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我们需要认真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布鲁诺·理查德·霍普特曼是否得到了公正的审判。除了乱哄哄的气氛和全国上下一片以血还血的呼声以及霍普特曼是来自一个在战争中和美国对立的国家的一个外国人这一事实之外,许多其他因素也对霍普特曼极为不利。他自己的主要辩护人爱德华·莱利私下认为霍普特曼是有罪的,并且曾说过他希望霍普特曼被电椅处死。由于莱利很糟糕地处理了这个案件中的多个方面,并且在审判之前总共只和霍普特曼见过三十八分钟的面,辩护律师团中的其他成员和他都有矛盾。莱利只找来一个笔迹专家,这个专家的证词可谓含糊其辞,他同时还赶走了另外一个自认为能证明赎金信件上的笔迹不是霍普特曼的笔迹的专家。莱利的五个小时总结陈词非常混乱蹩脚,当时他刚刚从午餐桌上的酒气中出来。现场的大部分人都认为莱利当时喝醉了。
如果我们不仅考虑霍普特曼的主要辩护人把这个案件搞砸了,同时还考虑证人有极大的可能性已经被人所左右,而且在拘禁过程中霍普特曼遭到警方虐待的话,那么我们对这个案件还能说什么呢?这样的话,问题就不仅是他是否获得了一个完美的、哪怕仅仅是公正的审判了,而是他是否就是绑架犯本人了。
读者可能已经注意到我在对这个案件的描述中,有一点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在叙述1932年3月1日之后发生的事情时,我都以复数来称呼绑匪。事实上,新泽西州警方和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的假设也是绑匪可能不止一人。但是当布鲁诺·理查德·霍普特曼被捕之后,所有一切认为绑匪可能不止一人的说法几乎都从人间蒸发了。事实上,当霍普特曼被捕时,几乎所有的、去发现其他可能嫌疑人的努力都完全停止了。
这难道合理吗?我可不这么认为。
有不少证据表明绑匪不止一人。其一就是,康登博士认为他听到公墓约翰在和他通话时,电话那边有另外一个人在讲话。其二就是,林德伯格和阿尔·莱克都有这样的感觉,约翰在公墓附近安排了一些人望风,这些人盯着林德伯格的汽车并时刻留意警方是否在场。
此外赎金信件中的细节也可以说明问题。我不认为赎金信件中的自我称呼是“我”还是“我们”有什么实际意义。仅根据此种自我称呼本身来确定是否有多人参与作案是毫无意义的。我想告诉读者的是,靠后站一站,好看清楚全部的信件在说些什么。这时,你会看到,信件中很详尽地提到有两个护士在一艘船上照顾孩子。很明显,实际并不是这么一回事。孩子当晚就死了,并被绑匪当即扔弃。
但是,不停地说孩子被两个护士照顾得好好的,这对于一个不那么老练的、只是突然之间想靠绑架孩子来换点赎金的人来说,过于复杂了。在我看来,由两个护士来照顾孩子,这实际体现的是原来计划好的内容。但是由于孩子意外坠地,碰到窗台或者墙角而死亡了,一切都落空了。但是绑匪是不能承认孩子已经死了的,因为那样就无法得到赎金了。因此绑匪就坚持自己原来的设想,甚至还费尽心机在丢弃孩子之前脱下了孩子的睡衣。在我看来,这都表明绑匪不止一人。
并且犯罪现场也表明绑匪不止一人。马克、我以及研究助手凯瑟琳·约翰斯顿·拉姆斯兰德在霍普维尔庄园呆了好几个小时。现在它已经成了一所州立男校了,但是整个建筑物和林德伯格夫妇抛弃它时没有什么差别,图书室中的镶板、婴儿房中的壁炉架和壁炉上面的代夫特(4)瓷砖都保持原样。
通过查看这所房子和周围地带,通过推理分析,我们认为,一个人要单独完成这宗绑架案,几乎是不可想象的。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是将木梯直接放在婴儿房的窗户下面,但是这样就必须把木梯直接放在一楼图书室的窗户的前面,而这样的话,林德伯格上校很可能就坐在那里看书。因此木梯必须放在旁边一些。这和地面上留下的脚印相吻合。但是这样一来,要爬进窗户并从那里爬出来,是非常不方便的。绑匪要站在木梯上把窗户撬开、爬进去、抓起孩子、把他放在一个袋子中、然后爬出窗户、再回到木梯上,不摔下去才怪呢;如果不放下装着孩子的那个包,想都别想。因此把孩子从窗户中带到木梯上的唯一有效的方法是通过人传递。
那么,到底是一个绑匪在里面把孩子递出来,由外面一个绑匪接着孩子呢,还是家里一个佣人把孩子递出来,然后由外面那个绑匪接着孩子呢?两种情况都可能发生,但是说此种传递是在两个绑匪之间进行的更加合理,因为我们没有什么很好的理由去怀疑屋内的佣人中有哪个人当天晚上直接参与了绑架行为。但当时肯定有某个人有时间把所有的脚印、指纹等都擦掉了,而这个人肯定对这个房间非常熟悉,因此不至于浪费任何时间。我不认为一个人可以完成这一切:晚上尽量靠近房子,带上木梯、袋子和凿子爬上墙,爬上窗户,进到屋内,取走孩子。当晚肯定有多个人参与了行动。
除了这个问题之外,还有一个情报问题。罪犯们必须掌握最新信息。当晚孩子本不应呆在霍普维尔的。只有几个人知道这个消息。难道对林德伯格夫妇的习惯所知寥寥的布鲁诺·霍普特曼真的这么幸运,碰巧在孩子睡在霍普维尔的唯一一个星期二晚上绑架了他?这是极不可能的。
难道霍普特曼开车到了恩格伍德,停靠在明日山庄附近,发现孩子不在那里,然后就回到车上(车内装有木梯),开了一个多小时,在几乎穿越了该州的一半路程之后到达了霍普维尔,然后再实施他的作案计划?他到明日山庄时,又是怎么发现孩子不在那里的?难道他偷偷溜进了明日山庄,没有发现孩子之后,就马上离开了?难道他敲了门假装随便地问起孩子在哪里?难道他做这一切时,都没有人发现他吗?这可不合什么情理,并且也与霍普维尔发生的绑架案的时间很不相符。
不论当晚偷走孩子的是谁,这个人肯定得到了内幕消息。这并不意味着哪个佣人有意地参与了这宗绑架案,而是说某个人,很可能就是维奥利特·夏普,不小心向和绑匪们有直接联系的某个人透露了有关孩子的信息。尽管警方详细审问了霍普特曼,但是没有发现什么东西证明霍普特曼和哪个掌握此种信息的人有什么直接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