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Witness for the Prosecution and Other Stories
★★★★★你就是陪审员
【内容简介】
青年伦纳德来拜访威尔弗里德爵士,他说自己被控谋杀了一名过从甚密的富婆,请求爵士为他辩护。证据对伦纳德相当不利,但他声称有不在场证明,证明人只有他妻子一人。然而,前来爵士事务所的伦纳德夫人举止可疑。
开庭之际,站在辩护席前的爵士看到控方证人时大吃一惊……
《控方证人》是比利•怀尔德执导的同名电影名作的原作。该戏剧首演于一九五三年,电影版则是在一九五八年公开放映的。颇有一种“好莱坞完美地将风靡伦敦的舞台剧影视化了”的感觉。
上演《捕鼠器》时,剧场里播放了一句颇为有名的广播:“回家后别透露结局”,而本作在冲击力上也毫不逊色,反转的质量甚至更高。实话实说,《捕鼠器》只是靠登场人物突然喊出“其实我是x x !”带来表层的意外感,《控方证人》的反转则是彻底颠覆了整个故事。
本剧的原型是短篇《控方证人》(收录于《死亡之犬》),其中也有精彩、锐利的反转。但戏剧版又追加了一重反转与意外,整个故事因第二重反转而再次变样,又因这最后的意外加深了其作为“性格剧” 的深度。
这两项“附赠”与第一重反转不同,并未埋下伏线,因此也不好说增加了作品在推理层面的精彩度。但是,和《捕鼠器》一样,戏剧 (约等于电影)特有的“因亲眼看着事件发生而带来的冲击感”,强烈而迅疾地击中了观众的中枢神经。
怀尔德的电影《控方证人》是一次忠实的影视化。所以,没有机会在剧院观剧的我们,看这部电影也能差不多完全享受到《控方证人》 的乐趣。不过终究只是“差不多”,并非百分之百。因为论舞台效果, 戏剧《控方证人》可比《黑咖啡》和《捕鼠器》更厉害。
戏剧和电影都是通过视觉和听觉来传达故事的,两者的区别在于展开故事的场所在物理层面上与观众所处的空间是否同一。观看电影时,展开故事的荧屏与观众被俨然分隔开来3而观看戏剧时,观众就实际处于展开故事的场所内。于是观众能够生出一种错觉:自己是一个看不见的登场人物,进入了故事中的世界。这与玩家打“FPS”类电视游戏,只有双手映于电视画面下方,以为浸入(参与)游戏世界时的感觉近似。
话说,有一部法庭电影名作叫《十二怒汉》(12 Angry Men), 是一部完成度无与伦比的作品。但即便如此,它也没有《控方证人》 那样的参与度。《十二怒汉》后来也舞台剧化了,但观众的参与度依然不及《控方证人》。观众也许能产生错觉:自己正在舞台上,正在陪审员讨论案情的房间里。但他们不可能成为“第十三个怒汉”要参与《十二怒汉》的故事,就必须能投票表态有罪或无罪,然而这是不可能的。所以,观众的立场无非是飘荡于陪审员室的“眼睛”。
《控方证人》则不同。观众可作为陪审员之一参与庭审。这部戏剧就是这么设计的,是克里斯蒂写成这样的。
请看克里斯蒂文库版记载的“法庭”这一幕的舞台布置。从记载可知,法庭往舞台右侧的内部伸展,斜向观众;陪审员席则位于舞台的左侧前方,背对观众。陪审员席虽是排成两列的那种,但由于法庭整体歪斜,座席被舞台边缘处截断,因此舞台上实际只有前排左端的几个座位。原本应并排坐满十二人的陪审员席,一大半都被砍掉了。是的,就像FPS那样。
被截断的陪审员席仿佛越过舞台边缘,向相邻的观众席延伸开去。于是,观众席即陪审员席,我们就是陪审员。是的,第二幕开始的一瞬间,身处观众席的你便被赋予了陪审员的角色。
在陪审团商计制裁那一幕中,辩护方和控方都把观众当作陪审员展开辩论。为赢得陪审团的认可,而以辩才和演技表现一出法庭审理剧。
换言之,《控方证人》是一部上演法庭审理时,观看法庭审理的观众扮演法庭审理中的陪审团的戏剧。
开场后不久,观众在律师事务所内的一幕看到了被告和他妻子的言行,这导致观众在审理开始时搞不清被告是否有罪。于是,观众就像陪审员那样,听取控辩双方在法庭(即舞台)上的说辞,听取证人们的证词,辨别他们说的是真话还是在演戏!还有别的作品能如此极致地用“这是戏剧”来增强推理的效果吗?
陪审团做出裁决后,就是那个著名的反转了。对此我只说一句:实在是太克里斯蒂了。其震撼力在电影版里也相当惊人,但戏剧版恐怕更要强上数倍。
而且,这股震撼力建立在“自身即陪审员”的基础上,理应会对观众造成更加深远的影响。
精彩绝伦的杰作。
- ◎ 此处直接引用日语词汇“性格剧”.指登场人物的性格成为剧情展开之动因的戏剧。即剧中的登场人物,尤其是主人公的性格决定了剧情的走向。
- ◎ FPS是First Person Shooter的简称,即“第一人称视角射击游戏二这种射击游戏以玩家的主观视角进行,而非操纵屏幕中的虚拟人物。
- ◎ 此处的“右侧”和下文的“左侧”都是对面向舞台的观众而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