但是,有一天,我走进去,那幅画已经不见了。噗,不见了。我想肯定是妈妈看到我就那么坐在那幅画面前,你们懂的,她就……”

“她担心了,把画拿走了。”罗宾说。

“对,有可能当垃圾扔了,”辛西娅说,“我当时只是个小孩子。但是你的画让我想起了那一幅,罗西。”

帕姆凑近,仔细瞅了瞅这幅画。“是的,”她说,“难怪。我都能看出那个女人在呼吸。”

说着大家都笑了,罗西也跟着笑了起来。

“不,重点不是那个,”辛西娅说,“只是……画看上去有点老派,你们懂吗……就像教室里挂的画……而且颜色很淡。除了天上的云和她的裙子,别的颜色都很淡。我那幅《迪索托西望》里,除了那条河,别的一切也都很淡。河是亮闪闪的银色,看起来比那幅画的其他部分都更有现场感。”

格特转向罗西:“给我们讲讲你的工作吧。我听你说找到了一份工作。”

“快把所有的事情都说了。”帕姆说。

“对,”安娜说,“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们,然后希望你到我办公室来,就几分钟。”

“是不是……是不是我一直在等的那件事?”

安娜笑了:“给你句实话,应该是的。”

8

“是条件最好的房间,我们名单上顶好的了。希望你能和我一样高兴。”安娜说。她的桌角上摆着一沓险些要掉下来的传单,上面写着即将举行的“女儿与姐妹摇摆入夏野餐演唱会”,这个活动的功能有三:一是筹款,二是发展社区关系,三是庆祝。安娜拿起一张传单,翻了过来,快速地画起了草图。“这里是厨房,这里有个折叠床,这里是个小小的起居空间。这是卫生间。空间比较小,很难转身,要坐马桶上的话,脚就得伸进淋浴间了,但这是属于你的。”

“是啊,”罗西喃喃道,“我的。”她浑身上下渐渐涌起一股几个星期来都没有的感觉:这一切都只是个美妙的梦,她随时会醒来,发现自己还睡在诺曼身边。

“景色挺不错的,当然啦,跟湖滨路是没法比,但是布赖恩特公园挺不错的,尤其是夏天。在二楼。周围的街区在八十年代有点衰败,但现在也在逐渐复苏。”

“你好像自己就在那儿住过似的。”罗西说。

安娜耸耸肩,动作轻柔,叫人赏心悦目,她在草图的房间前画了条走廊,接着是一截楼梯。她像个绘图员一样,讲究线条的经济简省,不加修饰。她头也不抬地说:“我去过那里很多次,但你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对吧?”

“不是。”

“每当一个女人离开这里时,我心里的一小部分也跟着她去了。这话听起来很老套吧,但我不在乎。这是真实的感情,这才是真正要紧的。那么,你觉得如何?”

罗西一激动,伸手拥抱了她,但感觉到安娜身体的僵硬,她立刻就后悔了。我不该这样的,她一边松手一边想着,我是知道情况的呀。她的确知道,安娜·史蒂文森很善良,这一点在罗西心中是毋庸置疑的,甚至还觉得她有一副圣人心肠;但安娜也有一种奇怪的高傲,以及安娜不喜欢有人进入独属于自己的空间。她尤其不喜欢被别人触碰。

“对不起。”罗西后退,和她拉开距离。

“别犯傻啦,”安娜直截了当地说,“你觉得如何?”

“我太喜欢了。”罗西说。

安娜笑了,刚才的小尴尬就这么翻篇了。她在起居空间的墙上画了个X,旁边是个小小的三角,代表了房间里唯一的窗户。“你新买的那幅画——我觉得你肯定会决定把它挂在这个位置。”

“我也肯定。”

安娜放下铅笔。“我很高兴能够帮助你,罗西,也很高兴你来找我们。给,你‘漏水’啦。”又是舒洁纸巾,但罗西怀疑这应该不是两人在这办公室里第一次见面时安娜给她的那盒。她觉得这里的舒洁纸巾消耗量应该很大。

她抽出一张,擦了擦眼睛。“你救了我的命,你知道吗?”她声音嘶哑,“你救了我的命,我永远,永远不会忘记。”

“这话听着叫人开心,但不准确,”安娜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冷静平淡,“说我救了你的命,那就好像楼下娱乐室里辛西娅把格特翻过来一样。是你自己抓住机会,离开那个伤害你的男人,是你救了自己的命。”

“还是一样要谢谢你。只因为你一直在。”

“完全不用客气。”安娜说。在“女儿与姐妹”期间,罗西还是第一次看到安娜·史蒂文森的眼中涌出泪水。她微微一笑,把那盒纸巾递回桌子那头。

“给,”她说,“好像你也要‘漏水’啦。”

安娜笑起来,抽了一张纸巾,擦了眼睛,扔进垃圾桶里。“我讨厌哭。这是我内心最深处最黑暗的秘密。每回我都觉得我不会再哭了,肯定不可能再哭了,然后就又哭了。这有点像我对男人的感觉。”

又是那么一瞬间,罗西不由自主地想着比尔·斯坦纳和他淡褐色的双眼。

安娜又拿起铅笔,在她草草画下的楼层平面图下面奋笔疾书,写完把那张纸递给罗西。原来是个地址:特伦顿街897号。

“这就是你的住址,”安娜说,“距离这里基本上要穿大半个城了。但你已经会搭公交了,对吧?”

罗西笑着点了点头——同时还有点泪花在冒出来。

“你可以把这个地址告诉在这里交的一些朋友,最终也会告诉你在这个城市之外结交的朋友,但眼下,除了我俩,还没人知道。”罗西觉得她说的这些话像是一套准备好的说辞——算是告别演说,“出现在你那里的人,绝对不会是在这个地方找到这个地址的。这就是‘女儿与姐妹’的规矩。与受虐女性打交道有二十年了,我确信只能这样才行得通。”

帕姆已经全部解释给罗西听过了,孔苏埃洛·德尔加多和罗宾·圣詹姆斯也都跟她说过。她们是在“欢乐时光”给她讲的。“女儿与姐妹”的住客们把晚间干杂务的时间称为“欢乐时光”。但罗西其实不需要这些解释,但凡智力正常的人,只要去前厅参加三四次治疗,就能了解大部分必要的规矩条款,比如“安娜的名单”,还有“安娜的规则”。

“你有多担心他找上门来?”安娜问道。

罗西本来有点游离,这时猛然回过神来。一开始她甚至不确定安娜指的是谁。

“你丈夫——你有多担心?我知道,来这里的头两三个星期,你都表示过担心,害怕他会来找你……用你的话说,怕他会‘追踪你’。现在你又是怎么想的呢?”

罗西认真考虑着这个问题的答案。首先,光用“害怕”还不足以形容她到“女儿与姐妹”的头一两个星期对诺曼的感觉,说是“恐惧”都不完全准确,因为细究她对诺曼的感情,其核心包裹着许许多多其他的情感(也在一定程度上被这些情感所改变):对自己婚姻失败感到羞愧,想念家中几件自己特别喜欢的物件(比如维尼的椅子),似乎每天都能上一个新台阶的欢欣鼓舞的自由之感,还有一种冷淡到甚至有点可怕的解脱感。这种解脱感,就像走钢丝的人穿越深谷时颤巍巍地处在坠落的边缘……然后又恢复平衡。

不过,恐惧依然是其中的最强音,这是毫无疑问的。在“女儿与姐妹”的头两个星期,她一次又一次地做着同样的梦:她坐在门廊的一把柳条椅上,一辆崭新的红色山特拉停在面前的路边。驾驶座那一侧的车门打开了,诺曼走了出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上面印着南越的地图。有时地图下面的字是“心安处即是家”,有时写着“无家可归且患有艾滋”。他的裤子上溅满了血。耳垂上挂着小小的骨头,看着像是指骨。他一只手上拿着面具一类的东西,上面沾满了血和黑乎乎的肉块。她想从椅子上站起来,却做不到,仿佛全身瘫痪了。她只能坐在那里,看着他慢慢走上来,那对骨头耳环晃动着,他向她走来。她只能坐在那里,听他说想和她近一点地谈谈。他笑了,她看到他的牙齿上也沾满了血。

“罗西?”安娜轻声问道,“你在听吗?”

“在的,”她有点喘不上气,“在听的,对,我还是怕他。”

“这个其实并不奇怪,你懂的。我想在某种程度上你会一直怕他。但你只要记住,你无所畏惧的持续时间会越来越长……甚至还会想都不去想他,记住这个就会没事的。不过,我问的其实不是这个。我问的是你是否依然害怕他会来找你。”

是,她还是害怕。否,已经没有那么害怕了。在过去的十四年里,她经常听他在电话上谈正事,也听他和同事们讨论案件,有时在楼下的娱乐室,有时在露台上。她给他们送去咖啡保暖套或没开瓶的啤酒,这群男人几乎注意不到她。几乎总是诺曼在主导这些讨论,他的声音急促而不耐烦,他俯身靠在桌子上,大大的手握住了几乎半个啤酒瓶。他催促其他人有话快说,推翻他们的疑虑,拒绝接受他们的推测。在极少数情况下,他甚至与她讨论案子。当然,他对她的想法不感兴趣,但她就像一堵随手可用的墙,他可以把自己的想法像球一样扔到上面,反弹回来,加以思考。他行动迅速,总希望先人一步得出结果,而且一旦案件三周未决,他就容易失去兴趣。他对这些案件的称呼,就像格特说自己的自卫招式:边角料。

现在,她是不是也成了他不感兴趣的“边角料”?

她多么希望事情就是如此。她很努力地尝试过了。但她就是……没法……相信。

“说不清,”她说,“我一方面隐隐觉得要是他要来,那早就应该来了;一方面又觉得他很可能还在找。他可不是卡车司机或者水管工,他是个警察。他很擅长找人的。”

安娜点点头说:“是啊,我知道。所以他特别危险,你必须特别小心。还有一点也很重要,你要记住自己不是孤身一人。那样的日子已经过去了,罗西。你会记住这一点吗?”

“会的。”

“确定吗?”

“确定。”

“要是他真的出现了,你会怎么做呢?”

“当着他的面摔上门,再锁好。”

“然后呢?”

“打911。”

“毫不犹豫?”

“绝不犹豫。”她说。这是实话。但她一定会害怕。为什么?因为诺曼是个警察,而她打电话叫来的人也会是警察。因为她明白,诺曼就是有办法按自己的心愿办事——他是老大。还因为诺曼一次又一次地告诉过她:所有警察都是兄弟。

“打了911以后呢,你还会做什么?”

“我会打给你。”

安娜点点头。“你会没事的。一定没事。”

“我知道。”她说得很有信心,但内心依然隐隐在想……而且应该会一直想(除非他出现,猜测也就没必要了),如果某个夜晚,她听到敲门声,去开门,发现诺曼就站在眼前,那么,过去一个半月以来所经历的一切——“女儿与姐妹”、白石酒店、安娜、新朋友们——会不会在那一瞬间如大梦初醒一般消逝?有这个可能吗?

罗西的目光转向她的画,那画就靠在办公室门口的墙边。她明白,不会的。画的正面朝里,所以只能看到背面,但她发现自己仍然能看到它。山上的女人、她头顶电闪雷鸣的天空,以及山下半塌半掩的庙宇,这幅景象已经非常清晰地印在她的脑海中,丝毫不像梦境。她觉得,没有任何事情能够把她的画变成一个梦。

而且,运气好的话,我这些问题永远不需要有答案,她这样想着,脸上有了淡淡的笑意。

“安娜,那房租呢?多少钱?”

“每月三百二十元。你能至少撑两个月吗?”

“能。”当然,安娜也知道她能。要是罗西没有攒够“跑道”资金来确保自己能“安全起飞”,她俩就不会进行这场谈话了。“作为房租,已经很合理了。起步我是没问题的。”

“起步。”安娜重复着她的话。她用手支着下巴,敏锐的目光越过杂乱的桌子直视罗西。“那我就谈谈你的新工作了。听着绝对是件好事,但同时又有点……”

“可疑?不稳定?”之前她在回来的路上,脑子里冒出的就是这些词……她还想到一个事实,罗比·莱弗茨倒是热情洋溢,她却还不清楚自己能否胜任这份工作,而且要到下周一早上才会知道,目前完全不能确定。

安娜点点头。“我倒不会选这些词……我也说不好到底应该怎么形容,不过暂时就这么说吧。关键在于,如果你离开白石酒店,我不能绝对保证能让你再回去,尤其是在短时间内。你也很清楚,‘女儿与姐妹’总有新的人进来,我只能先顾着她们。”

“当然,这一点我很清楚。”

“我当然也会尽力帮你,但是——”

“要是莱弗茨先生给我的工作没成,我会去找服务员的工作,”罗西平静地说,“我的腰背已经好多了,应该能胜任的。托唐的福,我也许能在‘7-11’或者小猪妞妞找份晚班工作,如果真的走到了那个地步的话。”她口中的“唐”全名叫唐·维里克,用后面一个房间里的收银机给她们上了店员的入门课。罗西学得很认真。

安娜依然目光敏锐地看着罗西。“但你觉得不会走到那一步,对吧?”

“不会,”她又往下瞥了一眼自己的画,“我觉得会顺利的。话说回来,我欠你太多……”

“这个你知道该怎么做,对吧?”

“传递下去。”

安娜点点头。“这就对了。如果有一天你在街上看到另一个自己,看到样子很迷茫、连自己影子都害怕的女人——就把帮助传递下去。”

“安娜,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尽管问。”

“你说你的父母成立了‘女儿与姐妹’。为什么会成立呢?而你又为什么把它继续办下去了呢?或者用你更喜欢的说法,为什么继续把它传递下去了呢?”

安娜打开办公桌的一个抽屉,翻找一阵,拿出来一本厚厚的平装书,把它轻抛到桌对面,罗西拿起来,盯着它,突然经历了一个十分生动的闪回,仿佛上过战场的老兵有时会遇到的那种情况。在那一瞬间,她不仅回忆起大腿内侧的湿润,那感觉就像小小的邪恶之吻,而且好像又在重新亲身体验。她看到诺曼的影子,他正站在厨房里打电话。她看到他的影子手指焦躁不安地拉扯着影子电话线。她听到他对另一头的人说,情况当然很紧急,他的妻子怀孕了。然后她看到他回到房间,捡起动手打她之前从她手里夺走并撕碎的平装书。安娜扔给她的那本书的封面上有着同样的一个红发女郎。这一次,她身穿长长的舞裙,被一个英俊的吉卜赛人搂在怀里,他的眼睛闪闪发光,马裤的前面有一双卷起的袜子,挺显眼的。

就是这东西惹的祸,诺曼当时这么说,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对这种垃圾是什么感受?

“罗西?”是安娜在叫她,声音里带着关切,也显得非常遥远,就像在梦里听到的声音,“罗西,你还好吗?”

她从书中抬起头来(书名也是红金箔纸材质的,叫《痛苦的情人》,下面还写着“保罗·谢尔登最炽热的小说!”),勉强挤出一个微笑:“嗯,我没事。这书看上去很性感啊。”

安娜说:“看爱情小说是我的秘密恶习之一。比爱吃巧克力好,因为这不会让你发胖,而且书里的男人也比真正的男人好,因为他们不会在凌晨4点打电话给你,喝得烂醉,发牢骚,抱怨着要你再给一次机会。但这些书很垃圾,你知道为什么吗?”

罗西摇摇头。

“因为整个世界都在其中得到了解释。一切都会给出原因。它们可能和超市小报上的故事一样牵强。就算是一个不怎么聪明的人,了解了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行为,也会知道书里的故事和她的所知背道而驰,但这些书确实就这么天经地义地存在着。在《痛苦的情人》这样的书里,安娜·史蒂文森会经营‘女儿与姐妹’,无疑是因为她自己或者她的母亲曾经受过虐待。但我从未受过虐待,而且据我所知,我母亲也从未受过虐待。我倒是经常被我丈夫忽视——我们已经离婚二十年了,这事可能帕姆或格特还没告诉过你——但从未被虐待。罗西,有时候,人在一生中做某些事情,无论好坏,就只是单纯为了做那件事,没有为什么。你相信吗?”

罗西缓缓地点了点头。她在想,诺曼无数次打她,伤害她,让她哭泣……然后某天晚上,没头没脑地,他可能会带半打玫瑰花回家送给她,带她出去吃饭。如果她问为什么,有什么由头,他通常只是耸耸肩,说他“觉得想对她好”。换句话说,就是没有为什么。妈妈,为什么我必须在8点睡觉,即便现在是夏天,外面的天空还很亮?没有为什么。爸爸,为什么爷爷死了?没有为什么。诺曼无疑认为这些偶尔的款待和匆忙的约会能弥补很多,一定能抵消他概念中自己的“坏脾气”。他永远不会明白(即使她明说了,他也不会懂),这些东西甚至比他生气和暴怒更让她感到害怕。至少,他生气的时候,她还知道如何应对。

“有些人认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源自别人对我们所做的事情,我讨厌这种观念,”安娜有些激动地说道,“这就让一切脱离了我们的掌控,根本就是无视我们偶尔会遇到的那些真正的圣人或魔鬼,而且,最重要的是,根本不能在我心中引起真正的共鸣。不过,保罗·谢尔登的书里这么写也还不错,挺宽慰人的,会让你至少有那么一小会儿相信,上帝是理智的,这个故事里你喜欢的人不会有不好的遭遇。我的书可以还回来了吧?今晚我就要看完了,要边看边喝很多很多的热茶。”

罗西笑了,安娜也以微笑回应。

“你会来参加野餐会,对吧,罗西?地点在埃廷格码头。能帮忙的都需要来帮忙。我们的情况总是这样。”

“哦,当然,”罗西说,“除非莱弗茨先生认定我是个奇才,要我周六也工作。”

“我表示怀疑。”安娜站了起来,绕过桌子。罗西也站了起来。谈话接近尾声,她想到了最基本的问题。

“安娜,我什么时候可以搬?”

“明天,如果你愿意的话。”安娜弯下腰,拿起那幅画。她满腹思索地看着背面用炭笔写的字,然后把它转过来。

“你说这幅画很奇怪,”罗西说,“为什么?”

安娜用一根手指的指甲敲打着玻璃罩。“因为这个女人处在画面中心,却背对着观众。这种情况在这种画里似乎特别少见。而这画在其他方面都是很传统的。”她停下来瞥了一眼罗西,再开口时,语气中带着点歉意,“对了,山脚下建筑的透视不太对。”

“是啊,卖给我这幅画的人也提到了这一点。莱弗茨先生说可能是故意的。不然有些东西就看不到了。”

“我想也对,”她又多看了一会儿,“确实是有那么点感觉的,是吧?一种张力。”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安娜笑了起来。“我也不明白……只不过画的某种特质让我想到了那些爱情小说。强壮的男人,纵欲的女人,涌动的荷尔蒙。‘张力’大概最接近我能表达的意思了吧。一种暴风雨前的平静。可能只是天空的关系。”她又把画框转过来,再次看了看背面的炭笔字,“这是一开始吸引你的原因吗?你自己的名字?”

“不是,”罗西说,“在看到背面的‘罗丝·麦德’之前,我就已经知道自己想要这幅画了。”她笑了笑:“这只是一个巧合,我猜——你喜欢的爱情小说中不允许出现的那种巧合。”

“我明白了。”但安娜似乎并没有特别明白。她用拇指肚抚过那些字。“很容易就抹花了。”

“是的。”罗西说。突然间,没有任何来由,她感到非常不安。就好像在那个夜晚已经开始的另一时区,有个男人在想着她。“毕竟,罗丝是个相当常见的名字——不像伊万杰琳或彼得罗妮拉。”

“我想你说得对,”安娜把画递给了她,“不过,用炭笔写字还挺有趣的。”

“怎么个有趣法?”

“炭笔字一抹就脏了。如果不加以保护——你这幅画背面的字没有什么防护——很快就会变成一片污迹。‘罗丝·麦德’这几个字肯定是最近才印上去的。但是为什么呢?画本身看上去并不是最近的,至少也有四十年历史了,也可能是八十年或一百年。还有其他奇怪的地方。”

“什么?”

“没有画家签名。”安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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