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故事:阴魂不散《细思恐极故事全集:一天一个细思恐极的悬疑故事》|鬼话连篇网,一个分享鬼故事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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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恐极故事全集:一天一个细思恐极的悬疑故事》细思恐极故事3:阴魂不散
第一个故事:阴魂不散

作者:陈浣竹

第一章

我叫陈浣竹,是一个恐怖小说作者,但我一生都没有过什么真正的恐怖经历,笔下的恐怖场面都是出于臆造,所以写了将近二十年也没能赚来稿费。可我仍然执迷不悟地往下写,坚信总有一天会叫编辑与读者一起接受,谁知道等了这些年,出人头地没等来,倒是遇见了一次极其可怕的事,说起这件事来,我至今依然毛骨悚然。

今年夏天谣传我家要动迁,我心里烦躁得很,什么也写不下去,便跑到图书旧货市场买书。逛了一下午,只买了一本《韩非子》心里又失望又失落,只觉得生活没劲透了,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来。正要转头回家,一抬头便看见了她。我一愣的工夫,不由脱口而出叫出了她的名字。

“杨梅同学!”我叫道。

她诧异地定定地盯着我的脸,好一会眼睛中才显露认出我的神情,她一把抓住我的手臂,用力太大有点弄疼我了。“陈浣竹!是你吗?真的是你?”

我这位杨梅同学这么热情实在出乎我的意料,我有点招架不住了。“当然是我,还有别人长得像我这样有特点吗?”

我们聊了一会,聊的都是这个同学在干什么呢,那个同学结没结婚什么的。我一边嘴上跟她敷衍,一边盯着她的面孔,她的皮肤粗糙了,一些细小的黑点潜藏在皮肤纹路深处,脸色苍白得足可以不用化装就演吸血鬼,她的面容也憔悴得很,眼角出现细细的皱纹,鼻翼两侧的纹路很深,我纳闷她的丈夫究竟是怎么对待她的,更纳闷以前怎么会对她那么动心。不过话说回来,当年在本市电大成人远程教育法律本科班上我为她神魂颠倒时,也清楚地意识到她长得并不好看,而现在她也快到三十了,俗话怎么说来着?女人三十豆腐渣嘛。

聊了好一会(其实基本上是她一个人在滔滔不绝地讲,我只是脸上挂着假笑在听),我终于抓住一个空隙,装模作样地看了一下表,插进话去说:“已经四点多了,我该回去做饭了,以后咱们再联系好吗?”

她的声音像被切断似的猛然截住,随后她的目光变得茫然若失,划过我的脸庞,划过书摊上那些饱受风吹日晒的旧书的封面,划过一旁歌舞厅那映射着闪闪发亮的斜阳的招牌,划过道边正在缓缓停下的公共汽车的倒后镜,落在隔开一条长街的不锈钢的栅栏上,眼神变得异常的空洞,神情里透露出无尽的失意。我忽然想起从前那些与她一起的日子,当时能跟她单独在一起就已经是无上的快乐了,虽然这些日子太短暂,短的就像流星划过长空,但已经在我的心上镌刻清除不掉的烙印,恐怕在我临死时回忆起那些事,也会像奥斯特洛夫斯基一样觉得这一生没有白过。

我一时冲动没考虑好就冲口而出:“杨梅同学,我请你吃饭好不好?假如你肯赏光的话,或者眼下没什么事的话。”说完了我才想起来今天兜里只带了十块钱,要请客可就丢人了。

她猛地转过头来,或许是斜阳的缘故,她的脸庞上迸发出悦目的光彩,眸子中也透出惊喜的光亮。“那可太、太好了,不过得我来请你,你要是执意想表现绅士风度,下回你请就是了。”

坐在邻近图书市场的一家烧烤店里,盯着一抹斜阳斜射在桌面上的狭窄的光条,听着她喋喋不休地讲着她的公司的事,我有一种不真实之感,仿佛这一切不过是我想像出来预备写在稿纸上的,虽然只要确保细节上禁得住考验(为此可以多次大幅度地删改)就能叫读者信以为真,但整体上还是不符合常识。之所以有这种感觉,是因为我再想不到在那段感情给痛苦烧成灰烬之后,我们还能坐在一起像真正的老同学一样吃饭闲聊。

当初我能混进法律本科班纯粹是偶然,我原本想混进汉语言文学班,学点真东西的,但这个班并没有开,只开了法律班与财会班,我当时对法律并不比对财会更感兴趣,之所以进了法律班是因为这里人多。第一个学期我并没有发现已经对杨梅动了心,等到第二学期发觉对她有了感觉,已经泥足深陷不能自拔。可是这时她已经有了对象,而这个对象是刚刚确立关系的,当我最初结识她时他们两人还不认识。当她好似难以启齿地说起这件事,我倒并没有难过,也并不觉得什么造化弄人,甚至还做到了面不改色。我说过了我是写小说的,再差劲的小说家对人性的认识也比一般人深刻。我当然知道所谓爱情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荷尔蒙在起作用,当荷尔蒙的效力消失后,激情也就随之消失了,爱情也就蜕变为温情,两人顶多还能像亲人一样生活在一起。因此据科学家研究,所谓爱情只能维持十八个月,终生不渝的爱情不过是蒙小孩子的神话、爱得昏天黑地时的妄语罢了。对我而言一个礼拜里,能邀请到她与我一起在饭店吃一顿晚饭,痴痴地看着她的面容(尽管她长得很难看)静静地听她说话就已经很满足,就胜过默默地暗恋了。

不过我后来发现她真正爱的竟然是法律班上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而那个男生对她一点意思也没有,她爱得比我还苦,这就未免太荒诞了吧。于是我抽身出来,决心一个学期不到班上去。那一年我在地狱里挣扎了整整一个春天与夏天,待我秋天到班上去替别人考试时在走廊里又遇见了她,那时我已经心如止水,不起一点波澜了。当时在走廊里冷不丁撞见我时,她有些张皇失措,连忙把目光转开,我则含笑向她点头,毕竟我已经解脱了,还记得那些伤害干什么,何况感情这事连王母娘娘都勉强不了,她又不是故意的。那一回我们没有说话,不过我想她心里明白以前曾狠狠伤害过我,就算我不记恨我们也不能像以往那样坐在一起了。

而今天多年不见,她能认出我来就不错了,能叫上我的名字来就是奇迹了,可对我这么热情就像遇到亲人似的就不大正常了,邀请我一起吃饭就更可疑了。就算她夫妻不合,也不会找我旧梦重温,因为要说旧梦只有我有,她可没有。(没办法,写小说的就是这样,从来不轻易相信表面现象,就凭这一点死后就得下地狱)想到这里我盯着她的脸庞,我看出在表面上的亢奋下隐藏着某种致命的东西,也许,也许是——恐惧?难道这是一个吓破了胆的人?

我端起酒杯遮住自己的脸,明黄色的啤酒像是琥珀溶汁,“妹夫是干什么工作的?我想你结婚了吧?”

她的絮叨又一次被截断,她眼神茫然地看着我,好像认不出我是谁了。她的嘴唇哆嗦了几下,几乎掩饰不住正在凶猛冲激上来的强烈情感,有一瞬间我还以为她会号啕大哭起来,但在最后一秒钟她坚持住了,一层泛着酒晕光泽的面具很好地遮住了她的真实内心。“妹夫——?”她小心翼翼地说,我几乎能从她声音里听出颤音来。“我当然结婚了,结婚四年了。”

“我记得我比你好像大七八岁,你的爱人我叫妹夫没错吧?”

一层危险的红晕出现在她脸上,“没要孩子,”她费力地说,紧接着加快了语速,就好像一口气说完,这件事就可以一笔带过,就不会被我注意到似的。“徐明他死了,今年春天死的。”

徐明大概就是她爱人,就是现在所谓的老公一物。我一下子来了精神,难道我的机会到了?我承认我不是正人君子,我也不会用幸灾乐祸之心人皆有之来为自己辩护,我顶多会说乘虚而入也是人之常情。我正盘算应该怎么说时,看见她死死盯着桌子一角,眼神要多阴沉有多阴沉,简直称得上充满怨毒,很容易叫人误会她与这桌子有什么深仇大恨。但她盯着的那块儿地方除了有点油渍污迹以外再无别物。听到我跟她说话,她慢慢转过头去,一直到我们离开她都在竭力避免去看那里。

“没——错。”她拉长声音说,好像在为自己争取时间,“他在市政府机关工作。”

“孩子呢?你们要孩子没有?”

我们一杯一杯地喝着,肉串倒很少吃,空瓶子渐渐占据了大半个桌子。她给我讲在她工作的公司里的奇闻怪事,我给她讲网上看到的笑话,大概她很长时间没上网了,不时被逗得哈哈大笑。醉意渐渐涌了上来,偶尔望见对面墙上镜子里自己酡红的脸,看见的是快要喝醉的人,可我心里还是清醒得很,老惦记着她那死去的丈夫。

不知不觉地到了八点多,太阳早已经下山了,橱窗的荧光灯雪亮地照耀着,四壁一片亮晃晃的惨白,她脸庞红通通的,眼神迷离飘远,视距都已经涣散了,我想象不到自己在她眼睛里是什么样。其实我也醉得有点口齿不清了,只消看一看桌子上林立的酒瓶子就知道我们都喝大了。以前真还不知道她酒量这般惊人,真是女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我往椅子上一靠,决心认怂了,我还没结婚哪,没事拼什么命呐。

看来她也到量了,招呼来服务员算了账,在等找钱的时候好像又想起那个困扰她的问题,就又一把抓住我手腕,醉得一塌糊涂的眼睛恳求地盯着我,“陪陪我好吗?”她样子很可怜地说。

我想我说过了她长得并不好看,离美女两个字有十万八千里之遥:一张长脸长得超过可以被允许的限度,脸的宽度又狭窄得与长度不相称,她又不会打扮,不会利用头发来弥补先天的不足,极好地给郭德纲的相声提供了素材。但我明知道她的面容也好,身材也好都不具备女性的诱惑力,以前还是难免为她颠三倒四食不甘味,现在仍是不能拒绝她,真就像古人所说的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杨梅专门克制陈浣竹。

“愿意为您效劳,为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谁让我吃人家嘴短了呢?”我带着自嘲的微笑说道。

她眼中浓重的忧色一下子散开,就像一滴墨水在一盆水中融掉,就像厚重的阴云破开异常绚烂的阳光撒下一样,在这一刻她不再是已经成了人妇的杨梅,而是又成了在电大时的那个青春少女,就是这个长得与美丽完全不挨边的少女当时是如此吸引我,以至在第一次邀请她吃完饭后,我站在一团漆黑的校园院子里,伸开双臂连转了三个圈子,就像屠格涅夫在名篇《初恋》里所描写的那样。就在这一刻我决心尽力帮助她,只要我力所能及就决不退缩。我当时真的不知道这个誓言有多危险,将要陷我于何地。

出了饭店的门,走在和煦的晚风里,看着各家店铺的霓虹灯给夜空涂上了斑驳的色彩,我不免感慨丛生。当年要是能与杨梅这样在一起散步得有多高兴,可现在心灵就像彻底死去了似的一点感觉都没有,难道人的感情真的就这么不可恃吗?看来当一个小说家并不是很好的选择,弄得成了彻头彻尾的虚无主义者,连欺骗自己一下都不成。旁边的她仍在不绝口地谈论着,好像一旦要住口就接不上了似的,她真的在掩饰什么。我实在听不下去了,转身抓住她的手臂,直视着她的眼睛,“要是你想叫我陪你整个晚上就尽管直说,我会尽快打电话告诉家里一声,问题是你确实这么想吗?”

起初她惊讶地看着我,似乎酒精已经滞塞了她的思维,不一会她渐渐明白了我的话的含义,眼神又焕发了光彩。“当然,当然要的。”她声音有点发颤地说。

我借用她的手机给家里打了电话,便向她家走去。原来她的家就在图书市场附近,我们刚才一直在围着她家兜圈子,只花了五分钟就进了楼门。

第二章

她的家在四楼,推开房门一股淡淡的怪味传来,好像有什么东西发霉了。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奇特的气味飘过来,我判断不出是什么味道。我在门口犹豫了一下,该不该开房门放一放,大概她以为我不好意思进别人家门,便伸手硬拉我进去。房间里昏暗异常,透过窗帘可以模糊地看见外面商铺的霓虹灯。她拉着我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来,整个身子都埋在我怀抱里,嘴里嘟囔着“别离开我,求求你了。”一边在我怀抱中睡着了。

换了几年前我肯定会大喜欲狂,会像抱着珍宝一样抱着她,然而现在我除了觉得她的身躯沉重异常以外,并没有什么感觉。她的头顶顶着我的下巴,头发摩弄着我的脖子,弄得我很不舒服,我想换一换位置,可她抱得我实在太紧,我根本动弹不了。酒劲一阵阵往上涌,我也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我忽然浑身一激灵醒了过来,待适应了眼前的黑暗,看到怀抱中的杨梅脸庞痛苦得都已经扭曲了,我轻轻拍着她的背,很快她的表情疏解开来,身体也放松了。我憋得难受,慢慢拿开她的手,轻手轻脚地找到卫生间,打开灯低头对着马桶小便。那股奇特的味道很浓郁,我转头去找那气味的来源,眼角瞥见墙上好像有什么东西,无意中一抬头登时呆住了。

只见卫生间雪白的墙上血淋淋地写着一个“杀”字,那个字还很新,血迹淋漓,明明刚写完不久!

那一刻工夫我有点蒙了,呆呆地盯着那个杀字向下淌着一道道鲜血的笔画,任凭膀胱自己向外排尿,幸亏事先我解开了扣子,否则非得失禁尿裤子不可。现在我才明白那股奇特的气味是什么了,那是血腥气!是我在恐怖小说里一遍又一遍写过的血腥气!一个恐怖小说作者居然在现实中辨认不出血腥气来,丢人可真丢到家了!

好一会我才缓过劲来,哆嗦着手指系上裤子,一转头看见身旁墙上钉着一面大镜子,起初我还以为会看到镜子里看到另一人的脸(如你所知,好来坞的恐怖电影我看多了)就像鬼片里所演的那样,可是果然镜子里出现一个女人。我浑身一颤,尿道括约肌差一点又失去控制,幸亏及时看清那不过是杨梅。我要是真的尖叫起来,可就把全地球同行的脸都丢尽了。

她的脸在强烈日光灯下越发的惨白,只差一点就变成透明的了。她痴痴地看着那个血写的杀字(雪白的墙壁,雪亮的灯光越发衬托出那个血字的触目惊心,狰狞可怖)。她的目光既绝望又悲伤,似乎还有几分欢欣,宛如从噩梦中醒来发现噩梦竟然成真,看上去她随时会歇斯底里地抱着头蹲在地上尖叫起来。她嘴唇轻微地哆嗦着,好半天才吐出一句话。

“那是徐明写的,”她轻描淡写地说,就好像在说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但她的眼神明显透出几分疯狂,“是蘸着我的血写的。”

我忽然产生了一个古怪念头,她不会把丈夫大卸八块埋起来了吧。我的目光急忙在卫生间里四处乱扫,地砖平坦完整,不像近期被起开过,墙壁平整如镜,也不像能砌进一个大活人。她平静地盯着我,那是一种面对无可更改的真相放弃了所有虚妄的希望的平静,那种平静叫人怜悯。她缓缓举起衣袖,袖子褪下去后我看见她胳膊上纵横交错的伤痕,有些伤痕还很新鲜。

“不用找了,他没在这里,至少身体没在这里。他淹死在葫芦头里(注:葫芦头,本市著名死亡胜地,每年到那里游泳的都要淹死几个,有本市魔鬼三角之称)我亲眼看见他淹死的。”她语气舒缓地说,但表面地平心静气掩饰不住内心暴烈的挣扎。

我实在很佩服自己,在一瞬间判断了形式(其实与其是凭理性来判断,还不如说是凭直觉来下结论。别看我的作品从来没发表过,是个典型失败的作者,却有着可以信赖的直觉)相信她,相信她不是把丈夫大卸八块的怨妇。但当然了就是判断错误我也不怕,我坚信就凭我的体格决不会步她丈夫后尘。我镇静地向她走过去,揽住她的腰,“跟我说说好吗?看看我能怎么样帮助你?”

她仰起头来看着我的脸,我眼中的真诚融化了她心上的寒冰,化成了星星泪光在眼眶中闪动,她绷紧的身体软在我身上。我半抱着她把她拖回客厅,坐回到沙发上。她的热泪无声地流下,很快打湿了我半袖杉的胸口。她就像一只割破了的水袋,源源不绝地流着眼泪,看来一会她得补充水分了。好长时间她才抬起头来,借着卫生间里折射出的灯光,可以看到她的眼睛亮晶晶的水汪汪的。“你爱过我吗?”她可怜巴巴地问。

上帝与释迦牟尼啊,都什么时候了还问这个,这也太离谱了吧?无怪乎古人说得好,女人是感情动(已经作古的人说的)。

“爱过!”我坚定地告诉她。这是她眼下最需要听到的话,我不能吝惜。

“怎么个爱法?”她偏偏还穷根问底。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就给她讲那些心醉神迷的时刻,连转三个圈子的细节都讲了,这些话我还从来没跟别人说过。她静静地听着,很有满足感的样子。当然了,这是女人一生中最有成就感的时刻。听我讲完后,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就给我讲了一个关于她自己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好像我讲自己初恋的感觉是她倾诉的条件似的。

她说就像以前我们在一起时她向我炫耀的那样,徐明在追求她时对她好得不得了,天天给她打电话,有时在电话里因为斗嘴把她惹哭了,会打一辆车从几十里地外来安慰她,被人宠成这样还有什么可说的?套一句古人的文言文来说就是:得夫如此,夫复何求?何况她对班上的小黄(那个满脸青春痘的师弟)落花有意,小黄偏偏流水无情(我的古文底子很差,也不知道这么拽文会不会贻笑大方)完全不了解她那一片痴心,她恋得那么苦(都快赶上我了),两厢比照之下能不接受徐明徐先生的结婚戒指吗?

可男人也未免太善变了吧?追女人时就像是古代兵法家孙子,对女人百依百顺;订婚后就成了兵法家的独生子儿子,开始学会顶嘴了;结婚后就成了我国古代伟大的道家学派的始祖老子,居然指挥起老婆来了。若对男人以大义责之,男人竟然会说什么你把鱼钓上来之后还要喂它们鱼饵吗?原来婚前那一切都是把戏,就是在钓她这一条大鱼!这还是那个在情浓时说与她同生共死的百般巴结她的完美恋人吗?

看穿了事实真相之后,我的杨梅同学别提多失望了。可日子还得继续往下过,一地鸡毛式的烦琐日常生活最能消磨人的意志,有时她下班后累得往沙发上一躺,想起法律班上那个叫她心动的青春痘式的男生,不免怀疑当初自己是不是太现实了,以至在关键的一步上选择错了对象。再回忆这两年多来的夫妻生活,更是起了荒诞的感觉,真不知与那么一个乏味自私的男人在一起生活究竟有什么意义。可既然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不过下去又能怎么样呢?

我的这位杨梅同学很想认命,她虽然是法律本科毕业,光是《国际私法》就学了三遍,但在人生观上思想境界上并不比《伤逝》里的子鹃强到哪去。可生活渐渐地恶劣下去,她又不能闭上眼睛不看。起初新婚半年徐明徐先生不过是原形半露,毕竟新婚的新鲜感还没完全过去。但后半年他的所有缺点都裸露无遗,既不干家务活也不讲卫生,用过的卫生纸随手就扔进沙发下,至于晚上不洗脚更算不上什么了。抽烟喝酒打麻将私藏小金库种种恶习一时也说不尽,新婚第一年元旦前一夜竟然是他的同事给驾回来的,喝得醉醺醺的不说,还吐了整整一地。这日子还怎么过呀。

第二年就更别说了,一年中半夜前回家的只占全年的百分之四十,半夜后回家的要占百分之四十以上。为此她闹也闹过,骂也骂过。起初徐先生并不开口,任凭她尽情发泄,大概他也知道理亏,可后来竟然敢于回骂了。他还不止一次说过娶她是他一生中最大的错误。为此她只能采取最后一招了:回娘家,这可是他逼的。可这位先生往往会拖上一个月半个月才慢条斯理地去接她,这还是她的丈夫吗?

到了第三年徐明露出了最龌龊的念头,居然怀疑她在公司里背着她胡搞。老天在上,她杨梅是那种人吗?可公司里的应酬必不可少,否则别想在公司里站稳脚跟。但徐明先生继承了一种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思想: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他徐明可以借口单位工作性质决定,整夜整夜与酒肉朋友在一起胡吃海塞,她陪客户吃饭就不行,又不是只有她一个,女同事有好几个呢。那也不行。他不知怎的经常知道她出入那家饭店,来搅局搅过好几次,弄得她很没面子。她甚至怀疑徐先生把灵魂卖给了狐黄二仙,才对她的行踪把握得如此准确。这对她的业务有很大影响,在公司里都抬不起头来。

她记得最清楚的一回是这样的,那个上年纪的香港客户拉住徐先生的手臂,徐明两眼血丝横贯瞳仁,神情激烈,态度嚣张,隔着好几个人指着她鼻子破口大骂:“别以为你能跑得了,老子就是死了也不放过你!”

她当然领教过他的家庭暴力,但不知为什么这句话叫她不寒而栗。也许这与当时的环境有关,那时天阴沉得万物都泛着一层浅灰色,连心上都沉甸甸的,甭提有多压抑了。饭店的包间里日光灯明晃晃地亮着,照着桌子上,照着窗台上,再加上一股阴湿之气无声无息地蔓延开来,越发凸显周围景象阴郁混乱,再乐天的人都不免丧气,何况她又一次当众丢人。

这件事后她自愿调入前台做接待工作。虽然她的待遇因此而降低,虽然她的地位因此而下降,但家庭关系毕竟就此和缓了,要不然照徐先生那架势非得出人命不可。她的让步换来了八天和平——整整八天他没再跟那些狐朋狗友一起鬼混,到点就下班,见面就赔笑,那可怜巴巴的无耻样子很有当年追求她时的风采。她虽然一直对他横眉冷对,在心里也渐渐原谅他了。可古人说得好(对不起,又把古人扯出来,请体谅她的万不得已的苦衷)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在第九天上他老毛病发作,整整一夜没有回来。打电话去问,电话居然是一个说话媚声媚气的女人接的(能用这种狐里臊气的声音接电话的能是好人吗?)旁边还有一些不堪入目,不,应该说是不堪入耳的声音,为了她贞节的耳朵不得不撂下电话。

然后她呆呆地盯着满桌的菜,想到在结婚纪念日这天他居然做出这等事来,就是耶稣老先生亲临,也不会再提什么“别人打你的左脸,就把右脸伸过去让他打”之类犯贱的话。她憋着一肚子的火,坐在沙发上等他等到了早上,也没能把他等回来解释这件事,她终于认定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于是她把满桌子的菜都扔地板上了,然后收拾完东西回哈尔滨的娘家了。

在以后的两个月她成功地顶住了他的进攻,任凭他怎么在电话里解释她都不听,直到他面容憔悴地出现在她面前,指天誓日地说他一定要改,并无比真诚地说他不能没有她,她才忍不住扑在他怀抱中痛哭起来(就像今天趴在我怀抱中痛哭一样)可她明白这是最后一次了,一旦他再次犯错一切就无可挽回了。她想象不到他改邪归正的样子,也不相信他有勇气重新做人,她对他已经彻底不抱希望了。

然而她命中注定不会见到徐先生改过自新了,一个礼拜之后老徐淹死在葫芦头,可他死了以后就像他从前说的那样并没有放过她。

第三章

那天是他首先提出要去葫芦头踏青的,现在回想那天发生的事并非偶然,事前也有预兆。3.28就在前几天他一回家就阴沉着脸,就像有人欠他几十万似的,仍旧什么家务活都不干,往沙发上一坐就是一个小时半个小时的,不看电视也不看报纸,眼睛盯着空中虚无的一点一个劲儿地运气,就像在回味自己虚度的一生,要是他的一生真的虚度了话。要不然忽然间就坐立不安起来,用杨梅同学尊敬的姥姥的话来说就是“像后屁股着火了似的”一会出去一趟,一会进来一趟,房门快成城门了。偶尔出去二十分钟没有动静,她唯恐出什么事出去找时,会看到他站在人堆里看两个老头下棋,目光之茫然若失神情之失魂落魄好像刚死了亲娘。看着看着(也不知看没看到棋是怎么下的)忽然待不下去了,转身漫无目的地围着小区转了好几圈,不知不觉地又转回家来,看他的神色也很惊讶,好像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的家。她不免为他担心,生怕他憋出事来,所以他一提出到葫芦头去踏青,她马上就同意了。

当时一起去的还有两家人,都是他的同事。借着大好春光喝酒吃肉,比梁山好汉还要快活。带去的一箱啤酒快喝见底了,三个男人也喝得差不多了,她恍惚听到徐先生提出要下水,并自称小时候是市里游泳冠军,非得要当众露一手不可。她当时并没在意,因为她忽然伤感起来,回忆起电大时的美好时光,她当初又怎会想到没到三年工夫会沦落成黄脸婆呢?人事的变化也未免太快了吧,又怎能不叫人唏嘘不已呢?

正在伤感时,她的目光偶尔与他的目光接在一起,漫天明媚的阳光倏地变成了黑色,那是因为他的眼神全成了漆黑的,有那么一瞬间他死死地盯着她,既不是仇恨,也不是绝望,更不是惊恐,仅仅是死盯着她的脸,好像要粘在她脸上,就是给扯开也要扯掉一层皮。不知道为什么,她竟想起那个阴云密布的中午,他闯进饭店包间冲她嚷嚷的那句话,“别以为你能跑得了,老子就是死了也不放过你!”可老天爷最清楚,眼下这场景与那场面绝没有一点相似之处。

待她终于看清楚他在哪里时他猛然沉了下去,阳光又变得异常得晃眼,河面上亮闪闪的全是阳光碎片,连涟漪都像银子一样闪闪发光。他的头顶猛地向上一冒,冒出来小半个头颅,湿透的头发紧贴在额头上,但眼睛并没有露出来,随后又沉了下去。这种沉浮的把戏又耍了几次,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有一只眼睛露出来多半只,斜着注视着明晃晃的太阳足有半秒钟。但那只眼睛还有小半浸在水里,她怀疑在那一瞬间他还能不能看见东西。随后她听到自己发出一声尖叫,叫声在河面上回荡,在一刹那叫声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只是在空荡荡的河面上盘旋不止,连河边沙土上野生的丛草都没惊动。但仅仅一顿之后,场面开始混乱起来,女人们搂着孩子一边尖叫一边哭泣,男人们向河边跑过去,好像这个时候了还能帮上什么忙似的。啤酒瓶子倒在沙滩上,黄色的珍贵酒水顺着瓶口汩汩往外淌,流出多少被沙滩吸收多少。她不免想起姥姥的一句至理名言:油瓶子倒了都不扶!难以想象,她的老公正在淹死,她居然关心起酒瓶子来!反正她表面上无论怎样歇斯底里,心里却平静得颇有大将之风。

男人们终于齐心合力把老徐捞上来,还差一点又搭上一条人命。老徐躺在亮得特别无情的阳光下,双眼有气无力地张着(这就是所谓的死不瞑目吧)瞳仁扩大到极限,牙关紧闭,脸色苍白,一股细细的水流从青紫的嘴角流出来,鼻孔里还塞有污泥,污泥里还有一点绿苔(看来春天真的到了)肚子像怀孕一样高高鼓起。他无声无息地躺在那里,以此表明他确实已经死了。可她还是不大相信,刚才还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老公,豪气不减鲁智深的老公,生龙活虎不亚于猛张飞的老公,就这么一会工夫就魂归西天。而这期间要是发生什么重大的事件,比如说帝国主义派重型轰炸机来轰炸市郊,或者忽然来了一阵六级龙卷风,又或者洪峰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袭来,这些实在做不到弄来一群手持利刃到处寻衅生事的流氓也行,她也就能理解这件事。可她只在思想上一溜号,一件悲剧就发生了,这可是和平年代啊,这可是万物勃发生机的春天啊,怎么就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呢?就没有一个对此负责的人物,比如上帝,死神,哪怕来一个牛头马面呢来解释一下吗?她宁愿相信这不过一场恶作剧,她一转脸的工夫,老徐就从地上跳起来,与他的同事一起哈哈大笑,嘲笑她的胆怯她的软弱。可周围的人的表现告诉她,这是真的,绝非演戏,刚才她确实一个人眼睁睁地看着老公淹死了:女人们抱着孩子,捂着孩子的脑袋不让孩子看到那具尸体;男人们震惊地看着这具一动不动的死尸,刚才他们就是跟这具死尸一起喝酒来着。我的杨梅同学蓦然觉得阳光亮得承受不住了,随后阳光可恶地在眼前令人眩晕地闪来闪去,直到失去了知觉。

第四章

她醒来时发觉躺在医院里,她的父母坐在床前担心地看着她。她昏过去整整一天,徐先生已经给送到火葬场,预计明天火化。据说她的婆婆昏死过去好几回(徐先生是独生子)并声称见到杨梅就要她的好看,因为那位老年妇女一意认定老徐的死与杨梅有关。反正得有一个对她独子的死负责的吧,就算杨梅不会游泳,就算不是杨梅要求去葫芦头游泳的也是一样。为此杨梅坚决要求次日亲自到火葬场参加葬礼,以回应那老太太的挑衅,要不是老徐更坚决地反对,她肯定会能成行。

当夜她午夜梦回,发觉病房里静悄悄的,陪伴她的母亲蜷缩在病床另一角睡着了。可是一股阴湿的气息弥漫在床头,还能清晰地闻到水草的气味,就像洪水淹没了病房。同时她觉察不仅病房,整个医院连同整个城市都保持了不寻常的静默,连城市中必不可少的低沉喧闹都消失了,病房中病人们的呼吸声也一起消失了,在无穷际的静默中只能听到她的心脏在缓慢而清楚地跳动着。起初她还以为自己耳朵出了毛病,但随后走廊里响起一阵奇特的脚步声使她排除了这一可能。

病房的门半敞着,走廊里通宵不熄灭的灯光斜射进来,在地面上铺上一块变形的四方形。那脚步声清晰极了,就好像在耳边响起一样,一步一步走向杨梅所在的病房。那脚步声很奇特,就像是鞋子里灌满了水一样,走在水磨石地面上啪嗒啪嗒地响。杨梅的心提了起来,一心企盼那声音从她所在的病房走过去,她可不想见到这脚步声的主人。可脚步声来到门口,竟然停了下来。杨梅在西侧第二张床,可以清楚地看到门口,但问题是门口的灯光里什么也没有!相反那股阴湿气息越发地浓冽,浓得令人作呕!

杨梅不由自主地轻轻颤抖起来,她胆怯而紧张地盯着门口,忽然发现门口的那块灯光好像“凸”了起来,就好像有个透明的看不见的物体停留在灯光里,而仔细一看确实是有一个东西立在那里,她甚至能隐约看出那是一条人腿!当然人的腿不能自如活动,这只能说明有个看不见的人站在门口!很可能还在盯着她!她浑身一震,就像掉进冰窖里,全身都凉透了。

啪嗒啪嗒的脚步声又响起,与刚才不同的是现在是在病房里回响,虽然声音不大,在她而言却像是在耳边响起焦雷。她盯着那方块形的灯光,确实恍惚有东西在灯光里晃动,她不能再自欺欺人地说那是错觉了。何况随着阴湿气息地加重,一股凉意也在侵袭过来,就像是夏日傍晚从劳动湖湖面上吹来的凉风,那个“人”在迫近!那个“人”在向她迫近!一想到这个她全身血液都凉了。

脚步声在迫近她的病床!惊慌之下她想寻求帮助,而整个病房的病人都在沉睡中,虽然同在一间病房,却好像都在另一个世界一样。脚底下的母亲也在沉睡,而且连呼吸声也消失了,很难相信她还活着。这时那脚步声走出了灯光范围,在暗影里那两条人腿多少显出形来,尽管轮廓带有毛刺,显得分外地模糊,但至少在视觉上可以确认它确实存在,而不是她的臆造。她注意到灯光下的水磨石地面闪动着水光,一个个模糊不清的脚印出现在那个“人”走过的地方,她看出那些脚印实际上是水迹。只跨了两步,那两条人腿就到了她的病床前,而且就停在她身边。阴湿气息浓得非常呛人,那凉意从她身上掠过,她就像浑身赤裸一样轻易给凉意侵入身体,她能感觉到自己嘴唇成了紫灰色。

那个“人”动了动,她能感觉到对方向她弯下了身子,如果这类人的东西还有腰的话。接着一件稀奇的事出现了,一双漆黑的眼睛出现在她昏暗的脸上方,那双眼睛瞳仁已经扩大到极限(真不知道这模样了怎么还能看到东西)瞳人中出现她惨白的脸孔,她觉得对方不是在想仔细地看着她,而是让她看到他的眼睛多么可怕。她不能再欺骗自己了,她认得这双眼睛。似乎是为了证实她的想法,她觉得有水滴带着淤泥的臭味滴在她胸前。紧接着一个声音从眼睛稍下的地方传来,她痛苦地想她也同样认得这个声音。

“我说过你永远都是我的,我永不会放弃你!”

声音含混不清,好像是从受了严重创伤的嗓子里发出的。但就是再含糊十倍,她也能弄清这句话,因为这是她与老徐男欢女爱时他最喜欢说的,她听过不知多少遍了。当然了,眼下说这话的嗓音尽管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很可能是因为嗓子里堵满了河底的淤泥)她一样能认出那是老徐的。

对老徐不远万里特意从火葬场停尸间爬出来,在三更半夜来探望她并重申以前誓言的盛意的回应就是,她昏过去了,并一连发了几天高烧,错过了老徐同志的葬礼。鉴于这是老徐一手造成的,我们不得不下这样结论:徐先生以这种方式拒绝杨梅参与葬礼。如果仅仅是双方对参与葬礼发生歧见也还罢了,问题在于老徐尝到了甜头,从此习惯于以这种方式继续影响杨梅的生活,实话实说,这可就太要命了。

高烧退去以后,她终于可以摆脱炼狱的折磨,能清醒地面对现实了。然而清醒时有清醒的痛苦,她的婆婆因为她没参加葬礼,将要恨她一辈子;她没来得及看徐先生最后一眼,徐先生就给炼成了一把骨灰,尽管老徐的尊容她早看够了,但一想起老徐三更半夜来看她的事迹还是既内疚又害怕。所以她坚决要求把徐先生的骨灰从火葬场取回来,既不管家人如何反对,也不管同房病友用什么目光看她,骨灰盒取回来之后,她紧紧抱在胸前就是不撒手,任凭她的母亲向人解释她们小两口关系多密切,就是不肯承认她是出于深刻的恐惧。病友们嘴上虽然敷衍她母亲说小两口这么恩爱,冷不丁走了一个,换了谁都受不了,但看着她的目光透着说不尽的厌恶:毕竟谁没事愿意跟一个骨灰盒同住一间屋啊。因此第二天她就出院了,惹得那主治医生脸拉长了三尺,本来小脸就很窄,这回显得更窄了。回家后,杨梅就把骨灰盒供上了,(说到这里她有气无力地朝墙壁一指,我借着透进窗帘的幽暗而微弱的亮光,看到那有一块木板与墙壁呈直角钉在墙上,上面放着我熟悉的方盒子,盒子前还有一座拳头大的小香炉)算是向老徐在天之灵表明她的善意与懊悔。

陪女儿待了一个礼拜,看到杨梅恢复得不错,她的母亲就回哈尔滨了。在她母亲陪伴她的日子里,老徐先生确实表现了难得的耐心,老实说,在他活着时都没有这么持久地忍耐过。她的母亲上午刚上火车,晚上他就回来了,而且不体谅次日她还得上班的苦衷,偏偏选了半夜回来。

这回可不像上回那么轻风细雨了。半夜里她睡得正香,就听咣当一声巨响,房门就好像给一头驴撞开一样敞开了,就是死人也能给惊醒。随后一阵阴湿气息猛地灌满房间,还夹杂着一点水草与淤泥的气味。她的心脏差一点给震出喉咙,还惊出了一身冷汗。在午夜的黑暗与寂静中那医院中的脚步声又清晰地出现在楼道里,而且故意要她听见是朝她的房间里走来。她手无寸铁,唯一能保护自己的只有一床薄薄的被子。就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一床锦被只能抵挡窥探的目光,不能抵御悍然的侵犯,更何况超自然生命了。

脚步声在慢慢迫近,迫使她一下又一下数着:登上一级又一级楼梯,登上平台,走进房间,穿过客厅,进入卧室,来到床前。她的神经为此饱受折磨,听凭冷汗渐渐浸透了被子与床单(这还怎么继续往下睡呀)心脏的跳动开始紊乱,时而加快,时而猛然停止,悬在嗓子眼上,她很奇怪自己怎么竟没心脏病发当场死掉(那样至少不用清醒着经历这种场景)

阴湿气息浓重得令人恶心,若不是情形危急,她肯定会对着床下痛呕一番。像上回一样,她没能看到老徐的身影,只能感受到阴森的气息灌满口鼻,从全身的毛孔侵入身体。在那种肯定来自阴间的阴森感代替被子包裹住她的全身时她便确认(而不是通过脚步声停在床前来确认)老徐已经来到身边,没准正在恶狠狠地瞪着她。她能想象得到老徐的目光包含着恶毒的嫉恨,那是死人对活人的嫉恨;还包含着强烈的怨恨,那是因为她没与他同生共死而产生的没来由的怨恨(死人是没有理性的,怨恨自然也会是没来由的)被这样的目光盯着可真受不了,她从头发根直往外森森地冒凉气。

不一会工夫,就在她觉得快受不了、就要发出尖利的叫喊时那双眼睛在床上方正对着她的脸的地方显现了,同样是瞳孔扩大,同样是一团漆黑没有一丝生气,同样是直视着她,不过与上回不同的是她辨认出他的眼睛中的含义:他在谴责她。他在活着时她就从来没有全心全意地爱过他,(他的死亡简直就是她亲手造成的)他在死去时她竟然在想着大学时暗恋的男生,他死去后她从来没有真正悲痛过。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她不仅要对他的死亡负责,还要为此付出代价。

看到一个死人(他的死亡可由他的骨灰与骨灰盒证实)这样凶恶地责备自己,她的精神再也受不了了。她当即失去了知觉,直到太阳亮堂堂地照亮卧室,才苏醒过来。在阳光下夜晚的经历是那样的稀奇,那样的不可相信。她告诉自己其实这不过是一场噩梦而已,她也很快就相信这种解释,但一见到地板上水淋淋的脚印,她的理性就崩溃了。整整一个白天,她一直在精神恍惚的状态下做事,总觉得现实与她隔着一层,白天不过是梦幻的另一种形式,晚上那些离奇的事才是现实的。

好容易熬到晚上,可以回到“真实世界”,可以为她的罪孽接受惩罚了,但老徐并没有来,害得她白白等了一夜。然而她还是不能松懈,只要她白天过得像一个正常人,甚至只是有一点点快乐的事,能让她微笑一下的事,或者她晚上睡得稍安稳一些,老徐必然会踩着一串湿漉漉的脚印来到她床边,亲口提醒她,他还在因为她的罪孽备受死后生活的煎熬,她没资格活得快活睡得平稳,直到她觉得生趣全无或者承受不住这种极端的刺激才罢休。

然而跟后面发生的事相比,这些不过是饭前小吃罢了,真正的大菜还没上呢。

第五章

起初夜间与白天泾渭分明不容混淆,早晨除了有一串水迹模糊的脚印证实夜间的交流是实有其事而外(大多数时候连脚印都没有)以阳光照亮卧室为界限,夜间的事再令人难以忍受,一到这界限必须戛然而止,老徐的爪子是伸不到白天的。白天她会怀着一颗破碎的心、外表上毫无破绽地工作,夜间那些阴暗的要命的可怕的龌龊的事都被扫到地毯底下,晚上再出来是晚上的事,白天则像是国家主权一样不容践踏。白天只属于她自己,绝对不容来自火葬场或阴间的力量染指。这样,晚上遭受的恐吓蹂躏可以有一个安全的白天来恢复或弥补,快乐固然谈不上,但能容出空来喘息就已经很美妙了。然而现在回想起来,那是多么遥远的事了,简直可以称得上幸福时光,也像真正的幸福时光一样一去不复返。

对白天的侵犯是从夜里开始的,最初老徐只满足于向杨梅提醒自己的存在,伸张自身在杨梅生活中的权利,尽管他早就死了,骨灰都炼出来了,却仍顽固地不肯承认现实。然而死人也是极难以得到满足的,很快他采取实质行动了。以前他光是戏剧性地出现,就已经叫杨梅出一身冷汗,湿透枕巾与被子,或者昏过去两个小时之久,后来他开始企图在杨梅的床上占据一席之地,就太叫活人为难了。只要一想到那死人就躺在身边,阴湿的气息以及河底的寒气一阵阵地顺着枕头吹过来,带来阴间那边真实的信息她就想疯狂地大叫。要不是白天她照着镜子看到里面那个女人正常得禁得起最苛刻地挑剔,觉得生活不是没有一丝希望,她晚上都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

可得寸进尺不仅是活人人性的弱点,死人也同样不能免俗,光是躺在她身边已经不满足了,后来他竟然要进她的被窝,与她紧挨着睡一起。要是他正式提出这要求那还好办,她可以抗议,可以哀求,问题是他的大脑早就炼成灰了,在托骨灰的磁盘子上,你甚至分辨不出哪一片碎渣儿才是大脑的灰烬,连大脑都没有了,他一个死人拿什么来思考,拿什么来“想”到要提出请求?因此就可以理解只剩下本能的老徐事先一声招呼都不打,干脆就带着那标志性的阴湿气息就往她被窝里钻。等她明白他是想重温旧梦(还活着时的旧梦)就无论如何也受不了了。她拼命地挣扎拼命地抗拒,但所有努力都无济于事,最后他那死人的身躯终于占据了她的被窝。那湿淋淋凉冰冰的身躯就像是一条滑腻的死鱼,还夹带着几缕水草,几片淤泥,散发着死亡的气息,把她的被窝搞得像骨灰盒似的。她死死地咬着嘴唇才避免发出尖叫,娇弱的身子却抗拒不住地不停地颤抖。而老徐还不识相地在她耳边不停地念叨着那句话,阴森的气流随着他的念叨冲激着她的耳朵与颈部的皮肤:

“我说过你永远都是我的,我永不会放弃你!”

这也太过分了,还叫不叫人活了,就是死人也不能这么肆无忌惮啊,总得收敛一些才对。这叫她怎么还把以前的男欢女爱视为人生最宝贵的经历?(以前老徐先生还在世时就是这样三更半夜往她被窝里爬的)这能不叫她对这些事永远反感吗?说实话,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在这样严酷的环境下挺下来的(女人就是比男人有韧性,抗折腾),但她也确实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所有的妇科病都得全了,凡是医学教科书上有的病她一样不少,弄得青春少妇像刚从集中营里出来似的。

若是老徐就此止步也还算好办,毕竟她还有白天,在白天她还能切实感觉到生活在阳间。可很快老徐的魔掌就伸到白天了,她生活中最后一缕阳光消失在天边,剩下的就是吸血鬼的天下(跟老徐相比,吸血鬼那一套玩意也就是幼儿园程度)。也就是说,最后的希望也没有了。

那天杨梅等几个女职员正在陪客户吃饭,本来她并不想去,但不了解情况的顶头上司坚持让她去。那家伙认为既然老徐已经死了,就不会再影响或操纵杨梅的生活,这最大的障碍一去,陪一陪客户吃饭不会出什么事(真应该让她的上司晚上到她家来体验一下)杨梅拗不过头头,又一厢情愿地认为老徐白天不会出来活动,就答应了。她要是事先知道这意味着更大的灾难的发生,肯定不会去凑那个热闹。

当时正值朗天白日阳光充足,墙壁给射进来的阳光照耀得一派辉煌,在这种情况下连一丝阴影都很难存在,更别说老徐那叫人恶心的死人的身体了。阳光意味安全(这简直可以充当太阳能热水器的广告词)。然而她们刚坐在那里不足十分钟,第一个荤笑话还没开始讲,她就觉得不大好受了。她坚持认定这不过是妇科病在发作而已,绝对没有闻到那股阴湿的气息,没感到阴森的凉意正从桌子底下吹过来。但她无意中朝供奉关二爷的神龛望一眼,就再也不能固执己见了。

神龛里的人物在变,就在强烈的阳光的照射下发生变化。一开始她还以为是眼花了,或者是香烟缭绕产生的错觉,但随后她不得不承认,关二爷不知道出于什么缘故(鬼鬼相护?强鬼压倒地头神?)已经让位给一位形象模糊的东西,尽管她与那神龛相隔超过二十米,仍能闻到神龛里发出的刺鼻的阴湿气息。她瞪大眼睛仔细去看,以为用心观看就能看清原本就没有固定形体的东西。她终于透过香烟看到那其实是一个骨灰盒,杨梅一生唯一见过的骨灰盒那就是老徐的,可那小盒正面贴的照片正是老徐本人。

她还没来得及倒吸一口凉气(但她双手立即冰凉了,多少可以弥补这个遗憾),只见那骨灰盒盒盖一动,掉在了一边(她的心也随之一颤),一股浓烈得浓雾一样的阴湿气息从里面飘出,随后像舞台上的干冰效果那样,弥漫着滚动着,目标明确地明目张胆地向她涌过来,很快就冲过敞开的包间房门,冲进桌子底下,裹住了她的双腿。晚上的经历立即浮现在脑海中,恍惚之间她似乎不是与众同事待在包间里,而是单独与那死鬼待在阴冷潮湿的床上。

一只冰凉的手掌在抚摸她的肩头,一具散发着死亡气息的躯体在靠近她的脸。杨梅一点点地低下头来,看见酒杯中的白酒液体折射出一张被死亡折磨的不成样子的脸:老徐在酒杯里谴责地盯着她,朝她露出惨淡的笑容。需要说明的是,老徐本人就爬在她肩头,他的肮脏的腐烂的手掌就搭在她肩上。

接下来她失去了知觉,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倒在地上,她坐的椅子也翻在一边,同事正在掐她的人中。她搭着同事的肩膀站起来,可以从同事的眼睛里看出,她的脸面无人色。她向上司道歉,向客户道歉,有礼貌地谢绝了送她到医院的建议,并解释说自己实在不舒服,要回家休息一会,然后就下楼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家了。在这一过程中,老徐一直沉甸甸地压在她的肩头,令她想回避都不能。

进了家门,仔细关好房门,她直奔那骨灰盒而去。现在她明白了,那骨灰盒就是一切罪恶之源。老徐一直躲在那里,一到夜里同一时刻就像上班那么准时出来蹂躏她的精神与肉体。今天,就在这一刻,她要严正警告他,死人的世界与活人的世界是不容混淆的。他必须滚回阴间去,那才是他应该待的地方,要是他敢抗拒她就使用非常手段,总之她受够了!

然而她满腔义愤地抱起骨灰盒时,原本沉甸甸压在她肩头的老徐忽然变得轻飘飘的,好像失去了重量,这给了她道义上的勇气,便把骨灰盒使劲往地上一摔。奇特的事发生了,骨灰盒摔得粉碎,然而并没有骨灰撒了一地板这种事发生,只有一股浓得几乎看得毕真的阴气从盒子碎片中升腾起来,像蛇一样卷住她的腿,那股阴冷气息立即沁入骨髓中,再也不能祛除。房间里正午的阳光原本灿烂得令人有些目眩,此时在阴冷气息作用下迅速暗淡下来,阳光如此之快地被从她的房间里她的生活中驱除出去,使她有一种上当的感觉。好像那骨灰盒至少是一种限制,使老徐不至于随心所欲大胆妄为(如果他还有心的话)现在她这么做,反而替老徐打破了枷锁。她无限留恋地看着最后一缕阳光从房间里退出,完全懂得这意味着她正式退出了正常的生活,而且再也没有机会返回。

阴冷潮湿的气息像浓雾一样充斥房间,阳光被重重晦暗过滤之后,只剩下极其惨淡的光线有气无力地勉强照亮房间,简直比冬天还要微弱,房间里比浴池还要潮湿就不奇怪了。肩头的重量又开始加重,老徐那死人的躯体这回与她贴得更紧密了,她们再也不会分开(因为死亡比爱情更能把两个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她像被操纵的木偶,动作僵直地走进卫生间,打开了荧光灯,灯光亮得那样惨烈,呈现激烈的死亡的色彩。她看见自己脸色惨白得像是血管里的血都流净了,神情僵死没有一点生气。老徐缩成一团趴在她肩上,轮廓模糊形状古怪,通过镜子严厉地盯着她,一团惨绿的类似手掌的半透明雾气放在她脖子上,她看到镜子里自己的脖子飞快地出现一圈掐痕,深深地陷进皮肤里,很快变成青紫色。直到这时她才感到呼吸困难,眼睛向外凸出。

她努力挣扎着,想摆脱肩膀上那负担,尽管她比谁都明白,没有理性的死人只会遵照本能行事,决不会因为怜悯或者残余的零星感情而放弃对她的折磨;她更清楚眼下这么活着其实生不如死,就此死掉也不失为解除痛苦的良策,可她内心深处的生本能变得异常的强大,迫使她像钓离河水的鱼那样疯狂的挣扎。

她眼前开始发黑,金星在一片黑暗的背景上闪动,忽然间她清楚地看到老徐在镜子里瞪视着她,就是通过镜中她的脸庞她的眼睛瞪着她自己。那目光既不是谴责也说不上严厉,仅仅是不带着一丝情感地看着她,甚至不一定真的在看她,而只是漠然地盯着正前方。她马上不再挣扎了,因为她认出那是老徐在被淹死前与她对视时的目光。在这样目光逼视下,她自老徐死后第一次明白了,当时老徐双脚已经被水草缠住,老徐在潜意识中已经明白他就要死了,这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正在发生。在此时此刻没有任何希望没有任何一点可能得救,所以他的目光才这样空洞这样绝望这样冷漠这样虚无。而此时死人的手掐在她的脖子上,生本能的力量与生命的火花渐渐减退时她终于理解了老徐当时的心境,也理解了他为什么这样怨恨她:那不止出于死人对活人的嫉恨,还出于死人对活人的迁怒,一如她的婆婆对她的迁怒,虽然她当时跳进葫芦头里除了搭进一条人命外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好处。

那只模糊的手掌及时松开了,她一头冷汗地软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息着。镜子里的她脖子上出现触目惊心地掐痕,而且老徐那双眼睛越来越大,最后布满整面镜子,冷冰冰地不带一丝人味儿地瞪着她,好像在向她预示阴间的出口。她悲凉地想,以后再也不能摆脱老徐了。

当天夜里老徐冰凉的身体紧紧贴着她睡了一夜,起床后一看骨灰盒还好好地摆在龛里。她还打开盒子看了一眼,里面确实有白花花的骨灰。她弄不懂这是怎么回事,也不想弄懂:老徐这时正爬在她肩上,一股股来自阴间与坟墓的阴冷气息正不断地吹拂着她的脸颊,以至她的脸颊已经麻木了,还讨论这无关紧要的事有什么用?

她坐在沙发上,整整思考了半个钟头,终于决定打电话向公司提出辞职。其实做出这决定不需要这样久,但在做这决定之前她还是有工作的,还在名义上是正常生活中的一分子,这半个钟头就权当是对即将逝去、成为往昔的职业生涯的悼念吧。她尽力用平稳的语调给上司打电话,执意辞掉工作,又给要好的同事打电话,请求把她的东西全拿回来。在接待那同事时她尽全力不显得反常,可鬼知道那人一离开,老徐就直往她身体里钻,一想到死人肮脏的身体要玷污她活生生的身体就恶心得受不了,她蜷缩在地上的样子要是叫同事看到肯定会吓坏的。

从此,她像耶稣背负十字架一样背负着她的罪孽(她的罪孽有一个具体的名称叫徐明)虽然这是那个死人强加给她的,但她无法放弃,也不能拒绝。她的软弱并未换来死人的谅解,那死人变本加厉。不仅白天就开始纠缠她,而且还花样翻新(真不知他哪里来的想象力)有时她发现自己不止怎的忽然待在卫生间里,用一把长长的餐刀割开手臂,老徐硬把着她的手蘸着鲜血在镜子上写着大大的杀字,然后老徐透过她镜子里的眼睛向她露出凶残而变态的笑意。有时连她的经血都不放过,卫生间墙上那个龙飞凤舞鬼气森森的大字就是老徐强迫她蘸着经血写的。

白天她仍旧在他严格控制之下,是的,自入夏以来还没下过雨,一直以晴天为主,但她出去买生活必需品时,虽然在光天化日之下,阳光仍不能穿透裹住她的阴霾,她看见的世界仍是灰蒙蒙的,带着浓重的坟墓的色彩。她在付钱时老徐那无形的冰凉又滑腻的手掌(令人想起恶心的蚯蚓)就摩挲着她露出来的手臂,她得尽全力才能控制住手臂的颤抖,但在强烈的阳光下她的手臂鼓起大排的鸡皮疙瘩暴露出她的险恶处境。可谁也不会想到,这表面上像冰一样冷静的少妇会被一个死人纠缠。就算他们感受到一阵怪异的阴冷气息,也不会与她联系起来。

发展到最后他片刻不离她的左右,就是今晚与我吃饭时,迫于我旺盛的阳气老徐不得不缩在桌子一角,爬在她极力避免去看的那块污渍上,但她仍能真切地感受到他就在她左右。所以,今天她遇到我时(今天这间与坟墓相差无几地房间她实在待不下去了,她只想接触接触活人,否则与死人相处久了,她也会被死人同化,因此她毅然出去闲逛,结果遇到了我)才像遇到亲人了似的。现在她把一切都告诉了我,我就是一走了之她也不会怪我的,因为此时老徐就站在我身后,时而咬牙切齿时而得意扬扬地听着她说他的狗熊事迹。就算我走了,老徐用更可怕的手段惩治她她也会谅解我,因为这毕竟是她的罪孽,仅仅是她的。

第六章

看来作为本作品的作者,我有必要介绍一下自己了。我以前曾经在火葬场打过工,白天主要是在出殡时打扫丧盆子,自下午两点开始一直到次日早晨七点看骨灰堂。我所住的房间是整个骨灰堂大院里唯一给活人住的,我的隔壁(共用一堵墙)就是停尸间,我的窗户对着院里,天气好的时候能直接看到骨灰堂里的骨灰盒。每天半夜我怀揣手电筒,在院里转悠(是防止有人偷骨灰盒,而不是梦游),巡视骨灰堂,炼人炉,遗物焚烧场之类。有过这些经历,没过多久我就成了彻头彻尾的虚无主义者,什么怪力乱神牛鬼蛇神一概不信,并且遇事我再没含糊过。所以当我的前准恋人向我讲述她的遭遇时我一直保持着镇定(要是一个写恐怖小说的被一个恐怖故事吓着了那不成了笑话了),并且不是绽露极有风度的微笑,要多男人有多男人,我从来也没这么为自己自豪过(因为我从来没有机会向女性表现我难得的优点)。

这就不难理解,当她表示她可以理解我抽身不顾时我的表态了:我当即目光炯炯(我是高度近视眼,要想表现目光炯炯很不容易)大义凛然对她说:“不要说了,我决不会抛弃你不顾的。我要帮助你摆脱那死鬼的纠缠!”这几句话完全可称得上掷地有声,可以直接入选二零零七感动东北,弄得她的眼睛当即就发亮了,湿润了,特别激动地看着我,就差说当初选择老徐确实是选错了,完全应该选我嘛。在这目光注视下,我能不挺身而出英雄救美吗?虽然我一直活得挺窝囊的,远远称不上英雄,她更是与美人两字不挨边。

我猛地站起来,大步走到墙边,一把抄起来那个骨灰盒,转身面对杨梅。她惊慌地看着我,就好像我要拿这东西对付她似的。“我这就把骨灰盒砸掉,把骨灰丢进马桶里冲掉,免除你的后患。”

“那怎么可以?”她惊呼道。

这时候就用得着我那半吊子弗洛伊德心理学了。于是我就给她详细解答,她的经历完全可以用现代心理学来解释。她亲眼目击老公淹死,心理上不能承受这样的刺激,造成心理有些扭曲,心理层面有些灰暗,再加上老徐死前她们关系并不好,她的内心深处(也就是所谓的潜意识)。出于悲痛会认为是自己害死他的。据弗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中所说,每个人内心深处都在暗暗盼着自己所爱的人死掉,一旦所爱的人真的死了,在潜意识里会认为是自身应该为爱人之死负责。我们在葬礼上看到某些人悲痛欲绝,其实他们更多的是出于自责,而不是悲痛。所以所谓老徐三更半夜来找她来,强行跟她同床共枕不过是心理遭受重创后的幻觉而已。综上所述,她的问题不是老徐,而是她的潜意识中的负罪感。

“那你拿他的骨灰盒干什么?”她胆战心惊地问,好像生怕我一不小心失手,造成什么不可挽回的损失似的。

“这是你的心理寄托物。在潜意识中你认为老徐潜藏在骨灰盒里,把它摔掉,就等于破除你的妄想。”

“你说是我的妄想,那么他最初出现时地板上水淋淋的脚印是怎么回事?我的脖子上青紫伤痕又是怎么回事?墙上的血字又是怎么回事?”她义正词严地责问我。

我回答不出,她也并没有逼迫我,只是硬挤出笑容来,“就算你说得对,这么着急干什么,明天处理他还不行吗?好歹夫妻一场,用文明一点的方法不更好吗?你放下他,来陪陪我渡过剩下的长夜可以吗?”

“当然可以。”我随手把骨灰盒往那木板上一扔,她脸上的筋肉也随之跳了一下。这有什么呢,我在火葬场看得多了,还曾搂过几个睡觉呢,不也没出什么事嘛。

我走过去把她搂在怀抱里,一点感觉也没有,没有爱情的催发,这种事也没什么意思。她的身子在我怀抱中簌簌发抖,我猛然想起李东阳来,他是本市最出名的灵媒,我还以他为原型写过一部长篇恐怖小说呢,既然我说话杨梅不信,就让他来对付好了,他就是干这个的。我跟杨梅一说,她当然很高兴。给李东阳手机打电话,关机。我就给他发了几个短信,讲了这个情况,还告诉了他地址,让他明天早上就来。听说有高人可以解救她,杨梅不那么害怕了,很快就在我怀抱中睡着了。没多久我也迷糊过去。

是楼下的一声尖叫惊醒我的,我才醒来就觉得浑身凉飕飕的,要不是及时发现窗户敞开着,我还以为老徐真的出来了呢。我的怀里空了,杨梅不知去向。我伸展开酸麻的身体,大声喊着她的名字,找遍了整个房间,到处没有她的影子,而且骨灰盒也一起消失了。我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要镇静,何况外面天已经亮了,没什么可怕的,更不要自己吓唬自己,硬认为那骨灰盒把杨梅带走了。这时我听到楼下一声尖利的拖长的抽泣声,我不由顺着窗口往下一望,立即看到杨梅躺在楼下回望着我。只是她已经摔得脑浆迸裂,身体不自然地扭曲着,鲜血浸湿了好大一片地面,红得极其刺眼。我注意到她还抱着骨灰盒,盒子上的相片正冲着我,那个姓徐的家伙在相片上笑得很诡异。一个中年妇女正在尸体旁尖叫,两个男人围着尸体蹲着。

我什么都来不及想就以最快速度冲到楼下,在楼门口差点给绊倒,我连忙撑住墙壁,这时才发现手心里有一张纸。这张纸大概一直在我手里,可我到现在才注意到。我打开纸,上面写着血迹淋漓杀气腾腾的四个字:血债血偿。再加上一个惊叹号就更完美了。我认出纸上的字迹与在杨梅家的卫生间墙上的字很像。

我默默地把这张纸团成一团,走出了楼门口。那个中年妇女不知去向,两个男人仍蹲在那里看着尸体。其中一个脸庞苍白,却不是给吓得,而是那种常年不见阳光的脸色。那就是名扬东北亚声震太平洋的李东阳李大师。他一抬头就看见我,“怎么搞的?你怎么不看住她呢?”他说。

“天要下雨,人要跳楼,我有什么办法?”我说。

李东阳哼了一声,一只手拎着号称百宝箱的作案工具箱,另一只手朝旁边的男人随便一挥,“这位是方唐方医师,精神病院的。我早上看到你发的短信,就把他喊上了,这大概是他的职业范畴。”

“我叫陈浣竹,是李东阳御用传记作者。”我一边伸出手去,一边自我介绍。

那个叫方唐的家伙很不愿意地勉强伸出手,与我握了一下,大概他的意思是,给李东阳写传记能是什么好东西。然后他低头又看了看尸体,看着杨梅脸上那近乎幸福的笑容,“讲一讲吧,到底是怎么回事。在警察来之前,我想咱们就能弄清真相。”

我尽量详细复述杨梅的话,但并没讲我的看法,我还没那么不自量力,在职业精神病医师面面前谈弗洛伊德。方唐听完点了点头,“典型的精神分裂症症状,难怪死得这么惨。”

“你是说所谓死人还魂只是她潜意识中的臆想?”

方唐不屑地瞥了我一眼,“你也知道潜意识?那你怎么不向她解释呢?”

“解释过了,她不信。她说早上起床看见的地板上的湿脚印,脖子上的青紫掐痕,以及墙上的血字都可以证明老徐回来过。”

“这能证明什么呀,顶多能证明她是自我催眠的受害者。脚印是她留下的,掐痕是她造成的。她也承认血字也是她写的,她却认为是那个姓徐的握住她的手写的,这不就说明一切了吗?你们这帮子搞封建迷信的什么时候能不用鬼来说事呢?能用科学的观点来看待人生呢?”

“但他为什么要自杀呢?如果这事与那姓徐的彻底无关的话?”

“这很简单,弗洛伊德认为一个人在自己无力改变的苦难中生活久了,会认同这种苦难,变得爱上它。这些日子她固然生活在恐惧中,但未始不习惯于这种恐惧,未始不想永远生活在恐惧里,所以一旦听说我们的大师要来解脱她,就只有用死亡来保证继续过这种生活了。”

我与李东阳尴尬的互看一眼,这时我发现李东阳也看见了方唐身后那隐约的身影,但李东阳这滑头并没有声张,只是说:“行了,咱们能脱离干系了,可以打电话报警了。唉,可惜了,一个少有的大活,还没接到手就飞了,要不然这一回怎么也能捞到万八的。”

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我努力将杨梅从记忆里清除,但偶尔还会在风雨如晦或月白风清之夜想起她来,那时我就会对自己说,不管她死得多么悲惨,她最终都获得了解脱(从她尸体上的笑容就能看出这一点)要是真的有阴间的话,她肯定要比在这边活得快活。而且她的死是她自己选择的结果,绝没有受到外界的强迫,那不过是在表明她拒绝从内疚与悔恨中脱身,宁愿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赎罪,尽管从她对我讲的话里看不出她有什么罪可赎的。不管怎么说,老徐的目的是达到了,他们真正做到了同生共死,尽管方式太过血腥,而没有半点温馨。我一向认为,比大地还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还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还辽阔的是人的心灵,但人的心灵能装得下或能创造出多少恐惧就只有上帝才知道了。

对吧,老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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