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信《顶级悬案:犯罪史上的八宗惊世疑案》|鬼话连篇网,一个分享鬼故事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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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级悬案:犯罪史上的八宗惊世疑案》第六章 琼贝妮特·拉姆齐谋杀案
勒索信

没有人会否认本案中最重要的证据就是那封三页纸的勒索信。任何人如果想要就谁杀死了琼贝妮特提出一个理论,他必须首先理解这封信的重要性和意义。

当我看到这封又长又诡异的勒索信的时候,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不管是谁写了这封信,他肯定是在杀人之前而不是杀人之后写的。没有任何人——不论是家庭成员或者闯进来的人——在尸体躺在地下室的时候会有清醒的头脑和注意力来坐下写这封信。因为这个原因,我并不认为勒索信像警察局和联邦调查局的一些人认为的那样是伪造现场的一部分。这并不意味着我认为赚钱就肯定是案子的主要动机,尽管有可能是。这仅仅意味着勒索信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而不是杀人后为掩盖事实而匆忙写下的。

除了几个地方以外,勒索信的拼写正确并且句法一致,这让我认为勒索信的作者是个受过教育的人。可以把这封信同林德伯格案中的通信和开膛手杰克的“来自地狱”的信作个比较。但是这封信很奇怪,所要的赎金相对于拉姆齐夫妇的财产和我们认为勒索犯应该要的数额来说非常小,所以我们可以排除老练的罪犯和职业罪犯。如果这是以赎金为目的的犯罪,那么罪犯是个新手。

为方便起见,我在下面的分析中将使用男性代词。

首先,“听仔细了!”这句话意味着罪犯对自己没有信心,所以觉得需要注意。使用复数的“我们”会使他显得更有力量、更可信,说自己是有政治目的的外国恐怖主义者也起到同样的作用。但是“我们代表外国的一个小派别。我们尊敬你的公司,但不尊敬它所属的国家”这句话很愚蠢,暴露了他。我认为是一个经常看电影的少年或者刚刚成年的人。我可以想到电影中的角色说:“我们代表外国的一个小派别……”

即使“现在你的女儿在我们手上”这句话也很笨拙很不老练。有趣的是,勒索信里反复提到“你的女儿”,从来没有提到她的名字。可能勒索信的作者不知道她的名字,或者更可能他不知道怎么写她的名字。

在第二页,作者说:“你胆敢违反我们的任何要求,我们就会立即杀死你女儿。你也得不到她的尸首来好好安葬。”这也说明作者没有自信。我相信一位母亲不会把女儿的死说成“杀死”。就像帕特茜不可能虐待尸体一样,我认为她不会说什么不归还尸体。这对母亲来说会太痛苦,无法忍受。

如果一个人想要用勒索信来掩盖真相,他会写得尽量简短、直入主题。他会很小心,以免留下不必要的线索。

勒索信让拉姆齐“从你的账户里取出十一万八千美元”这一点同样有趣。它并不是简单地要钱,而是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就好像作者知道账户里正好有这么多钱。所以我认为作者很可能之前到过房子里,看到了一些记录表明在约翰·拉姆齐的账户里存了这些钱,可能是支票存根。对于一个刚刚成年的人来说,这可能是很大的一笔钱,并且要这些钱很合适。

很多人认为十一万八千美元是内部信息,所以勒索信肯定是拉姆齐夫妇中的一个人写的。我必须说我完全不这么认为。如果拉姆齐夫妇或他们中的一人用勒索信来制造绑架的假象,他们怎么可能故意使用内部信息来把犯罪指向自己呢?如果约翰·拉姆齐知道他不必支付赎金,那么他为什么不写五百万美元,让勒索信看起来更可信呢?

如果真的是拉姆齐夫妇想出的这个数字,那么唯一合乎逻辑的假定就是帕特茜想用勒索信诬陷约翰,也就是,她想警告约翰。这也能够解释这样的话,比如,“你并不是唯一的大胖猫,所以不要以为杀人很困难”,“不要低估我们,约翰”以及“好好用一用你那南方人的常识吧。现在由你来决定了,约翰”。

但是如果这是事实的话,那么帕特茜应该在案发之后公开诬陷约翰,但是她没有那么做。实际上,从第一天在弗尼家开始,警方就开始监视他们之间的交往,但是没有证据表明她试图以任何方式惩罚约翰。在我看来,十一万八千美元这个数字并没有指向拉姆齐夫妇,而是指向认识他们或者看见过他们生活细节的其他人。

在勒索信里有很多来自电影里面的话。“你和你的家人将不停地受到我们的监控,那些执法机关也一样。别试图耍小聪明,约翰”这句话符合《生死时速》中的勒索犯丹尼斯·霍普尔所说的“你知道我比你厉害,别想耍小聪明”,本案发生时这个电影的录像带正在市面上卖呢。

“跟任何人讲你的情况,包括警察局、联邦调查局等,会导致你女儿被砍头”这句话符合《赎金》中的台词:“别让警察或联邦调查局知道。否则,我会杀了他。”

“如果我们发现你跟丧家犬讲这些事情,你女儿死定了。如果这些钱被以任何方式做上记号或弄出问题,你女儿死定了”这句话符合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大片《肮脏的哈里》中的“如果我认为你后面跟着人,女孩就死定了”,还有“游戏结束了。女孩死了”。

“现在给我听仔细了”和“现在听我说。要非常仔细地听”,还有“看来你休息得不错,你还会需要休息”这些话也来自《肮脏的哈里》。这句话类似于勒索信里的“交钱会很累,所以我建议你好好休息一下”。

如果是巧合的话,不会有这么多类似的内容。也很难想象帕特茜在杀了女儿以后会一个人坐在厨房里写一封假的勒索信时想到这些电影中的台词。如果帕特茜真的会想起电影中的台词,这更可能是她童年看过的电影或者现在正播放的儿童影片。即便是约翰也不会知道勒索信里面提到的这些电影中的话。在我看来,这些台词更像是少年或者刚刚成年的人的概念。

“我们对反侦查措施和技术很在行”这句话就是这样。“会导致你女儿被砍头”也是这样。现在有谁还在使用“砍头”这个词?我认为只有玩《地狱暴龙》一类的游戏和看《大力神》或者《茜娜:战争女神》一类电视剧的人会使用这个词。有人告诉我砍头是电视系列剧《高原人》的主题之一。

我的意思是,虽然我不确定是谁写了勒索信、是谁杀死了琼贝妮特,但是从心理语言学的分析看,不会是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在不小心杀死了自己女儿以后慌慌张张写的。

帕特茜的九一一报警电话记录也很说明问题。在谈话将要结束的时候,接警员问:“字条有没有说谁带走了她?”起先帕特茜没有理解这个问题,所以接警员重复了这个问题。

最后,她说,“上面写着‘S.B.T.C.胜利’。请……”如果是她自己写的勒索信,我认为她会这样回答问题,“没有,上面没写。但是有人绑架了我的孩子……”相反,我能够想象她当时正翻看勒索信来找问题的答案。所以她提到了“S.B.T.C.”,但这并不能回答问题,所以她又向上看了一行,看到了“胜利”,这也回答不了问题。但是这留给我的印象是她并不熟悉勒索信,并且急于找出是谁绑架了她女儿。

“S.B.T.C.”是什么意思?谁又会知道呢?可以是“被十字架拯救”或者“圣巴巴拉网球协会”。开始时有人认为是“苏比克湾训练中心”,因为约翰·拉姆齐在服役的时候就驻扎过菲律宾群岛的苏比克湾。问题是,那里并没有这样一个训练中心。在讯问暴力犯罪的罪犯时,我常常发现他们使用的缩写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是什么意思。在林德伯格案中信里的互相交织的圆圈和打在上面的孔就是这种情况。

对于拉姆齐案的勒索信来说,有一个问题不可避免:如果这真是绑架案,或者是要勒索钱,或者是为了什么原因而报复约翰·拉姆齐,那么罪犯为什么没有自己带来一封勒索信,而是相信自己能够在拉姆齐的房子里写完一封勒索信呢?

我不知道。

我可以提出几种可能性:他很没有条理,把勒索信落在了家里,或者在到达拉姆齐家之前都没有想到写勒索信;他怕被抓到,所以不想用自己的纸写勒索信;他在房子里有足够的时间写一封比自己带来的信或者比绑架之后再发出的信“更好”的信;或者他想通过把勒索信与拉姆齐夫妇联系起来诬陷他们。但这些只是可能性而已。一些案子几乎总是有谜团难以解开,比如为什么在林德伯格家的婴儿房里没有指纹,或者为什么开膛手杰克在“双重谋杀”当晚第一次杀人时使用了一把不同的匕首,或者黄道十二宫为什么在伯丽爱沙湖穿了奇异的衣服。我没有能够完全令自己满意的解释。

有很多消息说专家们没能“排除”帕特茜·拉姆齐是勒索信的作者。这些消息是真的,但却像对该案的许多其他报道一样引人误解。警察局和律师们聘请了至少四个(或者更多)非常著名的笔迹鉴定专家,他们的共识是尽管帕特茜不能被排除,但是她的笔迹的相似性非常小。换句话说,根据这个标准,很多很多人都“合格”,或者说不能够被排除。

从行为的角度看,我必须问的一个问题是,如果帕特茜写了勒索信,那么她是不是会这么自愿地接受这么多笔迹鉴定,并且提供了这么多以前写下的笔迹样本。即使她有意地掩盖自己的笔迹,她对笔迹分析也是一无所知,所以她怎么会认为自己能够骗过专家,特别是在有三页证据的情况下?

瓦萨大学的文学教授唐纳德·福斯特对勒索信进行了一次最有趣的分析。他是一个非常知名的文本鉴定专家。他通过文本分析的方法证明了自己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档案馆的缩微胶片里找到的一首五百七十八行的诗歌是威廉·莎士比亚的作品,这令学界大吃一惊。这是在近一百一十二年里第一次发现莎士比亚的作品。他用同样的技术对比作者已知的作品,认为《新闻周刊》的专栏作家乔·克莱恩是政治小说畅销书《原色》的匿名作者。

1998年,福斯特声称自己已经认定是帕特茜·拉姆齐写的勒索信。这个意见来自这样有声望的专家,让人觉得很有说服力,所以史蒂夫·托马斯也写到他非常重视福斯特的观点。但是后来发现他在1997年春天,给帕特茜·拉姆齐在密歇根州夏洛瓦市的家里写信进行吊唁,给她以鼓励,并且说,“我知道你是无辜的——我知道,绝对知道,毫不含糊。我以我的专业声誉保证这一点。”

他还声明他认为约翰·拉姆齐的儿子约翰·安德鲁用“詹姆逊(Jameson)”的名字在因特网上贴帖子,并且说这个詹姆逊是真正的凶手。但是后来发现詹姆逊实际上不是名叫约翰·安德鲁·拉姆齐的二十岁男大学生,而是一位四十五岁的家庭主妇,家住北卡罗来纳州,名叫苏珊·贝内特,她仅仅是对该案非常感兴趣而已。自此以后,人们开始真正怀疑福斯特对拉姆齐案的分析。

事实是,没有人能够只用一条线索或者一个证据就得出全部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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