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rd Girl
★★★☆赫尔克里·波洛vs摩斯族
【内容简介】
某日,一个衣着前卫的年轻姑娘上门拜访大侦探赫尔克里·波洛,声称自己好像杀了人。她留下这不可思议的话,却未与波洛签订委托合同,便离开了波洛的事务所。不久后,波洛听说阿里阿德涅•奥利 弗夫人曾向某个年轻姑娘介绍过自己,说波洛是个侦探。波洛拜访姑娘的家,但姑娘已销声匿迹,他察觉到这家人似乎隐瞒了什么。
究竟发生了什么?波洛和奥利弗夫人各自走上了伦敦的街头……
在《弄假成真》的评论里,我说我很吃惊,克里斯蒂的小说里竟然出现了超短裤。一听人提起“阿加莎·克里斯蒂”,心里总会涌起 “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哦,侦探小说”之类的字眼,总觉得二十世纪前半叶才是她的舞台。但事实上,克里斯蒂一直活跃到“最近”,比我们想象的要近得多。
《第三个女郎》发表于一九六六年,舞台又在伦敦,简而言之就是……
恰好处在摇摆伦敦(Swinging London)的中期!即电影《王牌大贱谍》中的世界。这一时期摩斯族和摇滚青年大量涌现,男孩们身穿领口飘扬的正规衬衫、套一件紫色的天鹅绒背心,昂首阔步在伦敦街头。甲壳虫是这个时代的标志。
赫尔克里·波洛留着不变的小翘胡,蹬着程光瓦亮的皮鞋,在青 年文化的前沿阵地——伦敦——漫步。不远处,杰夫•贝克正与新兵乐队的同伴一起演奏,本案告破后没多久乐队便宣布解散,齐柏林飞船应运而生。这就是《第三个女郎》所处的时代。神采奕奕、招人喜爱的阿里阿德涅•奥利弗夫人为查案造访了年轻的波普艺术追求者的工作室,与拥有孔雀般风采的他们进行交流。
如此这般,读《第三个女郎》时,我的目光总是下意识地去关注有趣的时代特征。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在我看来,克里斯蒂似乎在有意识地导演一出“波洛&奥利弗夫人组” vs “摇摆伦敦”的冲突剧。
当然,之前她的作品多少也涉及过青年文化。比如前面说到的超短裤,在《弄假成真》中出现过的青年旅舍,《阳光下的罪恶》中的性感泳衣,以及受年轻姑娘喜爱的黑魔法,等等。不过,之前的这些毕竟只是舞台后方的背景布。但在本作中,“摩斯族vs大侦探”跃居舞台前方。波洛积极地批判摩斯族的时尚,但爱打扮的他对他们的华美服饰还是很宽容的,奥利弗夫人也是一边对年轻人的种种行为翻白眼, 一边愉快地与他们交谈。克里斯蒂从未有过一部作品,如此生动活泼地描写了年轻人的风貌。
我认为,着眼“波洛VS摩斯族”的对抗(以昆西·琼斯的著名专 辑《Big Band Bossa Nova》为背景音乐),是欣赏本作的最佳方式。
正所谓你方唱罢我登场,到了后半部分,装点前半部分的“摇摆伦敦之行”渐渐淡出,诡异的气氛则渐渐浓郁。不过,从开头的“内容简介”如此暧昧也可以推测得出,本作呈现出的推理轮廓非常朦胧。我倒是愿意想成这烟雾缭绕般的模糊感要拜克里斯蒂的衰老所赐,但事实可能并非如此。这其实是本作的要点。
这么说吧,我怀疑本作的“混沌”是想反映“神经质侦探小说”所特有的不安感。
所谓神经质侦探小说(这一称呼是我当下紧急命名的),是指通过在犯罪背景中导入精神分析要素、本质上存在对理性信仰的质疑这一类侦探小说。这类作品主要出现在二十世纪五十至六十年代的美国,特征是故事背景或登场人物赖以立足之所危如累卵,充满不安感。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前的侦探小说建立在名曰“理性”与“逻辑”的磐石之上,犯罪的动机也好、案件的真相也好、故事的起承转合也好,都是理性且可以理解的(不光是古典侦探小说,硬汉派侦探小说亦如此)。相反,抱着与此性质截然不同的态度创作出来的,就是神经质侦探小说。可以说这是当时最前卫的侦探小说。
让我们大略回顾一下这类小说的历史吧。其开端大概可追溯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中期,约翰•富兰克林·巴丁 (John Franklin Bardin)的作品。一九四六年的《致命的佩尔什马》(The Deadly Percheron),一九四八年的《魔鬼带走蓝尾蝇》(Devil Take the Blue-Tail Fly)。一九五O年,海伦•麦克洛伊(Helen McCloy) 的《犹在镜中》(Through a Glass, Darkly)登场。麦克洛伊在一九四二年的解谜侦探小说作品《谋杀暗示》(Cue for Murder)里就导入了精神分析,我们可以把这一年视为传统解谜推理向神经质侦探小说过渡的时期。然后在一九五六年,玛格丽特·米勒(Margaret Millar)凭借神经质侦探小说史上的杰作《眼中的猎物》(Beast in View)摘得美国推理作家协会(MWA)最佳长篇小说奖。一九五九年,罗伯特,布洛克(Robert Bloch)发表了《惊魂记》(Psycho)。翌年,西莉亚•弗雷姆林(Celia Fremlin)凭借《拂晓之前》(The Hours Before Dawn)荣获MWA最佳长篇小说奖。
这一时期,MWA长篇小说奖的最终入围作中还有以下几本同类作品:一九五八年,比尔·S·巴林杰(Bill Sanborn Ballinger)的 《被抹掉的时间》(The Longest Second);一九六二年,马克•麦克沙恩(Mark McShane)的《雨天下午的迎神会》(Seance on a Wet Afternoon) 罗斯•麦克唐纳(Ross Macdonald)的神经质硬汉派侦探小说《威彻利家的女人》(The Wycherly Woman)和《斑马条纹灵车》(The Zebra-Striped Hearse)于一九六二和一九六三年连续两年入围。顺带一提,麦克唐纳在这一领域的最高杰作《寒冷》(The Chill)发表于一九六四年。由此可知,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前半期,神经质侦探小说接连出版,在美国获得了很高的评价。
另一边的英国情况如何呢?这一时期,英国犯罪作家协会 (CWA)弘扬的是玛格丽,阿林汉姆(Margery Allingham)等人的传统侦探小说和埃里克·安布勒、勒卡雷的惊险小说,稍显保守。
在此形势下,阿加莎•克里斯蒂发表了《第三个女郎》。我怀疑这部作品是克里斯蒂向原产自美国的最前卫的侦探小说发起的挑战。比如,本作的中盘阶段出现了一段某登场人物与精神科医生的长时间交谈(诊察)。此处所暗示的恋母情结与犯罪的关联,正是罗斯·麦克唐 纳和罗伯特•布洛克等人执着刻画的主题。
本作在推理层面的特征可归纳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知道是不是其实什么也没发生过”。这个谜不久后便凝结为另一个谜:某人是否精神正常。当摇摆于“疯与没疯”的谜团尘埃落定时,克里斯蒂式直指盲点的诡计便揭晓了,故事也随之落下帷幕。这便是小说《第三个女郎》。在我看来,这部作品就像把玛格丽特•米勒的作品里那种暧昧不清、令人不安的故事,套进解谜侦探小说的形式后得到的产物。
可以说,本作是巧妙结合了神经质的谜团和克里斯蒂式诡计的佳作。生动地临摹出最前卫的社会风俗,巧妙地调整人物设定为故事增光添彩,同时又向最前卫的侦探小说形式发起了挑战,其野心可见一斑。我最想给予高度评价的就是这份野心。为什么呢?因为按现在的说法,《第三个女郎》就像看到P.D.詹姆斯写了一部加入了日本宅文化为点缀的暗黑小说一样。
克里斯蒂奋力出击,发起一次可谓有欠斟酌的挑战,但硬是创作出了一部不失水准的佳作。克里斯蒂的老辣也在本作中显露无遗。
- ◎ 摇摆伦敦(Swing London)是一次以年轻人为主导的文化革命,发生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后期,崇尚摩登和享乐主义,影响到了音乐、时尚等领域。
- ◎ 杰夫•贝克(Jeff Beck, 1944—),英国乐手、吉他手。一九六五年到一九六六年任新兵乐队(Yardbirds)的首席吉他手。齐柏林飞船(Led Zeppelin)也是英国著名揺滚乐队,主要活跃时期为一九六八到一九八0年间。
- ◎ 波普艺术(Pop Art)是一种源于商业美术的艺术风格,又称新写实主义。最知名的代表人物是安迪•沃雷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