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y Came to Baghdad
★披着惊险小说外衣秀恩爱
【内容简介】
因能力不足而惨遭解雇的打字员维多利亚偶遇一位美男子爱德华,与他一见钟情。爱德华启程前往巴格达,维多利亚为追随他也前往那里。
巴格达此时正要进行一场对国际政治形势意义极为重大的秘密会谈。情报部门得知有人在策划活动,企图妨碍此会谈。秘密谍报员卡迈克尔得到了有关这项阴谋的证据,如今情报部门正等着他到来。维多利亚对此一无所知,一头撞进了旋涡,而她刚到巴格达就发生了命案!
真是不可思议。
本作创作于一九五一年,此时克里斯蒂已写出大量极为紧凑的作品,如《五只小猪》《阳光下的罪恶》《幸福假面》等。在这些作品里,克里斯蒂卖弄着没有丝毫赘笔的漂亮结构、卓越的讲故事能力和精心计算后的“怎么写就能让读者怎么想”的叙述技巧。这一时期的克里斯蒂明明可以创作出无比犀利的小说,为什么会把本作写成这样呢?
简直就像变了个人。诚然,这部小说与《暗藏杀机》《犯罪团伙》 同属一系,所以也不能说是变了个人。可究竟是为什么呢?克里斯蒂明明能写出《幸福假面》那样的力作……果然,我们还是该这么断言:克里斯蒂的惊险小说不适合现在阅读。
要问糟糕在什么地方,主要是废笔太多,细节暧昧不清;结构简单,所承载的故事也很单薄。我想可能会有人觉得上面的内容简介有点散漫,这是因为小说本身就很散漫,故事的焦点也不明不白,且对最重要的阴谋主体及背景做了模糊处理。
维多利亚被卷入阴谋,以业余间谍的身份在异国他乡的巴格达奋斗,这是故事的主线。但其实并没有发生了不得的大事,即使维多利亚在小说过半的时候被绑架了,也丝毫没能营造出紧张的氛围。整个故事就像缓坡上流淌着的温水,没精打采地向前推进,仅此而已。由于没凿开一条明确的水渠,温水的流动方向便也没个准头,只是吊儿郎当地在各处形成水洼。然后,在各个紧要关头驱动故事前进的,则是怎么方便怎么来这一魔法。
更要命的是,维多利亚不具备塔彭丝等克里斯蒂式“泼辣女孩”所拥有的伶俐和自立。就算被爱德华说“我的小宝贝是个伦敦打字员, 却连三个音节的单词都不会拼”,也不以为意。这话难道不是对女性的侮辱吗?这样的主人公再怎么大展幽默言行,我也笑不出来。
为什么会这样呢?
首先,当然是因为克里斯蒂作为侦探小说家是超一流的,但在惊险小说方面只能算是二流通俗作家。这恐怕要归罪于克里斯蒂认为“惊险小说就是这样的”。
“戏剧性”“编故事”之类的字眼在本作中频繁出现,这意味着克里斯蒂本人也对此有所意识。意识到了,但认为这样也行。构建国际政治阴谋的背景是一件麻烦事,小说便在此处全都做了模糊处理,就这样对付过去了。我简直想说:但凡有个最低限度的“阴谋”来推动这个单薄的故事,也是好的呀!
这是逃避,是恃宠而骄。克里斯蒂懒得在这方面开动脑筋。
诚然,现代国际政治惊险小说里也有这种孩子气的作品,但这些作品会逐渐淡出大众视野,不再有人去读。然而,本作却被保留下来了,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只因是优秀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写 的,这部作品就一直会有人读吧。
克雷格•托马斯的惊险刺激、约翰•勒卡雷的精密谋略、连·戴 顿笔下美妙的异乡风情一一对已见识过这些名家名作的人来说,《他们来到巴格达》不值一读。
本作写于没有勒卡雷也没有戴顿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但这一点也不能成为借口。打个比方,对了解九十年代以来的新本格侦探小说的读者来说,缺乏必要性的比喻杀人和密室杀人、利用针线制造的密室、冰做的凶器、没有伏线的双胞胎诡计、不为人知的暗道、侦探不推理由罪犯坦白,这些都是不可容忍的。本作也是同样的情况。作品老不老不是问题,老作品里也有佳作,是的,就像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
本作“会变成这样”恐怕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把故事舞台设在了中东。本作当与《死亡终局》《情牵叙利亚》同属一系,不是吗?这两部作品凸显出了“阿加莎对中东的特殊感情”。后者是随笔,姑且不论;前者在推理层面上的匮乏也着实令人吃惊。
在《情牵叙利亚》的评论中,我引用了深堀骨对《死亡终局》的解说,说克里斯蒂写《情牵叙利亚》没准是为了秀一秀与第二任丈夫马克斯•马洛温之间的恩爱。这句话用在《他们来到巴格达》上倒是正合适,本书只有秀恩爱。大家读完本作后再看北原尚彦的解说(特别是第443页),当能有所感触。
本作是披着惊险小说外衣的秀恩爱,除此无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