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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禁语》秘密之窗,秘密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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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剽窃了我的故事,”站在门口的人说,“你剽窃了我的故事,这事非给我个交代不可。正确就是正确,公平就是公平,必须有个交代。”

莫特·雷尼刚刚睡完午觉醒来,感觉自己还半梦半醒,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在他工作、生病或身体健康、完全清醒或半睡半醒的时候,他从来没有这样过。他是一名作家,当有必要让角色用犀利的话反驳时,他从来都没有不知所措过。雷尼张开他的嘴,却没法做出任何又快又利索的反驳(事实上他甚至连软弱无力的反驳都没有),于是他又闭上了嘴。

他想:这个人看起来不太像真的。他看起来像威廉·福克纳小说中的人物。

这对解决眼前的问题毫无帮助,但又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在缅因州西部这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按雷尼家门铃的人看上去大约四十五岁。他很瘦。他的脸很平静,几乎可以说是沉着了。他脸上刻着的深深的皱纹有规律地横在他高高的额头上,然后从他薄薄的嘴角延伸到下巴,再从眼角扩散出细小的线条。这个人的眼睛很明亮,是毫不褪色的蓝色。雷尼说不出他的头发是什么颜色,这个人戴着一顶黑色的大帽子,圆圆的帽顶端端正正地扣在头上,帽檐下面顶到了耳朵。这帽子看起来像贵格会教徒戴的那种。这个人也没有连鬓胡子,莫特·雷尼觉得这个戴着圆顶毡帽的人可能和泰利·萨瓦拉斯一样秃顶。

他穿着一件蓝色工作服,扣子整整齐齐地一路扣到被剃刀刮得发红、松松垮垮的脖子上,不过没打领带。衬衫的下摆扎进一条看起来有些太大的牛仔裤里。裤脚都整整齐齐地垂在一双褪色的黄色工鞋上,那双工作鞋好像经常被他穿着跟在骡子后面三英尺半远的犁沟里走。

“怎么说?”他看见雷尼一言不发,于是又问道。

“我不认识你。”雷尼最后说。这是他从沙发上起来去开门以来说的第一句话,在他自己听来这话简直愚蠢至极。

“这我知道。”那人说,“这并不重要。我认识你,雷尼先生。这才是重要的。”然后他重申,“你剽窃了我的故事。”

他伸出手来,雷尼这才看到他手里有东西。那是一捆纸。但不是随便什么纸,而是一份手稿。他想,当你干了一段时间之后,你总是能认出手稿的样子。特别是没人要的那种。

过了一会儿,他才想:莫特[33]老伙计,算你走运,他掏出来的不是枪,不然你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下地狱了。

过了很久,他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在和一个疯子打交道。当然,这反应未免也太慢了。虽然他最近的三本书都是畅销书,但这还是第一次有疯子来拜访他。恐惧和懊恼在他心头交织,他的思想逐渐汇聚到一个问题上:如何尽可能快地摆脱这个家伙,而且尽可能少地引起不快。

“我不读手稿……”他刚开始说。

“这个你已经读过了。”这个人平静地说,脸上带着辛勤劳作的农夫的表情,“你剽窃了它。”他仿佛在陈述一个简单的事实,就像一个人说“太阳出来了,这是一个愉快的秋日”一样。

今天下午,莫特所有的思考似乎都慢了半拍。他现在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在这里有多么孤立无援。在纽约度过了痛苦的两个月后,他于十月初来到塔什莫尔峡谷的这栋宅子里。他的离婚手续在上星期才刚生效。

这是一所很大的房子,是个避暑的好地方,而塔什莫尔峡谷也是个适合避暑的城镇。在沿着塔什莫尔湖北湾的那条路上,大概有二十间小屋,到了七八月份,其中的大部分或全部会住满,但现在不是七月或八月。现在是十月下旬。他意识到,这里要是有枪声,也可能会悄无声息地飘走。就算听到了枪声,听者只会认为有人在射击鹌鹑或野鸡,因为现在是打猎的季节。

“我可以向你保证……”

“我知道你能。”那个戴黑帽子的人同样非常耐心地说,“我知道。”

在他身后,莫特可以看到那人开来的车。是一辆旧旅行车,看上去好像开了很长的路,而且很少走在好路上。他可以看出车牌不是缅因州的,但看不出是哪个州的。他发现自己需要去找验光师配新眼镜有一段时间了,甚至计划过要在去年夏天把这事办了,但是亨利·杨格去年四月给他打了个电话,问他和艾米一起在购物中心的那个人是谁,也许是某个亲戚,是不是?但他又猜疑起来,最后以快得怪异的速度,在无过错方的名义下双方安静地离了婚,这次乱七八糟的离婚在最近几个月里占据了他全部的时间和精力。在这段时间里,如果他还记得换内衣裤,就已经算不错了,更不要说譬如预约验光师这种更复杂的事。

“如果你想跟别人谈谈你自己的委屈,”莫特开始犹豫起来,他讨厌自己夸夸其谈、千篇一律的腔调,但又不知道如何回答,“你可以跟我的经纪……”

“这是你我之间的事。”站在门口的人耐心地说。莫特的公猫胖胖蜷缩在房子一侧的垃圾矮柜上(你必须把垃圾放在这种封闭的柜子里,不然夜里浣熊来了会把垃圾翻个底朝天),现在它跳了下来,在陌生人的两腿之间蜿蜒地盘绕着。陌生人明亮的蓝眼睛一直盯着雷尼的脸:“我们不需要外人插手,雷尼先生。这只是你我之间的事。”

“我不喜欢被指责抄袭,如果你是指责我抄袭的话。”莫特说。与此同时,他心里隐约地提醒自己,跟疯子打交道时必须非常小心。顺着他们?对的。但这个人似乎没有枪,莫特的体重至少比他重五十磅。从外表看,我也比他年轻五岁或十岁,他想。他曾在书上读到,真正的疯子可以积聚起异乎寻常的力气,但如果他就站在这里,让这个他以前从未见过的人继续说他,莫特·雷尼,剽窃了他的故事,那他就该死了。他必须反驳。

“你不喜欢,我不怪你。”戴黑帽子的男人说。他还是那样耐心而平和地说话。莫特觉得他说话的方式就像一位治疗师,那种教有轻微智力缺陷的儿童的治疗师。“但是你确实剽窃了我的故事。”

“你得走了。”莫特现在完全清醒了,也不再感到困惑、处于下风,“我跟你没什么可说的。”

“好,我走,”那人说,“我们以后再谈。”他拿出那捆手稿,莫特发觉自己居然伸手去接。就在这个不速之客把手稿塞进莫特的手之前,莫特把手缩回到身边,场面就像法院的人终于把传票塞给了一个已经躲了好几个月的人。

“我不会接受的。”莫特说,心里对人这种动物如此愿意顺着别人感到惊讶:当有人向你递东西时,你的第一本能就是拿走它。无论那是一张一千美元的支票,还是一个被点燃了导火线并嘶嘶作响的炸弹,你的第一反应都是把它拿走。

“跟我玩把戏对你没好处,雷尼先生。”那人温和地说,“这个问题必须解决。”

“在我看来,是这样的。”莫特说着,对着那张布满皱纹、饱经风霜但又不知何故不显老的脸关上了门。

他只恐惧了一两分钟,当他在迷迷糊糊的睡意中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人在说些什么时,恐惧就来了。然后恐惧被愤怒吞没。他愤怒是因为他在小睡时被打扰,更愤怒的是意识到自己被某个疯子打扰。

门一关上,恐惧又回来了。他抿紧嘴唇,等着那个人开始用力敲门,但这没有发生。他确信那个人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石像一样耐心地等着他再开门。他迟早会敲的。

接着他听到一声低低的撞击声,然后是穿过木地板走廊的轻轻的脚步声。莫特走进主卧室,从那里可以看到车道。这儿有两扇大窗户,一扇能看到车道和屋后的山腰,另一扇则可以看到一直延伸到塔什莫尔湖蔚蓝宜人的广阔湖面的斜坡。两扇窗户都做了反光处理,这意味着他可以往外看,但任何人想往里看都只能看到自己扭曲的形象,除非把鼻子贴在玻璃上,双手做成杯状,挡住眼睛上方的强光。

他看见那个穿着工作服和蓝色牛仔裤的男人走回他的旧旅行车。从这个角度,他可以辨认出车牌是哪儿的。是密西西比州的。当那人打开驾驶座的车门时,莫特想:哦,该死。枪在车里。他没有带在身上,因为他相信他可以跟我讲道理,不管他的“讲理”是什么。现在他要把它拿过来了。可能就在杂物箱里或者座位下面……

但那人坐进了车里,只停了一会儿便脱下他的黑帽子,扔在身边,然后就砰的一声关上门,发动了引擎。莫特想,这个人现在有点不一样了。直到午后的这个讨厌的不速之客在车道上倒车,消失在莫特总是不记得去修建的厚灌木丛后,莫特才意识到来人到底哪里变得不一样了。

那个人上车的时候,手里不再拿着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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