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时,他学会了写她的名字。
小小的田字格里,歪歪拧拧的笔迹,惹得她哇哇大哭,满脸的鼻涕。
十七岁时,日记上都是她的名字。
他把滚烫的纸条,塞进她的手里,她回眸一笑,阵阵涟漪。
二十七岁,他们彼此分离。
她披上婚纱的那一天,他把她的名字,文在了自己的左臂。
三十七岁,他终于决定忘记。
一道难看的疤痕,代替了曾经难忘的记忆。
一晃多年已过去,她参加了他的葬礼,看着他化作缕缕青烟,消逝在风里。
忽听见人们的惊呼,声声称奇,原来那一捧白灰里,竟有一段残骨,晶莹如玉,只有血丝般的纹路,深深镌刻在骨头里,绘出她的名字,清晰无比。
所谓相思,铭心刻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